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现象的文化解读

——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空间理念的思考

作 者:
胡潇 

作者简介:
胡潇,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广东 广州 510006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空间现象做过多维度的唯物史观研究,其中对空间生产的社会文化考察,揭示了空间生产与文化生活的辩证关系,为我们今天在现代化建设尤其是城市化过程中,正确理解和对待文化—空间的互建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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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4)09-0001-10

       一、空间“距离”的文化透视

       马克思恩格斯对空间现象的文化诠释,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空间“距离”的文化观照。我们首先需要澄明一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对此问题的介入路径是有差异的。从自然方面直接探讨和解释空间距离及其位置移动、物体吸引和排斥问题的论述,集中在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著作中。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这仅仅是恩格斯的理念。正如恩格斯在与《自然辩证法》一书同时进行写作的《反杜林论》序言中所说的:“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部著作不可能在他不了解的情况下完成,这在我们相互之间是不言而喻的。在付印之前,我曾把全部原稿念给他听……在各种专业上互相帮助,这早就成了我们的习惯。”[1]由此可见,《自然辩证法》所阐发的空间距离思想,应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赞成的空间观。

       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曾论述过事物的空间位移、距离和彼此相互作用之间的辩证关系:“如果两个物体相互作用,因而它们中的一个或两个都发生位置移动,那末这种位置移动就只能是互相接近或互相分离。”[2]两个相互作用的事物当它们未受到第三方影响时,其作用只能“是沿着最短和最直接的道路进行,即沿着联结两个物体中心的直线进行”。[3]恩格斯的论述,虽然主要指谓物理运动,但其中透露出来的一般思想法则,如认为运动的事物总是表现为空间距离的变化——接近或疏离;又如认为彼此联系的两个事物总是沿着径直的空间距离形成最大化的相互作用,作为“三度空间的条件是,吸引或排斥和距离的平方成反比”,[4]这些论述,都能启示我们从社会活动及其主体的空间位置变动、相互间距、彼此作用的强度与方式之相关性、涵变性机制方面,去观察、审视和诠释空间与社会文化的复杂关系和运行机理。

       其实,早在恩格斯撰写《反杜林论》之前,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过程中就深刻地关注和思考过空间距离问题,并对空间现象做出了精彩论述:“一物和另一物有距离,这个距离的确是该物和另一物之间的关系;但是距离同时又是跟两物之间的这种关系不同的东西。这是空间的一维,一定的长度,它除了能够表示我们的例子中两物的距离外,同样能够表示其他两物的距离。但是还不止于此。当我们说距离是两物之间的关系时,我们是以物本身的某种‘内在的’东西,某种能使物互相存在距离的‘属性’为前提的。语音A和桌子之间有什么距离呢?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当我们说两物的距离时,我们说的是它们空间位置的差异。因此,我们假定,它们二者都存在于空间,是空间的两个点,也就是说,我们把它们统一为一个范畴,都作为空间的存在物,并且只有在空间的观点上把它们统一以后,才能把它们作为空间的不同点加以区别。它们同属于空间,这是它们的统一体。”[5]马克思在其论述客观事物的距离——空间属性中,隐约地表达了他对空间—事物之内在关系的基本看法,概括起来有三点:其一,距离只是空间中两物关系的一维表达,不等于两物的全部关系,两物还分别与之外的他物发生关系,这些多边关系才使三维空间成为现实;其二,分析两物间的距离,是研究它们空间位置的差异,这以事物自身的某种“内在的”东西,即以事物之间互为对方的坐标、参照物,彼此形成距离的“属性”——共时异在的空间占有性为前提,物的空间存在形式是事物差异性的重要基础;其三,只有在空间上把个别的事物统一起来,肯定它们同属于空间,成为空间的统一体以后,才能把它们作为空间的不同点加以区别,事物的空间统一性是确认和揭示其空间差异性的前提。显然,这种把具体物质形态的存在、相互间关系的确认,置于空间的统一性和具体空间关系的差异性去加以认识的方法,是既肯定了空间的物质性,又肯定了物质存在方式的空间性,在物质与空间的一致性上坚持了两者客观性的辩证唯物论法则。这是对以往主观空间论和抽象空间论的拨乱反正,又为恩格斯的时空哲思提供了某种理论预设:即从物质及其运动的具体性状去考察时空问题,从两者的统一中说明时空的物质性和物质运动的时空性。这种考察空间的辩证方法,为正确认识社会化空间与文化的内在关系,提供了思想先导。它昭示我们,社会事物的空间距离,既是空间实践的方式与条件,又是它的产物和尺度,同时还以距离对社会生活、思维方式的内在规定性,从空间特征、活动方位、运行速率、联系远近等方面影响并表达着社会事件的文化意义。

       研究和诠释文化与空间的关系,马克思首先是从实际生活方面去肯定时间和空间相互转换之文化意义的。他指出:“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6]马克思把时间当做人的积极发展空间,其内在的理据,不仅是人的潜能之发掘和展开只能在生命过程中实现,而且更在于生命时间在空间的分配与转换对于主体之价值实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马克思将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生命时间分为谋生的必要劳动时间,每天生命活动中生理恢复的时间,用于学习、创造、实现自我发展的自由支配时间。当人们迫于生计把每天的时间除了用于最起码的休息之外,其余都花耗在超强劳动的生产空间时,人们因失去了自由支配的时间而使生命的潜能丧失了发挥和释放的空间。正是在这种时间分配于空间的关节点上,马克思揭示了生命意义时空转换的文化机制。这让他一再把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缩減劳动时间,增加自由支配的时间,当做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当做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空间。而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交通改善、经济活动速率加快,又无不是“用时间去消灭空间”。马克思写道:“用时间去消灭空间,就是说,把商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所花费的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资本越发展,从而资本借以流通的市场,构成资本空间流通道路的市场越扩大,资本同时也就越是力求在空间上更加扩大市场,力求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7]这种革命的趋势打破了舍远求近的小生产的旧意识,鼓励人们冲破原有的狭小的交往圈子而走向世界。对此,马克思认为:“由于运输和交往手段的革命……它决不听从诗人的亲切话语:‘既然福在眼前,何必舍近求远’!”[8]即依靠现代交通工具,在单位时间内让更多的生产要素通过更大的空间因而压缩空间,或通过节约时间、更有效地利用空间而减少空间占用的耗费。如资本家“为了从空间上夺回在时间上失去的东西,就要扩充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如炉子、厂房等等,一句话,要使生产资料在更大程度上集中起来,并与此相适应,使工人在更大程度上结集起来”。[9]这种生产要素的空间集中,距离阻隔一定程度的克服,带来时间的节约,造成的空间之社会性变构,就是大规模的城市化运动。所有这些时空运用方式,都培养并依赖着大机器工业生产的科技文化、竞争和效率意识、资本逻辑理念、城市精神等直接与间接地同空间社会化形塑方式相关联的文化精神。它们集合到一点,就是对以往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活动之距离意识的颠覆与重构:尽量延伸单位时间的长度,更多地压缩空间交通的距离和更高程度地缩小单位产品生产所需要的空间。虽然这种生产过程的时空距离变构机制的运用,就其直接方面而言,并不是文化的空间生产或空间形塑,但追溯其之所以能达到这种空间距离的机变,背后的力量仍然是文化的支撑。因为它们是人类对空间之科学开发利用这一空间文化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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