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4)03-0063-07
实践是马克思哲学的核心思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第1卷,p.55)的论断,表明实践在马克思那里恰如一枚硬币的两面,自始就是外在的“环境的改变”与内在的“自我改变”二重维度的有机统一。人正是在“改变世界”——既改变人外在的环境世界,也改变人内在的心灵世界——的实践中,获得自由和解放,实现人成其为“人”的历史性生成。因此,无论是“环境的改变”还是人的“自我改变”,一以贯之的是马克思对人的自由和解放的深情眷注,体现出实践所具有的人的价值意韵。
一、实践的外在维度
(一)改变自然的实践
实践是因着人的需要而发生、由人的需要所引起的“人的感性活动”,因此对实践应更多地从“需要所具有的人的本性”[2](p.297)方面去理解。在马克思看来,“吃、喝、性行为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他活动,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3](p.94)这表明,人的纯然动物性的需要并不就是人的真正的需要。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需要都是人的真正的需要。只有需要成为“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3](p.126),或实际需要“人性化”,成为属于他的人的本性的那些需要时,才是真正属“人”的需要。正是在此种意义上,马克思再三致意,人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4](p.514),“你自己的本质即你的需要”[3](p.34)。“需要所具有的人的本性”决定着实践行为所当具有的人的品位。在实践中,人把自己的目的意图、价值取向等内在尺度实现在对象中,“物化为对象”,使对象发生适合人的需要的变化,成为确证和实现“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人的对象”;人则在人化殊多的对象中创造和展现自己人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成为他自己。因此,实践是一种人在其中实现自己、肯定自己作为人而存在的感性活动。
在改变外在世界的实践中,首要的是改变自然的实践。所谓改变自然,就是“赞天地之化育”,解放自然本身固有的潜力和特性,并“按照美的规律”人化之。马克思认为在人的“需要的体系”中,单“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第1卷,p.79)由生活需要所引起的物质生产,必然诉诸改变自然的实践,从而在实践上把人与自然紧密地联系起来。这种联系在于,生产实践根源于人的“内在的必然的需要”,而“需要所具有的人的本性”,规定着物质生产须以“合乎人性”的方式,处处都把寄托着人之价值的“内在的尺度”体现到“按照美的规律”改变自然的实践中,使自然发生合乎人性及人的发展的变化,日益成为人化的自然,具有“人的本质”。“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3](p.95)如是,“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3](p.122)可见,正是通过生产实践,自然界才表现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人则在其所创造的物质世界中直观自身,直观他的人的本质。由此,马克思说:“我们的生产同样是反映我们本质的镜子”[3](p.37)、“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3](p.127)同时,在改变自然即“解放自然的潜力”的实践中,人自身的自然也人化着,不仅人的肉体的一切感官都是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如眼睛变成了人的眼睛,耳朵成为有音乐感的耳朵,而且人的智力也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5](p.574),即人自身的潜力也获得了解放。正是“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3](p.96)因此,改变自然就是改变以自然为存在对象的人自己,“解放自然的潜力”亦是解放人自身的潜力。这样,作为“第一个历史活动”的物质生产实践既不意味着“物质的直接占有是生活和存在的唯一目的”[3](p.118),因为“单纯追求财富就不是人类的最终的命运”[1](第4卷,p.179),更不表明物质生产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所进行的生产(因为人只有在“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而是自始至终就不曾脱开人的价值寄托。众所周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贯穿马克思整个思想的价值主题。所以,他并不仅从经济效用的角度考察物质生产实践,而是把它提高到“人的高度”,从人的自由和解放、人的发展的高度,把它既看作是人的解放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即马克思所言“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3](p.368)),又看作是“人为了作为人的人而从事的生产”[3](p.34)。这样,“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时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感受到个人的乐趣”,“因而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3](p.37)
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既是“受动的存在物”,又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但人的受动不同于他物的受动。他物的受动是纯粹的受动;人则能自觉其受动,即他“感到自己是受动的”,因而人的受动是能动的受动。“能动”体现出人的生命是“自由”的。“自由”是人所独有的生命活动的性质,因而是人的类特性。基于此,马克思说:“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3](p.169)既然人受动于自然,人的活动便不能不遵循自然的律则,这表明了实践的科学取向;既然人能动于自然,人的活动必然赋予自然以人的价值,使之发生适合人的需要的变化,这凸显了实践的价值取向。因此,人在“受动”而“能动”地改变自然的实践中,须以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方式,生产“适合人性”需要的产品,创造作为“真正人的生活基础”的物质世界。同时,人因对其“受动”有所自觉而又“能动”于自然和所创造的物质世界,从而使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人也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这样,人才不至于淹没在自己的创造物中,并在所创造的对象世界中直观自身,确证自己,使对象呈现出人的意义。因此,人在改变自然的实践中,不仅获得物质性的生活条件,更重要的则是确证了自由是人的生命活动的性质,实现了自己作为人的价值,成其为人,成为他自己。正如H.马尔库塞所言:“在这种自由活动中,人重新生产了‘整个自然界’,并且通过改造和占有自然界,使自然与他自己的生命一起得以进一步发展”[6](p.108)。为此,马克思指出,“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1](第1卷,p.67)可见,改变自然的实践,既改变着作为人的存在对象的自然,使自然解放自身的潜力和特性,并呈现对人的意义,也改变着以自然为存在对象的人,使人凭借现实的、感性的自然表现自己的生命,确证自己“作为人”的存在,彰明了实践所蕴含的人的价值意韵。
(二)改变现实社会的实践
在“改变世界”的实践中,马克思更多属意和强调的显然是改变现实社会的实践。这是因为,现实的社会是一个“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1](第1卷,p.287)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4](p.515),以至于“在无产阶级的生活条件中,现代社会的一切生活条件达到了违反人性的顶点”[7](p.45),导致了“人的完全丧失”——不仅“完全丧失了一切合乎人性的东西,甚至完全丧失了合乎人性的外观”。[7](p.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