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4-0117-12 《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发表俞吾金的论文《从科学技术的双重功能看历史唯物主义叙述方式的改变》(以下简称“俞文一”),提出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叙述体系已遭受严峻的挑战,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传统叙述方式的改变问题。2012年第10期《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了拙文《对“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叙述体系”批判的批判》和俞吾金的新作《再论历史唯物主义传统叙述方式的改变——兼答文兴吾先生》(以下简称“俞文二”);拙文指出“俞文一”存在严重缺陷。 拙文绝不反对“俞文二”强调的所谓核心观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必须被坚持,但其叙述方式却应该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反对的是“俞文一”对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叙述体系的观点进行的歪曲、篡改和杜撰,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无端责难”。为澄清重大理论问题的是非曲直,兹与俞吾金先生进行进一步的商榷。 拙文对“俞文一”的批判是系统的、整体的、根本性的。这是因为拙文是瞄准“俞文一”的第一部分进行的。“俞文一”在结构上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标题为“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叙述体系的三个理论前设”,第二部分标题为“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叙述体系面临的挑战”,第三部分标题为“确立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叙述方式”。很显然,一旦指出“俞文一”第一部分的认识是虚假的,第二、三部分就没有价值和意义了。这种批判方式的系统性、整体性、根本性和完备性,一般人都能够感受到。应该明确,在俞吾金的文章中,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叙述体系既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叙述方式,也包括肖前等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的叙述方式。 对于所谓第一个理论前设“地球上的资源是无限的,人类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也可以无限制地进行下去”[1],拙文指出这是“作者以违反科学论证原则的方式炮制出来的”[2];阐明了“俞文一”对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一个论断的引用与作出的议论之间,根本没有逻辑联系!其间隐藏着循环论证。[3]针对“俞文一”所言“以往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叙述体系始终缺乏一个必要的生态学的背景”[4],同时也是阐明出现杜撰“第一个理论前设”之错误的原因,拙文写道:这是“作者过分狭隘地理解生态学研究造成的,由此歪曲了事实和历史”。[5](以下简称“批评一”) 对于所谓第二个理论前设“科学技术从属于生产力的范围,正如生产力始终起着进步的、革命的作用一样,科学技术也始终是一种进步的、革命的力量”[6],以及“俞文一”从马克思关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技术异化现象这一历史事实出发否定恩格斯作出的“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之论断,拙文作出了以下批评。第一,阐明了“第二个理论前设”根本就不是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叙述体系的观点,而是“俞文一”对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叙述方式扭曲后提出的。第二,指出了俞吾金的论述存在“对马克思著作的断章取义和曲解”[7]。第三,阐明了肖前等主编的哲学教科书中的“科学从一开始就是并始终(永远)是进步的、革命的因素”[8]论断与“俞文一”所说的“科学技术始终是进步的、革命的力量”是不相等同的,提出“对科学、技术不作区分,简单地把‘科学技术’等同于‘科学’”,是其“陷入诸多混乱的原因之一。”[9](以下简称“批评二”) 对于所谓第三个理论前设“作为观念形态或理论形态的科学技术并不属于意识形态的范围之内,或者换一种说法,科学技术并不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10],拙文作出了如下论述:第一,“科学技术并不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这不是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叙述体系的观点,更不是其理论前设;第二,作为观念形态或理论形态的科学(不是科学技术)并不属于意识形态的范围之内,这是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叙述体系的一个基本观点;第三,“俞文一”反对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叙述体系中“科学不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之观点,但因其对科学、技术不作区分,简单地把“科学技术”等同于“科学”,从而变成否定子虚乌有的“科学技术并不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这令人十分遗憾;第四,未能正确对待法兰克福学派“科学技术是意识形态”的观点,是陷入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11](以下简称“批评三”) 下面让我们明确为什么说“俞文二”对拙文的回应是虚假的,与俞吾金先生进行进一步的商榷。 对于“批评一”,“俞文二”作出的回应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第一,以生态学的定义“如此宽泛方式谈论生态学的概念,并不切合拙文中指涉的生态学概念或生态学语境”。[12]第二,“完全混淆了生态学研究的出发点与人类生态环境实际上所处的状态这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13]第三,“既然‘生态学’一词不是马克思率先提出,在马克思的全部文本中也从未出现过这个词,那么马克思怎么……会‘主张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前提下去解决生态问题’呢?”[14]第四,如果“历史唯物主义已超前地拥有了当代生态意识,又怎么可能形成‘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这一颇有影响力的当代社会思潮呢?”[15]对于“批评一”论及所谓第一个理论前设是“作者以违反科学论证原则的方式炮制出来的”,“俞文二”未作任何回应。 上述回应一开始就确定了自己的虚假性,因为它的第一点实际上是说:从生态学的定义考察,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叙述体系存在生态学的语境,只是如此宽泛方式谈论生态学的概念,并不切合“俞文一”指涉的生态学概念或生态学语境。这就涉及对“普遍”和“特殊”关系的认识问题。既然“定义”是对概念的内涵或语词的意义所做的简要而准确的描述,那么承认“从生态学的定义考察,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叙述存在生态学的语境”,也就必须否认“以往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叙述体系始终缺乏一个必要的生态学的背景”的断言,或者承认这种断言有以偏概全、用语不准确等问题;就不能说拙文对“俞文一”的批评是虚妄的。历史上,生态学的发展既存在由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到人类生态学、民族生态学的不断深化过程,也存在与其他学科相互渗透生成新的交叉学科的过程,例如生态经济学、生态伦理学等。[16]从上述回应的第二点看,“俞文二”强调的生态学概念或生态学语境应该是人类生态学或生态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