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2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14)02-0063-10 英华书院(the Anglo—Chinese College)是英国伦敦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和米怜(William Milne,1785—1822)于1818年在马六甲所建,是新教传教士创办的第一所教会学校。因其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重要地位,素来广受中国、日本及西方学界关注。由于英华书院重视英语和中文教学,因而其毕业生中有不少人中文或英语能力达到相当程度,他们以翻译身份服务于不同机构,对当时的中外关系乃至中外文化交流都施加了重要影响。然而迄今为止,尚未见中外学界对此进行深入系统之研究。本文掇拾相关史料进行探究,祈望补学界此方面之罅漏。 一、英华书院创设之缘起及目标 众所周知,马礼逊创办英华书院的目标是“为了推广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①。既如此,马礼逊等传教士为何不在中国而是选取在马六甲创办英华书院,根本原因实在于传教士在广州、澳门无法开展传教活动。 首先,传教士在广州、澳门不能合法居留。1807年9月马礼逊抵华时,清政府正厉行海禁政策,除了极有限的朝贡形式的外交往来,中外通商仅限在广州一口进行,贸易双方也只限于固定的专门机构,以垄断方式进行。在中国方面,是位于广州城外的十三行,英国方面则是英国东印度公司。除了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外国人根本不能合法地进入广州,唯一获准进入广州的东印度公司商人,也仅限在贸易通商季节:“其公司夷船,每年于七八月间陆续来粤,兑换货物,至十二月及次年正二月内出口回国。该大班夷商人等,于公司夷船出口完竣之后,请牌前往澳门居住,俟七八月间,该国货船至粤,该大班人等,复请牌赴省料理。”②这样,身为传教士的马礼逊自然不能合法居留广州。 除清政府的限制外,马礼逊居留广州还有一个障碍,则是来自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一向对传教士持敌视态度,不仅拒绝传教士搭乘公司商船,更反对传教士前往其贸易区域,惟恐传教活动会引起当地社会的变化,从而损及公司的商业利益。马礼逊来华时,伦敦传教会本希望让其搭乘东印度公司商船直接去中国,但遭拒绝,最终只好取道美国来华③。到广州后,马礼逊自称美国人而不敢暴露真实身份,也是出于避免违背公司禁令而遭驱逐之考虑。 居留广州极为困难,那么澳门的情况又如何呢?实际上,对传教士而非商人身份的马礼逊而言,合法居留澳门更为困难。因为除来自清政府、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反对外,澳门天主教界和澳葡当局亦反对信仰新教的马礼逊久居澳门④。后来马礼逊得以居留广州、澳门,乃因为藉其中文能力,在1809年2月被雇为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中文翻译,这样原本来自东印度公司和澳葡当局的禁令自然消除,他以东印度公司雇员身份才得以合法居留。 其次,肇始于康熙朝末年的禁止基督教传播政策仍在严厉执行。“礼仪之争”爆发后,罗马教皇先后派两任特使来华处理“礼仪之争”问题,康熙帝以罗马教廷干涉中国内政为由,逐步开始禁教政策。此后的雍正、乾隆,对天主教政策更趋严厉⑤。嘉庆继位后,继续前朝的禁教政策,一再颁布禁教诏令,不仅禁止公开宣教,亦严禁西洋人刻书传教:“自此以后,如有西洋人秘密印刷书籍或设立传教机关,希图惑众,及有满汉人等受西洋人委派传扬其教及改称名字,扰乱治安者,应严为防范,为首者立斩,如有秘密向少数人宣传洋教而不改称名字者,斩监候;信从洋教而不愿反教者,充军远方。”⑥ 此外,英国东印度公司也严格限制马礼逊从事传教活动。本来,马礼逊接受雇用担任东印度公司中文翻译,不乏求得东印度公司在其传教活动上给以宽容之想⑦。然而实际情况是,尽管马礼逊的服务对东印度公司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司仍然严格限制马礼逊作为一个传教士的活动⑧。不能从事其本职的传教活动,马礼逊内心极为苦恼,这也是他一直存着转往槟榔屿或马六甲念头之原因。其实在马礼逊来华前,对中国传教形势有所了解的伦敦传教会,已将广州、槟榔屿和马六甲设想为他可能传教的目的地,而后两者被视为中国本土以外最佳的替代地点。 马礼逊最终并未转往南洋,但他对南洋的关注程度却与年俱增。从1809年起,他一再请求伦敦传教会派传教士前往槟榔屿或马六甲建立布道站,伦敦传教会很可能是无人可派,对马礼逊的建议未予回应。1812年,马礼逊再次呼吁伦敦传教会在马六甲建立布道站,创办神学院、印刷所等设施⑨。伦敦传教会仍无回应。1813年7月,伦敦传教会派遣的第二位来华传教士米怜到达澳门,但他根本无法栖身久留。在认真商讨后,马礼逊决定让米怜去南洋,以考察爪哇、马六甲和槟榔屿等地是否适于建立一个传教总部,并探求在爪哇建立印刷所的可能性⑩。次年春,米怜启程去南洋,9月回到广州。经过几个月的考察,米怜认为南洋非常适合建立传教基地。而此间发生的一件事,更坚定了马礼逊在南洋建立对华传教基地的信念: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部听说马礼逊在中国印发《新约》和其他宗教小册子,唯恐此举会影响公司在华商业,便绝然要解除其在公司职务:“本部听说先生印刷中文圣经和劝世文,引起中国反对,皇帝下有谕旨,禁止这书,并要重治相帮的人。我们想这样作去,与贸易总受影响。现下决议,公司辞退先生职务。我们知道先生品行道德,办公殷勤,又谨慎小心,不分外惹事,公司受先生的益处很多,定以四千元为谢敬。”(11)此事虽经广州商馆斡旋,马礼逊得以留任,但却使他更加认识到:必须另觅他处建立传教基地,中国本土已无此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