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科技计划体系及其组织管理机制

作 者:

作者简介:
甄子健(1962-),男,中国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工学博士,副研究员,交通处副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车辆工程、电动汽车及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计划管理等,北京 100088

原文出处:
全球科技经济瞭望

内容提要:

日本科技计划体系主要以1995年发布的《科学技术基本法》为基础,由5年一期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及每年度的政府科技预算及其关联的科技“计划”、“项目”和“事业”构成。日本各个中央府、省、厅会在日本“综合科学技术会议”的协调下,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以及近、中、长期科技发展需求,展开相关科技工作;通过府省共通研究开发管理系统(e-Rad),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根据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对科技政策体系进行动态调整。日本科技计划的管理经验值得我国选择性地学习和借鉴。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4 年 12 期

字号:

      日本的科技计划及创新能力建设有自己的一套机制。在国家层面,日本以1995年发布实施的《科学技术基本法》[1]为根本,由内阁会议决定5年一度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目前正在实施第4期),以期来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及地方的科技计划和科技创新活动。而日本各部门具体的科技创新计划则通过官产学研结合的方式策定并组织实施,注重过程管理和报告制度,注重国际化。本文重点介绍日本科技计划的基本体系,以及各计划的任务定位与组织实施机制,以为我国科技计划体系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1 科技计划体系

      日本当前科技政策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科学技术基本法》;二是基于《科学技术基本法》制定的5年一度的《第X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三是每年度由“综合科学技术会议”根据《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提出,经议会审议并经内阁批准实施的年度科技“计划”、“项目”、“事业”等。

      1.1 长期执行的《科学技术基本法》

      20世纪末,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面临经济发展停滞、国内市场萎缩、出口受阻、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走出经济困境,发挥日本的智力资源优势,创造新的产业,日本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科技创新立国”战略,以保持科技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增长,解决国家面临的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日本于1995年(平成7年)制定并开始执行《科学技术基本法》。[1]

      日本的《科学技术基本法》是日本政府为在21世纪实施“科技创新立国”战略,强力推动科技振兴而制定的基本法规,是日本随后一系列科学技术政策的基本法律框架依据。该法共有5章19条,涉及“科技振兴的方针”、“国家与地方公团体的责任”、“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制定及资金等配套措施”、“必须由国家策动的施策”等方面的规定,其主要内容见图1所示。

      1.2 五年期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根据日本《科学技术基本法》第九条“为有计划地综合推进发展科学技术的相关措施,政府必须制定发展科学技术的基本计划”,日本政府从1996年开始,以5年为一个周期制定并颁布实施《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图1 日本《科学技术基本法》主要内容

      (1)第1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日本《第1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于1996年度到2000年度实施。该计划体现了《科学技术基本法》的理念,并在扩充政府研究经费和构建新的科技研发系统方面有较大突破。在这5年间,日本政府为该科技基本计划配套财政预算17.6兆日元;在研发系统方面,提出了“万人博士后计划”、“官产研人才交流促进计划”、“科技发展评价制度”等革新措施。

      (2)第2~3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日本的《第2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3]、《第3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4]分别于2001-2005年度和2006-2010年度实施。这10年,是日本科技计划体制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两期科技计划分别投入经费21.1兆亿日元和21.7兆亿日元,内容上也是一脉相承。首先,确定了“新知识的创造”、“新知识激发新活力”、“新知识驱动富裕社会”基本科技发展理念;其次,逐步锁定了重点科技创新领域,第2期基本计划开始提出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环境、纳米技术与材料等4个重点优先发展领域,第3期基本计划又增加了能源、制造、社会基盘、尖端前沿技术等4个积极推动领域;第三,强调了基础研究和科技研发系统的改革,例如,通过两期基本计划的实施,完成了科研资金由定向拨付向竞争性资金的转变,并为竞争性资金课题承担单位配套支持30%左右的间接经费。此外,从第2期基本计划开始,日本开始形成国家的“综合科学技术会议”制度,加强了部门协调以及国家科技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

      (3)第4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目前,日本正在执行实施《第4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1-2015)》[5]。该计划是2011年8月19日由日本内阁颁布实施的。在2011年3月东日本大地震和世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潮流下,日本第4期科技基本计划在内容上、形式上较之前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前几期的分领域支持重点研究转变为支持以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为目标导向的重点研究,配套开展全过程科学技术创新和科技系统的改革。《第4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第Ⅱ部分“实现面向未来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涉及震后重建、绿色发展、生命生活等内容;第Ⅲ部分“应对国家面临的重大课题”,则涉及产业竞争力、共用创新平台、保持国家优势、参研全球问题、实现品质生活等内容。这两部分力图解决从“研发开始”到“成果应用”再到“产业化推广”的产业技术创新的系统综合推动问题。该基本计划第Ⅳ部分“强化基础研究与人才培养”,涉及基础研究、人才育成及研究环境等,目标是培育独创性的科技成果、形成知识产权并创造新的价值;第V部分“实施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政策”,涉及推动科技与社会紧密结合的政策、制度等,配套解决各类“计划”、“课题”、“事业”的管理和如何取得实效的问题。

      1.3 每年一度的《科学技术关系预算案》

      依据五年期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和当年度科技发展的实际需求,每年9月左右,日本政府各部门提出拟于下一年度组织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或“事业”及其资金预算,由“国家综合科学技术会议”(内阁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参加,内阁总理主持召开)审定,并向议会提出次年度的“国家科学技术关系预算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