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的推进与深化使城市权利问题凸现。城市权利就是主体人——无论是城市市民还是农村居民——都有在城市这个空间中获得基本的居住、生活并进行城市管理等权利。这种权利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社会的形成而成为一种重要的权利。20世纪70年代,列斐伏尔就写作了《城市权利》,对现代城市化问题进行了反思。大约同时,哈维出版了《社会正义与城市》,对城市权利与社会正义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度反思。2003年,米歇尔出版了《城市权利》,对城市权利与公共空间的关系进行了专题研究。2011年,索亚出版了《寻找空间正义》,对城市权利的空间性进行了探索。本文从主体性这个维度对城市权利进行哲学反思。笔者认为,权利的本质是处于复杂“主体际性”与“主客际性”关系中的人的主体性。城市权利是主体性的空间化展开、空间化实现,是人的主体性在空间生产、城市发展这个流动的场域中的具体体现。从传统的权利观点来看,城市权利也就是人在城市发展中所具有的主体资格、能力、素养。思考城市权利,其本质也就是对城市现代性与空间生产语境下人的主体性这一问题进行思考。厘清城市权利,需要密切联系近代以来人的主体性的发展与转换趋势。 一、从宏观走向微观:主体性的深层转换 人的主体性是现代性的一个基础问题,是近代以来哲学与社会思想的主线。面对不断拓展的现代性、不断打开的复杂世界,应该如何认识、安置人的主体性?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贯穿于现代性发展与近现代思想史的始终。从社会实在看,一部现代性的历史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一部人的主体性不断生成与转换的社会史、实践史。从思想演变看,一部现代性的历史也就是一部不同思想者对主体性进行不同维度研究的知识史、概念史。从近代到现当代,不管是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休谟、斯密、边沁、密尔、罗尔斯,还是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尼采、海德格尔,抑或韦伯、涂尔干、西美尔、福柯,如何安排人的主体性是具有不同思考向度的思想家所共同关注的一个核心主题。近代以来不同的哲学与社会思潮之间的区别,不在于要不要讨论人的主体性,而在于如何具体地认识和理解人的主体性。一方面,确认人的主体性,确认人的平等、自由等主体权利,是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性的一个基本成果与核心遗产;另一方面,在不同的语境下,针对不同的时代问题,人们对主体性的理解又存在深刻差异。在社会实在与社会知识、社会史与概念史的辩证互动中,人的主体性的建构与研究不断取得新进展,也不断遭遇新问题。在进展与问题的统一中,从宏观走向微观是主体性转换的一个基本趋势。 在中世纪后期,商业的繁荣、原初工业的兴起、城市的复兴标志着社会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以此为基础,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等新兴城市出现了文艺复兴。文艺复兴蓬勃兴起,诞生了达·芬奇、马基雅维利等倡导人的主体地位、探索早期现代性的代表性人物。在德国和瑞士等地,路德、加尔文等领导的宗教改革不断推进,使传统的神权受到了致命性的打击,辩证地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文艺复兴的本质是人文主义兴起,人的主体地位开始确立。“对人的重新强调和对人所能取得的成就的重新强调”是文艺复兴的重要遗产。①文艺复兴标志着从中世纪以神为中心的世界观向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的转换,“皮科(Pico)所写的专著《论人的尊严》可以看作是它的宣言书。”②宗教改革在表象上似乎是宗教领域自身的事件,但其意义同样深远。经过宗教改革,“任何一个教会想要获得全世界的垄断地位都是不可能的”③。“就宗教改革的直接遗产而言,它把中世纪统一的教会拆散成大量当地的地方性教会。……所有这些教会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由世俗统治者控制。”④可以说,宗教改革的真正意义,在于以一种辩证的方式确认了人的主体地位。 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既标志着中世纪的终结,也标志着早期现代性的兴起,但对人的主体性的确认还主要是一种象征意义上的。这种确立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开始确认人的主体性;一是其确认的是不同于神权的世俗权力者的主体地位。“传统上认为开始于大约1450年的所谓的‘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时代’,只能把它说成是少数人兴趣所在。”⑤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主体是少数精英,其直接、最大的受益者是世俗统治者、绝对权力的掌控者这些宏观主体,其所倡导的手段也主要是宏观政治变革等方式,其指向也主要是上层制度构架等宏观领域,还未能惠及更为广大的处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微观主体,不注重社会日常生活这类微观领域,不重视日常生活变革与创新等社会变革的微观方式,在本质上是一种以宏观主体、宏观领域、宏观方式为主的思路。 这种宏观至上的特点在马基雅维利与路德那里得到了比较清晰的反映。马基雅维利的思想被列奥·斯特劳斯等称为现代性思想的重要起点。马基雅维利一方面强调了不同于神权的人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他所强调的其实是王权的主体地位,其《君主论》探讨的是世俗王权如何运用权术等宏观性手段,建构有利于宏观主体利益的宏观领域,而不是探索如何用微观手段建构有利于微观主体的微观领域。在路德那里也是这种宏观至上的思路。路德反对传统教会的垄断和腐化客观上有利于世俗王权,有利于宏观主体和宏观领域。路德并不支持微观主体的权利追求。公元1522-1525年,当德国农民争取自身的权利时,“路德发表《反对这些杀人越货的农民暴徒》,坚决维护社会秩序,拥护王公的权力。”⑥也就是说,以马基雅维利与路德为知识路标,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人的主体性虽然在总体上得到了成长和肯定,但又具有宏观至上、微观不足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