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道德传统接续与重构的理论自觉

——从《新理学》到《新纲常》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兆国(1971- ),男,安徽宣城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道德哲学研究,安徽 芜湖 241001

原文出处: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冯友兰的《新理学》以自觉的道德反思意识为出发点,肩负着贞下起元的自觉使命,试图为处在国难中的中国找寻新的发展方向。这种对传统道德接续与重构的理论自觉在何怀宏的《新纲常》中也有集中的体现。从《新理学》到《新纲常》的理论创作,均充满了自觉的理论创造意识。这种理论自觉既有对社会道德根基的寻求,也有对道德传统的反思,既有对新道德伦理特点的理性辩证,也有对如何实施新伦理路径的详细考量。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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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格式:戴兆国.当代中国道德传统接续与重构的理论自觉——从《新理学》到《新纲常》[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403-409.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14)04-0403-07

       近百年来,中国遭受了千年所未有之大变局。无论是抗战时期的救亡图存,还是改革开放时代的激流勇进,都需要一种最为基本的道德约束,凝聚人心,整齐社会,将民族国家的力量发挥至最大。为此,我们必须拥有自己的道德传统。在面临时代变化的当口,社会的道德传统如何维系传承,进而实现转化与创新,以适应时代变化所提出的挑战,已经成为一切有良知的人的共同追求。从冯友兰的《新理学》,到何怀宏的《新纲常》,其中不仅展示了中国知识分子独有的忧世情怀,而且也内在蕴含着当代中国道德传统接续与重构的理论自觉。分析地看,这种理论自觉既有对社会道德根基的寻求,也有对道德传统的反思;既有对新道德伦理特点的理性辩证,也有对如何实施新伦理路径的详细考量。

       一、寻求作为独立根基的道德

       寻求某种道德作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其传统由来已久。韩愈在总结儒家道德传承的统绪时就有过直接的表述。他在《原道》中开宗明义地提出:“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仁义作为道德的根本要求是儒家一直强调的传统,①以此为基础,韩愈清理出儒家千年相续的道统。《原道》:

       曰:“斯道也,何道也?”曰:“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荀与杨也,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由周公而上,上而为君,故其事行;由周公而下,下而为臣,故其说长。”

       在韩愈所描述的儒家道统中,发端处是三代之教,②也就是先王之教,核心是仁义道德。起于三代的仁义道德传统,经过文武周公、孔孟的再传,成为支撑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统绪。韩愈为何提出这样的儒家道统呢?其原因不仅在于儒家道德理论自产生起就遭受道、墨、法诸家的批判,而且韩愈所处的时代,佛家对儒家形成了更为严重的挑战。韩愈原道的目的就是试图恢复儒家的道统,弘扬其仁义道德的传承。“韩愈蹴杨、墨于不毛之地,蹂释、老于无人之境,故得孔道巍然而自正。”(皮日休《请韩文公配享太学书》)

       儒家将仁义道德看作为人的根本,因而其对于社会发展的期待也建基于道德的不断完善。儒家学说中的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的成人修养方策,就是对合理社会制度安排的指南。因而华夏民族在遇到灾难频发的时代,依旧会回到这种道德精神上来,走上稳定发展的正轨。《新理学》的创作背景莫不与此相关。

       在《新理学》的绪论中,冯友兰就指明自己是接着宋明以来的理学讲的,而不是照着讲。这就是新理学之新的由来。接着讲的态度就是一种理论自觉。新理学虽然是“最哲学底哲学”,是对真际或本然世界的揭示,但是也事关实际。所谓实际就包括当时的时势与社会变局。从新理学的立场出发,冯友兰提出,社会有各种变化,这是实际的领域,但社会之理却是不变的,因为理是形而上的属于真际。所以他说:“不变者是社会,或某种社会所必依照之理,变者是实际底社会。理是不变底,但实际底社会,除必依照一切社会所必依照之理外,可随时变动,由依照一种社会之理之社会,可变成为依照另一种社会之理之社会。一时一地,可有依照某一社会之理而成为某一种社会之社会;异时异地,又可有依照另一种社会之理而成为另一种社会之社会。”[1]118对于中国社会而言,社会之理有着不变的方面,这就是道德。冯友兰提出“只要有社会,就需要有这些道德,无论其社会,是哪一种底社会。这种道德中国人名之曰‘常’,常者,不变也。照中国传统底说法,有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此五常是无论什么种底社会都需要底。这是不变底道德,无所谓新旧、无所谓古今、无所谓中外。‘天不变,道亦不变’,对于常仍是可说底”[1]364。可见,五常是中国社会的道德根基。正是这一道德统绪维系了几千年传统社会的传承与发展。为此,冯友兰在随后撰写的《新世训》中倡导一种生活方法新论,其所阐述的内容基本围绕着传统儒家的道德体系展开。

       强调道德统绪能够成为一个社会发展基础,进而将之看作是社会发展的最终根基,这是《新纲常》理论构建的出发点。何怀宏提出《新纲常》的确是尝试从一种道德体系的角度来构建这一社会的“道德根基”,即力求完整和周延地阐述当今社会的道德原则、价值信仰和实践途径。[2]2《新纲常》的这一尝试并非空穴来风,毫无理据。不仅上文介绍的冯友兰的《新理学》有着重建中国传统道德统绪的自觉,贺麟对此也作出过积极的反思。贺麟指出儒家道德“认为道德为目的,经济为工具,道德为立国之本,经济为治国之用。经济的富足与否可以影响一般国民道德的良窳,但少数有道德修养之士其操守却不受经济的影响。由我们以现代眼光看来,这种见解,可谓最合于常识、最平稳、最妥当、最不偏倚、最无流弊了”[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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