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何以是一种“唯物主义”

———种基于随附式物理主义的解答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英瑾,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命意,通常被理解为通过对于人类经济活动的描述而解释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学机制。但从哲学角度看,这种学说的“唯物主义”身份的确还需要更为深入的辩护,因为掺杂有人类意识的经济活动实在难以被视为“纯粹物质”的。而将历史唯物主义继续保留在唯物主义大家庭中的一个办法,就是用“随附式物理主义”的框架对其加以重述与补充,并承认上层建筑(如宗教意识)可以在绕过经济基础的前提下直接得到最基本的物理事件(如生态学事件或者神经科学事件)的本体论支持。在这种新框架中,历史唯物主义既能更为方便地吸纳自然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以武装自身,亦能更好地保持自己和二元论或双面相论之间的思想距离。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4 年 1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 B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39-8041(2014)9-0018-12

       一、问题的提出,以及预先给出的答案

       “历史唯物主义”(historical materialism)乃是全球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都耳熟能详的一个术语。在对于该术语的林林总总的解释中,美国学者伍德(Allen Wood)在其《卡尔·马克思》一书中给出的说明是颇具有代表性的:

       马克思成熟社会理论的基本论题,就是他所说的“对于历史的唯物主义观点”,或我们所说的“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坚持认为,所有的社会建制和社会意识的基础就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是生产关系的体系。而对于每一个历史时代来说,这些建制或者意识的特征,反过来又是为社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所决定的。社会之所以成为可理解的对象,乃是奠基于人类的生产力的增长,以及人类对于社会关系所作的持续化革新(而这些革新也正是为了使得生产关系能够与生产力相匹配)。社会的各种建制、其政治形式、其哲学的以及宗教的意识形态,统统都被视为对于下述功能的实现机制——要么就去维持物质生产与分配的既定模式,要么就去为其社会发展作出进一步的贡献。

       历史唯物主义并非是一种黑格尔式的关于历史的形而上学学说(这种学说将人类历史视为思辨化原则的表达,或是神圣目的的现实化)。马克思的理论被视为一种经验性质的假说,而促发这种假说的,不过是寥寥几个非常简单的关于人类之社会行为的设定。但马克思的理论,不论就其概念的基础性而言,还是就其适用领域的普遍性而言,都足以被称为是一种关于历史的哲学理论。和黑格尔一样,马克思试图发现历史背后的一种进步模式,而这些模式又可帮助我们理解一些特定历史事件,并领会历史大潮以及历史运动的深刻意义。……①

       不难看出,这段引文的第二自然段,乃是伍德对于“历史唯物主义”之哲学定位的评断。他在这里其实是提出了两个论点:其一,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经验学说(并因此和关于历史的经验研究——如社会学研究——具有连续性);其二,它又不是一种一般的社会学学说,因为它包含着关于“究竟该如何做社会学研究”的哲学元叙述。而在这段引文的第一自然段,伍德则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内容作出了描述:整部人类历史的动力学运作机制,应当从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性层面(特别是经济层面)来加以把握。

       有鉴于伍德的《卡尔·马克思》一书在北美的马克思主义学界的重要地位,以及其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和国内学界同类解释之间明显的相似性,笔者将不再着力讨论他得出这一解释的文献学基础(如《德意志意识形态》),而将转而探讨由此被构建出来的“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自身的概念自洽性。笔者的问题是:凭什么说这种“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唯物主义”呢?

       一个很容易想到的回应便是:既然人类社会活动的意识层面——如哲学活动、宗教活动——都必须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中被看成是某种物质活动(即经济活动)的倒影,那么,历史唯物主义当然是一种唯物主义。

       不难看出,这个回答已然预设了经济活动是一种纯粹的物质活动,而在意识形态层面上的哲学、宗教活动则是纯粹精神性的。不过,从常识角度看,该预设却颇为可疑。就拿哲学来说:哲学活动就一定是纯精神性的吗?哲学思想难道不正是通过相关的物质载体(无论是竹简、纸张、电脑硬盘,还是哲学家大脑中的神经系统)才得以存在的吗?而反过来说,经济活动就一定是纯物质性的吗?在经济关系的层面上,没有人类对于契约精神的领会,纸面上的契约能够成其为契约吗?由此看来,一种更符合常识的说法应当是:无论在经济活动还是在意识形态的层面上,我们都看到了“物质”和“精神”彼此交融的状态。从这个角度看,历史唯物主义者仅仅因为对于经济学解释之优先性的强调而认定自己姓“物”,似乎理据不足。毋宁说,“历史唯物主义”所更应得的哲学标签当是“二元论”(dualism)或是“双面相理论”(dual-aspect theory)(前一种理论认为精神和物质都是存在的,后一种理论则认为精神和物质乃是同一对象的两个面相②)。

       面对这种责难,希望历史唯物主义能继续保留“物”姓的论者,或许会提出如下两个前后关联的回应:第一,我们要修正对于“物质”和“精神”的定义: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物质”并非是和人类无关的冰冷的外部实在,而是可以被感性地呈现给我们的活泼对象。第二,本着上述新界定,意识形态活动和经济活动之间的分界,便可被视为前反思的感性意识和反思理性之间的分界。这样一来,只要我们坚持认为人类的反思理性(如科学理性)是奠基于人类对于世界的感性意识的,那么我们依然可以称自己是一名“历史唯物主义者”。

       上述解释显然受到了胡塞尔在《欧洲科学危机与先验现象学》中所提出的如下观点的影响:人类在“生活世界”中得到的领悟,乃是反思性的科学建构的现象学根基。③然而,在笔者看来,且不提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是否真的与胡塞尔有契合处,这种在马克思和现象学之间“拉郎配”的方案,最终必将使得我们遭遇如下两组二律背反:

       第一组二律背反:

       (甲)根据我们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解释,科技的创新(如瓦特改良蒸汽机的尝试)参与了生产力的构成,并因此是物质活动的一部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