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儿童保护制度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导向,强调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这包括联邦和州立法、儿童保护机构的设置、具体保护制度的实施程序以及配套的社会保障机制等。其中。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能够有效预防和发现儿童虐待现象,它以明确儿童虐待定义和范畴为前提,在规定强制报告责任主体、报告的方式和内容、未能报告或虚假报告责任、保护报告主体条款等的基础上,通过启动调查、评估分析、公布结论、服务安置等具体措施为防治儿童虐待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 一、儿童虐待的界定和危害 19世纪末,随着法学、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发展,美国政府逐渐认识到儿童虐待类似于贫困、吸毒等社会问题,都是严重的社会危害因素。儿童虐待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事务,而且是一个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介入和干预的问题。在联邦层面,《美国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The Child Abus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Act,CAPTA)规定:儿童虐待行为是指由于父母或其他照料者实施不当的或者未履行职责的行为,导致儿童死亡或者遭受严重的肉体或心理侵害、性侵害或者剥削,或使儿童面临受到严重伤害危险的行为。在州立法层面,各州通常从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两方面进行界定,刑事定义为逮捕和控告虐待罪犯提供依据,民事定义为州儿童保护机构进行家庭干预提供依据。 各州均在其法律中明确了儿童虐待的定义,尽管有所区别,但都包括了身体侵害、忽视、性侵害和心理侵害。部分州还将父母的物质滥用和遗弃视为儿童虐待的行为。身体侵害主要指非意外所造成的儿童的身体伤害或痛苦,或未作任何预防使儿童遭受的伤害或痛苦;大部分州立法还包括对儿童健康或安全产生威胁及实质性风险的行为,如罗德岛儿童虐待定义中规定:“对儿童产生或造成肉体或心理伤害的实质性风险,包括过分的肉体性惩罚。”①忽视主要是指父母或相关责任人未能提供适当的或必要的支持、法律所规定的教育医疗或成长所需要的照料等,以致对其健康、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形。有一半左右的州将未能提供法律所要求的教育视为忽视的行为。性侵害主要是指涉及儿童的非法性活动,或涉及儿童不能作出知情同意的性活动,或允许儿童从事卖淫活动或者参与色情产品的制作。所有的州均将性侵害列入儿童虐待的范畴,区别在于有些州作了概括性规定而有些州列举了具体行为。精神虐待通常是指危害儿童心理或认知的行为以至于儿童出现紧张、消沉、畏惧和攻击性的情况。父母物质滥用包括怀孕期间母亲滥用毒品或酒精等有害物质,父母将儿童置于化学或设备储存的地点或向儿童提供毒品和酒类的行为等。遗弃在各州立法中均有体现,区别在于有的州将遗弃视为忽视的一种,有的州将其作为单独的一类,它通常是指父母长期不履行职责致使儿童受到严重伤害或者长时间不与儿童联系提供必要的帮助。 虐待行为通常会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破坏生理机能、损伤体质健康,有的还会造成终生伤残、免疫力低下、性传播疾病,常见为多器官、多系统、多症状的复合型损伤,很少是单一损伤。除了造成直接的肉体伤害外,还可能会造成直接的神经损伤,例如视力丧失、学习障碍和发育迟缓等。另外,最新的研究证明,虐待会对发育中的大脑造成不利影响。由于儿童的大脑是“可塑性的”,即能够根据经历作出适当的反馈,从而形成恰当的认知、情绪和行为模式,而长期的虐待会造成“情感失明”或者“情感障碍”,导致其作出悖反社会的行为,因而可能导致之后出现危害社会的严重犯罪。[1] 二、美国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 美国政府通常不干涉家庭事务并努力保护家庭完整,但如果父母滥用权利使儿童遭受虐待或忽视的危险,政府权力则会介入并干预家庭事务。获得父母虐待或忽视儿童的信息非常重要,美国政府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在立法中规定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特定人员在发现儿童虐待或忽视行为时向专门机构报告,并对未能报告的责任主体给予适当的处罚。美国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强制报告的责任主体 CAPTA要求各州法律中明确规定承担儿童虐待与忽视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主体(以下简称“报告主体”)。在早期的立法中,各州通常仅规定医务人员为报告主体,而随着儿童保护法律的完善,报告主体的范围大大增加,其指向的范围主要是与儿童密切相关的专业人士,因为他们更有可能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发现儿童是否受到虐待或忽视。目前,大多数州都将以下人员列为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主体:社会工作者;教师、校长和其他的学校工作人员;医生、护士和其他卫生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医师或其他精神健康专业人士;儿童照料人士;法医或验尸官;法律执行机构人士。另外,其他一些职业也常常被列为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主体:商业影视制作者、儿童活动的组织者和家庭暴力问题工作者等。根据美国儿童局的统计,目前美国有18个州甚至规定任何人,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只要怀疑存在儿童虐待或忽视情形时都有报告的责任。其他的州虽未将报告主体指向“任何人”,但均立法规定所有人都“可以”提出报告,即作出自愿报告的要求。如亚利桑那州规定:“下列人员必须进行报告:医生、医生助理、验光师、牙医、行为健康医师、护士、心理医师、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安全官员、教士、牧师、基督科学工作者;父母、继父母、监护人;学校工作人员或家庭暴力问题工作者;其他具有儿童保护责任的人士。”该条同时规定了自愿报告的制度:“有合理理由怀疑虐待或忽视行为存在的任何人可以进行报告。”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