质量导向下的中小物流企业联盟收益分配策略

作者简介:
甘家华(1984-),男,陕西宝鸡人,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现代物流,陕西 西安 710064;王建伟(1965-),男,黑龙江哈尔滨人,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区域与城市运输经济研究,陕西 西安 710064;陈卓,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运输局,浙江 舟山 316000;赵京(1986-),男,河北石家庄人,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技术经济、交通运输经济,陕西 西安 710064

原文出处: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内容提要:

文章以中小物流企业联盟收益分配为研究对象,在阐述中小物流企业联盟的概念、类型以及收益分配的目的和内涵的基础上,针对中小物流企业联盟的三种类型,分析了收益分配模式选择和成员企业收益构成的差异,提出了物流任务分解和以成员企业物流服务质量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思路,构建了混合模式下的中小物流企业联盟收益分配模型,并以收益分配相对复杂的盟主型联盟为例进行了实例分析,说明了模型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创新性。文章提出的收益分配模型基本框架比较完整,基于物流服务质量的收益分配激励方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现阶段我国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实践具有较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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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物流市场主体过散、过弱,单个企业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是导致目前物流组织化程度偏低、组织方式落后、总体效率不高、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物流市场的各类企业都在探索集约化经营之道,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整合优势资源走联盟发展之路渐成大势所趋,特别是对于占物流市场90%以上的中小企业,组建联盟已经成为企业快速扩张物流网络,提升物流服务能力,降低物流成本的最佳途径[1]。交通运输部在2013年6月出台的《交通运输行业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中小企业联盟发展,扭转市场主体过散、过弱的局面,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形成以区域性中小企业联盟为主体的物流市场主体结构。

      当前,我国中小物流企业联盟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缺乏成熟的管理经验,而很多联盟管理的关键问题又与联盟的成败息息相关。收益分配问题就是其中之一,收益分配方案的好坏直接影响联盟运作的稳定性和成员企业的积极性,是联盟能否成功组建和顺利运行的核心问题。如何设计一个合理的收益分配方案,是目前我国中小物流企业组建联盟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目前国内外对于中小物流企业联盟收益分配的相关研究并不多,王宏伟在中小物流企业物流联盟模式优化研究中提出了分段式按劳分配的利益分配思想[2],但没有进行进一步具体的研究;侯经川、钱文荣、黄祖辉(2007),Jia NX,Yokoyama R(2003),Das TK Teng(2000),于忠泊、田高良等(2011),张捍东、严钟、方大春(2009),吴朗(2009)等[3-8]研究了物流联盟的收益分配问题,提出产出共享模式和层次分析法的应用,但模型方法中的主观因素较多,收益分配时往往只考虑成员企业物流业务完成的数量,没有考虑物流服务质量对收益分配的影响。目前我国物流市场的竞争形势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品质的物流服务竞争已成为大势所趋,而联盟成员企业物流任务的完成质量是联盟整体物流服务质量的决定因素,因此以物流服务质量为导向的联盟收益分配方案势在必行。文章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结合课题研究提出了以物流服务质量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方法和基于联盟物流任务分解思路的两阶段分配方式,构建了三种联盟模式下不同的收益分配模型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现阶段我国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实践具有较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二、中小物流企业联盟概述

      1.中小物流企业联盟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中小物流企业联盟的定义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文章认为,中小物流企业联盟主要是指由多家中小物流企业出于对整体市场预期和自身经营目标、经营风险考虑,为达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战略目标,通过股权或者契约等方式结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物流的合作组织。

      2.中小物流企业联盟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文章以联盟组织模式为划分标准,将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划分为联合式、联邦式和盟主式三种类型[9]。

      (1)联合式

      联合式是指由多个实力相近的中小物流企业通过签订联盟合作协议的方式组建的联盟。联合式联盟中各成员企业之间没有明显的主从关系,每一成员企业都享有平等的话语权,平等参与联盟业务运作的规则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2)联邦式

      联邦式一般是在联合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联邦式与联合式最大的区别是联盟中组建了一个联合协调委员会或联盟实体公司。该委员会或联盟实体负责管理联盟日常事务,协调各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制定联盟各项运作规则等。

      (3)盟主式

      盟主式是指以一个实力相对较强的大中型物流企业为盟主,其他实力相对较弱的小型物流企业为成员的联盟模式,盟主在联盟中占主导地位。由盟主发起组建联盟,统一承揽业务,根据业务需求统一调配成员企业的物流资源。

      三、中小物流企业联盟收益分配分析

      1.联盟利益分配的目的和内涵

      物流业务的协作是联盟收益分配的原因,有合作才能有分配。联盟收益分配是指将联盟所有成员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创造的整体价值,按照特定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联盟是寻求利益最大化的一个利益共同体,内部成员企业之间仍然是不同的利益主体,这些个体在维护联盟完整的基础上,理性的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联盟收益分配问题可以转化“哪些东西可以分,具体怎么分”的问题。联盟收益的体现形式,从不同角度可以分为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或者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有形收益可以用货币形式计量,无形收益指专利、商誉、经验、品牌和企业形象等。文章根据中小物流企业联盟的实际情况,主要研究联盟有形收益分配问题。

      联盟要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其收益分配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联盟的总收益要大于没有联盟之前各成员企业的单独收益总和,联盟之所以能够形成,就是为了寻求更多的利益,这也是中小物流企业联盟形成的必要条件。

      第二,成员企业所分配的收益,从长期来看,要高于没有加入联盟之前所获得的收益,可能存在某些企业所分配的收益暂时小于自己单独经营所获得利益,但从长远来看,企业所获得收益一定要大于联盟前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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