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发生了深刻变迁,但人们对价值观究竟发生了何种变迁却仁智各见。笔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价值观主要发生了四个方面的变迁,即从一元价值观向多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向个体价值观、理想价值观向世俗价值观、精神价值观向物质价值观的变迁。①本文并不探讨价值观变迁本身,而试图探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变迁的几个基本特征。 一、变迁程度之急遽与平缓的交织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短短三十多年里,中国社会加速转型,经济体制实现了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和转轨,实行了中国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全方位的对外开放,人们的思想观念随之也发生了结构性的深刻变化。这种空前大变局,构成了中国“第二次革命”的基本内涵和景观。 然而,中国的改革开放在方式、目的和步骤等各个方面都与苏联有着本质的不同。第一,中国的改革开放并没有采取激烈的暴风骤雨式的革命方式,而是采取渐进式的稳健的改革方式;第二,中国改革的目的不是要否定和推翻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而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第三,在改革途径和步骤上,首先从经济领域开始,并以经济改革为重点和中心,同时审慎地配合以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上述改革方式、目的和步骤被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证明是完全正确的。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中国的改革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但改革的基本取向和基本方针不会也不应有本质性的变化。 由改革开放的上述基本取向和基本方针所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变迁呈现出急遽与平缓的辩证交织,即价值观变迁总趋势的平缓与间断性的转折。具体而言,中国社会的价值观从一元向多元、整体向个体、理想向世俗、精神向物质的转变,其总趋势是一个渐进的平缓的过程,而不是断裂式和颠覆性的变化,但在这种总趋势中却又穿插着一些标志性的、具有观念冲突色彩的价值观转折事件,譬如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先后发生的实践标准大讨论、人生观问题大讨论、人性和人道主义大讨论、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等等。这些致使价值观变迁的“观念事件”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结构转型相结合,促成了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发生着具有标志性和转折性意义的变迁。 导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变迁呈现急遽与平缓辩证交织局面的重要因素,还表现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急速性和深刻性与政治体制等其他领域改革的审慎性和稳健性的关系上。也就是说,由于提倡经济改革要“大胆地闯、大胆地试”,“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因而经济体制很快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革和转轨,这就势必导致价值观的急遽变迁。由此也可以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价值观变迁的急遽性主要反映在经济领域和经济活动过程之中,即一元价值观向多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向个体价值观、理想价值观向世俗价值观、精神价值观向物质价值观的变迁,主要发生在经济活动和经济过程之中,发生在经济体制的深刻改革和转轨之中。也正因为这样,人们常常把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失序、道德失范、价值失落等都归咎于经济体制转轨或市场经济,尽管这种归因法是有问题的,但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反映了价值观的变迁及其急遽性主要反映在经济领域和经济活动过程之中。当然,我们不能说价值观从一元向多元、从整体向个体、从理想向世俗、从精神向物质的变迁与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无关,而只是说,由于其他社会生活领域特别是政治生活领域改革的审慎性和稳健性,这些领域的价值观变迁更多地表现出平缓性的特点。譬如,在政治生活领域,我们一直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同时大力提倡一元的主导价值观、集体主义价值观、理想价值观和对精神价值的追求,因而价值观变迁就显得不那么急遽和剧烈。 二、价值方向之主导与主流的裂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变迁,从变迁的侧重点来看,主要是社会主流价值观而不是主导价值观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里有必要厘清两个通常被忽视或者被混淆的概念: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人们在使用“主导”概念时,总是将“主流”概念暗含于其中;或者,直接将“主流”概念等同于“主导”概念,例如,在使用“主流意识形态”概念时最明显地反映了这一状况。所谓“主流意识形态”是指在一个社会中处于主导或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然而,我们认为,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是有明显区别的。所谓主导价值观,就是一个社会占主导或统治地位、对社会其他价值观的发展方向和基本走向具有引导和规范作用的价值观。主导价值观通常是政府所倡导的价值观,它对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凝聚社会各种不同的价值观、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谓主流价值观,则是一个社会指向大致相同的方向、被大多数民众所信奉、或者对社会大众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价值观。 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之间的关系,一般有一致、矛盾、对抗等多种表现形式。当一个社会的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处于一致的时候,这个社会就会是和谐与稳定的;反过来说,一个社会是和谐与稳定的时候,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往往是一致的。但是,不管一个社会多么和谐与稳定,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总会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这往往是一个社会的常态,但又必须把握好这种矛盾的度。如果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发生了激烈冲突和尖锐对抗,那么,这个社会必将不会稳定,甚至有崩溃的危险。还有一种情形需要特别指出,即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完全合一,或者说只有主导价值观而没有主流价值观,这种情形往往意味着社会处于不正常和高压状态,它恰恰潜伏着极端不稳定的因素,比如“文革”时期即是如此。 根据上述对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两个概念的分析,纵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变迁,我们不难发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社会的价值观是以一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理想价值观和精神价值观作为主导价值观的,而多元价值观、个体价值观、世俗价值观和物质价值观则完全处于被排斥的地位,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处于绝对同一的状况。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价值观出现了从一元向多元、从整体向个体、从理想向世俗、从精神向物质的变化,同时,中国社会仍坚持以一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理想价值观和精神价值观作为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并以这些价值观作为社会各种价值观的价值导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排斥其他各种合理的价值观的存在,相反,具有价值导向作用的主导价值观与其他各种合理的价值观能够相容共济②;同时,多元价值观、个体价值观、世俗价值观和物质价值观对社会大众已经产生越来越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它们开始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变迁,虽然社会主导价值观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但主流价值观却发生了重大改变。于是,主导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之间势必形成一种张力关系,甚至发生某种裂变。在这种情况下,已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多元价值观、个体价值观、世俗价值观和物质价值观就会对作为主导价值观的一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理想价值观和精神价值观产生某种疏离和冲击,从而导致一元价值观与多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与个体价值观、理想价值观与世俗价值观、精神价值观与物质价值观的失衡,也就是说,会导致一元价值观向多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向个体价值观、理想价值观向世俗价值观、精神价值观向物质价值观的倾斜。这些价值观之间的失衡或倾斜通常以所谓价值观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