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网络经济的兴起,许多领域中市场竞争围绕技术标准展开。一家企业的技术路径一旦上升为行业标准(无论是公定标准还是事实标准[1]),在网络效应强的行业中将引发正反馈,最终形成“赢者通吃”的局面[2]。标准竞争成为目前许多行业,尤其是高科技行业的竞争方式。李(Lea)认为标准竞争中企业可采用独立竞争战略、标准联盟战略。实际上,企业单靠自身力量推广标准十分困难,通常通过横向和纵向的资源整合,组建技术标准联盟,依靠联盟的力量进行标准竞争,形成“系统与系统的对抗”[3]。企业之间(尤其是高技术企业)围绕技术标准组建战略联盟,推动创新并刺激新型市场或业务出现,能够加速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组织的不断进化[4,5]。标准联盟内部成员企业之间存在较高的相互依存性,凯尔(Keil)认为技术标准联盟的产生是商业系统竞争的逻辑延续[6]。技术标准联盟就是伴随着这些商业系统的发展而形成的。在联盟内部,一家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不仅影响自身发展[7,8],也会对其他成员企业产生“溢出效应”[9]。研发创新活动绩效(包括创新绩效、财务绩效等)引起相关学者的兴趣,但研究视角不尽相同,包括从创新活动的类型[10]、新产品发布方式[11~13]、联盟开放性[14,15]和联盟内部异质性[16,17]、联盟成员特性[18]等角度所进行的研究。其中联盟成员特性受到广泛重视,如企业规模、年龄、财务结构、行业特征、研发能力、风险系数等经常作为重要的研究变量出现在实证文献中。[19,20] 多边市场的出现深刻改变了传统的标准联盟结构和网络关系。核心企业将大量技术专利“封装”为一个产品系统组件,通过有偿或无偿提供这种组件输出技术标准。这种组件决定了整个产品系统的技术路径、接口标准和用户交互界面,成为一个“平台产品”。对于标准联盟中提供平台产品的核心企业来说,平台产品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对整个联盟施加影响力的重大战略行为;对于联盟内受此影响的成员企业来说,如何在平台产品技术创新中避免被淘汰,并抓住机会获得发展,是非常关键的。因此,研究平台产品技术创新对整个技术标准联盟及其成员企业引发的财富效应,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网络效应与技术标准联盟 “网络效应”最早是罗尔夫(Rohlf,1974)[21]在研究电信消费问题时发现的。1985年卡兹和夏皮罗(Katz & Shapiro)的开创性文献“网络外部性、竞争与兼容”发表之后,引起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广泛的研究兴趣。按照卡兹和夏皮罗的定义,网络效应是指“对于某些产品而言,一个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获得的效用随着该产品用户人数的增加而增加”。[22]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企业组织实践的不断演化,又将其进一步划分为“直接网络效应”、“间接网络效应”[23,24]和更为复杂的“双边网络效应”[25]。间接网络效应存在于垂直网络中。垂直网络是通过多种互补产品,把用户联结起来,即所谓“硬件/软件范式”[26]。如果随着某个基本产品用户数增加,提高了互补产品生产厂商的市场吸引力,最终给消费者带来更大效用,那么就存在间接网络效应。其中硬件与配套软件必须遵循共同的技术规范,才能相互连接、共同工作。间接网络效应是技术标准联盟存在的重要基础:一种技术标准通过少数重要企业采用和推广后,得到更多同类产品和互补产品生产企业的追捧,产生“花车效应”[27],它将最可能成为行业内主导标准[28]。技术标准的早期推广者和关键技术的持有者将成为联盟的主导企业,技术标准的追随企业和可兼容互补产品生产企业将成为联盟的成员企业。可见,技术标准的产生、扩散和创新对联盟内所有相关成员都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多边市场的涌现,许多“平台”企业被孕育出来。多边市场结构是一种“哑铃”型的市场结构,如银行卡支付平台连接着持卡消费者和商户,电脑操作系统连接着电脑使用者和软件开发商,媒体平台连接着广告商和受众等[29,30]。多边市场和多边网络效应领域比较有影响力的主要有卡拉奥德和朱利安(Caillaud & Jullien)、罗歇和泰勒尔(Rochet & Tirole)、哈吉犹(Hagiu)等人的研究。尤其是在信息技术领域,多边市场使传统的标准联盟结构和网络关系产生变化。首先,核心企业采取专利池或模块化的方式,将大量核心专利“封装”为一个产品系统组件,以此输出技术标准,如智能手机中的操作系统[31]、电子商务门户网站等;其次,联盟内部企业之间的依存性空前加强,建立并维持彼此之间微妙的竞合关系成为首要问题。作为这一系列网络关系中心的平台产品,其任何创新、推广和扩散都可能引起联盟内企业的反应。 (二)技术创新的市场反应 投资者对某企业价值的评估主要取决于企业未来收益的净现值。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将发明创造进行商品化[32],会带来较大的市场影响力和丰厚的获利机会。第一,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技术创新可能带来技术进步和应用创新相互交融的“双螺旋”演进方式,现有市场结构将发生变革,并可能催生新的业态,技术创新的始作俑者将有较大的概率成为新的“冒尖”企业。技术标准联盟所具有的网络效应,将会放大这种技术创新的影响力,对关键平台产品的创新更为敏感。第二,标准联盟的半开放结构有助于平台产品技术创新的快速扩散。与标准相关的核心技术研发主要由少数企业开展,对外界来说这一层结构是封闭的,但对加入标准联盟的企业来说,这一层结构又是开放的。余江等指出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关键知识产权的企业成为联盟的主导和核心,为了鼓励更多企业采用该标准和投入资源,企业联盟的结构一般是半开放式的[33]。无论是对新创意的探索还是对旧事物的利用,创新(产品和流程)在开放的环境下能更好地被设计和实施[34]。第三,标准联盟具有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的混合结构,知识在网络内部快速地传播流动,能够增强企业的学习效率,提高其环境动态适应性,从而降低创新风险。综上,平台产品技术创新提高了平台服务质量[35],通过联盟内部网络结构将这种创新传导至成员企业,在资本市场使投资者做出正面反应,提高企业市场价值,从而带来“财富效应”[36]。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