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照(字小航)是百日维新期间凸显出来的历史人物。学界以往关注的主要是他在政变前的活动,对其评价也不尽一致,或将其定位成“一个倾向于慈禧集团的洋务派人物”;或称之为“一位顺应时代潮流的进步分子和著名的维新志士”;也有论者以为,王照既非维新派,也非洋务派,“不过是一位开明官吏”。①这些观点虽有不同,都是从近代政治史角度立论的,而且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一些传记对民国时期王照的活动也有涉及,但比较简单。②进入新世纪后,有学者对清末民初王照的政治、学术活动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成为该领域的代表性著作。③当然,随着新材料的不断披露,相关史事仍可深入探讨,王照的“自首”问题即是一例。 众所周知,政变后王照与梁启超一同搭乘日舰流亡日本,受到清廷通缉,一度备受舆论关注,得与康、梁同享“维新志士”的美誉。不过,几个月后,他便与康、梁分道扬镳,滞留东瀛,庚子年(1900)四月潜回烟台。此后数年间,蛰伏津京,从事普及官话拼音教育活动,直到甲辰年(1904)三月,做出惊人举动,向清廷“自首”,从而再度引起舆论关注。对于此事,迄今所见资料稀少,论者多据王照本人的点滴回忆作为研究依据,仍存在不少疑问。本文利用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清官档案,当时津、沪等地报纸的报道,以及时人信函等材料,对王照的“自首”问题再做梳理,主要牵涉王照与康、梁的复杂关系。王照“自首”不同于一般刑事意义上的自首,了解其内涵,有助于丰富我们对这位新党人物的总体认识。 一、“自首”史实的订正 《辛丑条约》签订后,清廷在内忧外患之中重新开始了因戊戌政变而中断的新政,各地督抚也纷纷以开办新政为要务,国内一派汲汲趋新的气象。王照本人回忆,庚子年回国后,他化名“赵世铭”(旧友呼之“赵先生”),经常往还于京津、保定之间;癸卯(1903年)二月,在京城裱背胡同租房,立官话字母义塾,用门人王璞为教员,刻书授课。当时在天津办学务的林墨卿(即林兆翰,与严修私谊较深)、保定大学堂总办钱少云等,均提倡官话字母,劝学生传习;直隶总督袁世凯之子袁克定,也从李符曾处见到了王照编订的教材,其弟克文研习后,无师自通,竟能用官话字母写信;后来,袁世凯很快批准保定大学堂学员何凤华等请推行官话字母的呈文,并饬保定蒙养、半日各学堂及驻保各军营试办。可见,虽然隐姓埋名,王照始终是新式教育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④ 王照在京津的隐居生活得到很多友人的帮助和支持,这与其家世及家族在天津的地位颇有关系。其曾祖父王锡朋,是道光二十一年(1841)率兵抗击英国侵略军而捐躯的“定海三总兵”之一,谥刚节,赠提督衔,授骑都尉兼一云骑尉世职。父亲王楫,太学生,袭世职,名气不算大,但母亲华氏却出身天津大族,舅父华鑅,为咸丰壬子进士,工部主事;堂舅父华金寿(原名铸,字铜士,号竹轩,也作祝萱)为同治十三年(1874)甲戌科进士,曾任山东、河南学政,官至吏部右侍郎,又是王照的受业师。表兄华学涑(号实甫)、华学澜(字瑞安),也是两榜出身。⑤王照兄弟三人,兄长王燮,字湘岑,廪生,世袭骑都尉,官京营游击,虽官武职,却娴于诗文。王照是光绪二十年(1894)中进士,其弟王焯则于次年中进士。王照的家族背景,决定了他在直隶士绅中享有不凡的声望,即使身处逆境,也能得到一定的维护和帮助。 在王照的友人中,李符曾、石曾兄弟尤其值得一提。李氏兄弟的父亲李鸿藻,官至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两入军机,是同光时期直隶京官的领袖人物,也是王照的会试座师。李家的西席齐令辰(号禊亭,民初戏剧家齐如山之父)与王照又是殿试同年,所以王照经常出入宣外绳匠胡同李宅。⑥光绪二十三年六月李鸿藻病逝后,李氏兄弟仍与直隶籍的达官显宦鹿传霖、张之洞、张人骏、张曾敭、徐世昌,以及后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保持着密切的关系,是京城官场中的活跃人物。据说,戊戌年(1898)七月王照请礼部堂官代奏的奏折,就是在李石曾书房中起草,并由齐令辰的族侄齐守郎抄写。王照还提议请康有为保荐李石曾为四品京堂,后因符曾反对而作罢。⑦庚子年底返回北京后,王照曾隐居李符曾家中,后移居汤山附近,生活费用也靠李家接济⑧;同时,他与长芦盐商纲总、李鸿藻表弟姚学源的关系也非同寻常。⑨有李符曾等直隶籍官绅的庇护,王照的生活自然不会有大碍。但是,“钦犯”的身份和“潜伏”的状态始终使王照处于不安之中,对其推进官话字母事业也很不利,甲辰三月,他做出了“自首”的选择。 关于投案的原因与过程,王照有自己的解释。他说,问题起因于甲辰正月沈渔溪(沈荩)入狱杖毙一事。沈荩是湖南人,谭嗣同之友,曾参加庚子唐才常勤王起义,王照“庚子在津,即与相得”。后沈荩来京,寓居木厂胡同刘鹗(铁云)家,而政变后被革职的翰林院检讨吴式钊亦寓刘宅,向清廷出卖了沈荩;他对王照与沈荩的密切往来十分了解,沈案发生后,王照感到自危,为了末减免死,遂接受友人劝告,决定去“自首”。另外,有“高阳某甲”盗用王照“芦中穷士”别号,将王照官话字母著作改篡刻印牟利,并因其系“藏匿之罪犯”,不敢公开身份,遂对其肆意欺凌,也使王照大受刺激。于是,痛下决心,具呈赴提督衙门投案,请代奏领罪。⑩ 上述回忆写于多年以后。按照他的自述,由于惧怕吴式钊密告以及想要摆脱“逃犯”身份带来的种种不便,才决定向朝廷“自首”,乍听起来,也合乎情理。但是,这种解释不尽令人信服。因为沈荩案件并非发生于甲辰正月,而是癸卯(1903年)五月(11);试想,既然吴式钊利欲熏心,早就知道王照的底细,为何不在沈荩被出卖后,紧接着讦告,而要延至半年以后?这在情理上说不通。王照接着叙述了投首的过程: 提督那桐亲接呈文,将余藏诸该衙门之西小院花厅两日夜,命郎中承璋招待,酒肴茶烟棋具书册,甚为周备。时西太后驻颐和园,那桐先赴海淀,密谋于庆王奕劻,言倘罪有不测,则不如及早放之逃去,倘王爷能保罪不至死,那桐才敢具折出奏。庆王曰,此时上头万不能再作刻薄之事,我敢担保,万一上头有不测之怒,我们一齐叩头央求,也没有求不下来的,你只管办去吧。那桐回京,始缮折再赴颐和园奏明,而余遂陷入牢狱三阅月。庆王终向西后痛陈舆论向背,影响甚大,于是有除康有为、梁启超、孙文外皆赦并开复原衔之特诏。余出狱后,有接近庆王之陶大均、良弼等,告余以庆王之厚意,力劝余往见致谢。余坚辞曰,我从此作我的一品老百姓,誓不再见朝中人矣。(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