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主义与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危机”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卫华,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讲师,哲学博士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现代社会中,理性的滥觞,特别是经济理性、科技理性的共生互动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人类也随之陷入到“碎片化”的道德困境中。自然情欲的急剧膨胀以一种强大的破坏力解构着伦理世界中个体与实体的统一,伦理感的飘零成为现代中国人的伦理之痛。同时,经济理性对个人利益的推崇以及科技理性对“实然世界”的深度探索也将人们从具有神圣性的意义世界抛回到世俗世界中。“精神”的失落成为现代中国遭遇的现实危机。而危机背后的根源实为“理”的独霸,“情”的失语!因此,要化解这场精神危机,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如何实现“情”与“理”的生态互动。而中国传统文化中以“精神”为内核、以情理统一为人性基地的情理主义传统为我们走出现代精神危机提供了富有建设意义的启迪。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8 期

关 键 词:
    伦理  道德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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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14)03-0040-05

       多元化是当代中国的最为显著的文化特征之一。这一特征一方面为人们的道德选择带来诸多自由,另一方面又把我们抛入到极其模糊和不确定的道德状态。“一切都被允许”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口号。然而,我们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又陷入到一场缺乏伦理普遍性和道德神圣性的精神危机中。对此,《中国伦理道德报告》通过万人大调查,得出极具现实性的结论,“‘无伦理’,‘没精神’;或者,伦理缺场,精神退隐,成为道德发展的‘中国问题’”[1](P5)。如何化解精神危机成为中国现代道德建设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

       一、“精神”的失落

       “精神”作为道德哲学概念,具有两方面的特质:一是个体性与普遍性的有机统一;二是以“自由”为本质的“精神”使人达到两种解放,即从外在控制下得到解放,以及从情欲内在束缚下获得解放。而且这两种特质又是统一在一起的,个体性与普遍性的有机统一即意味着个体通过伦理普遍性摆脱自然情欲、主观任意性的束缚,由自在的存在升华为自在自为的具有伦理实体性的道德存在,“‘精神’的对立面是‘自然’,相对于人的自然状态,‘精神’的本性是自由;‘精神’的本质和力量,在于将人从‘小体’的自然存在者,提升为‘大体’的伦理存在者,达到黑格尔所谓‘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精神’是思维与意志的统一,用中国道德哲学话语表述,‘精神’是‘知行合一’”[2]。在现代道德困境中,“精神”的失落意味着自然情欲挣脱出道德的规约,进而导致个体与伦理实体的严重断裂。

       第一,“自然情欲”的张狂。从人类的生存状况来看,现代社会中经济理性和科技理性的最大的成就就是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而且对人类更深刻的改变就是对物质的享受和精神的感受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特别在消费文化的引导下,关于对“自我”的感受和认同直接表达为“我消费故我在”。在这种文化模式下,原先囿于伦理道德框架之下的“自然情欲”逐步从道德哲学的规约中挣脱出来,而且还以“精神”、“意识”的面貌乘虚而入,精神的超越被狂热的欲望享受所取代。在人类的道德视域中,“自然情欲”本应成为道德哲学规约的对象,但是现代社会中物质财富的增长与人类的伦理精神却本末倒置,不但未真正实现“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反而,“伦理精神”沦落为满足自然情欲的工具。“如今的人们把幸福建立在‘享受’的基础之上,而这种‘享受’说到底就是满足消费或能够随心所欲地与一群人同化的期待。……一切能够被消费或被吞噬的东西,都勾起人们极强的享受欲望。”[3](P115-116)现代社会中,自然情欲在经济理性的支撑下,凌驾于“精神”之上而成为“合理”的存在,生命的意义只展现为物欲的满足和享受,这也是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诸如道德价值失落、道德底线失守、道德功能弱化、道德冷漠蔓延、道德虚无主义流行道德弊端的人性根源。

       第二,伦理感的飘零。自然情欲的张狂使人陷入到狂热的物欲中无法自拔,直接导致了个人主义的盛行。一方面,人类对自然情欲的过度追求促使个人陷入到“利高于义”的价值盲从中;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生命科学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人类获得更多选择自由和行动自由,如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个体的传统束缚日渐松散,这种改变进一步催化了个人主义的极端化。个人主义本质上是反伦理的。“伦理行为的内容必须是实体性的,换句话说,必须是整个和普遍的;因而伦理行为所关涉的只能是整个的个体,或者说,只能是其本身是普遍物的那个个体。”[4](P9)伦理的本性是个体性与普遍性的有机统一,个体通过向伦理觉悟和道德自觉从自然情欲中解放出来,并扬弃掉自身的主观任意性而达到伦理实体性的存在。而个人主义则主张个人利益至高无上。个人主义这种“原子式思维方式”直接导致了个体性与伦理普遍性的分裂,最终演变为“伦理悲剧”——伦理感的飘零。所谓伦理感即是个体与实体相统一的感觉,其本质是个体扬弃自身的自然情欲需求和主观任意性向伦理实体回归的一种追求和冲动,“伦理感是个体成为实体或‘整个的个体’的冲动,以及整个伦理实体的冲动”[5](P288)。伦理感的飘零意味着个体退化为没有“精神”的个人,是一种脱离于伦理整体之外的游魂,正如齐格蒙特·鲍曼将现代人描述为“流浪者”和“观光客”,“身体上的亲近,精神上的疏远;这就是流浪者和观光客的共同公式”[6](P284)。

       第三,道德感的祛魅。在道德哲学中,伦理和道德是两个紧密相关的概念:伦理是通过人的领悟、认同和自觉维系的具有普遍性的客观关系,具有“自然必然性”;道德则是对具有普遍性的伦理关系的主体认同,而且在这种认同中,普遍性的伦理之“理”升华和凝结为个体内在的德性和操守,“德毋宁应该说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7](P170),是超越现实性的“应然”。正因为道德指向具有理想化的“应然”,因此当我们追问“我们为什么是道德的?”这一问题时,往往会给予其神圣性的回答。对此,中西方传统伦理具有相通之处:西方的回答是道德源于“上帝”,中国的回答是“体天道”。而在现代社会中,面对强大的科技理性和经济理性,道德日益沦落为谋取现实利益的工具、工具理性权衡的结果。如关于“信任”,在中国传统伦理中,“信”是五德之一,它是做人的基本底线,是天道下贯而成的人道,是“为善而善”。而在现代社会,人类一切行为都被置于经济理性的框架下,如美国经济学家弗兰西斯·福山认为,不是经济利益和法律,而是伦理道德对经济效率产生更为重大的影响,信任不仅提高了组织效率,而且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一个社会能够开创什么样的工商经济,和他们的社会资本息息相关,假如同一企业里的员工都因为遵循共通的伦理规范,而对彼此发展出高度的信任,那么企业在此社会中经营的成本就比较低廉,这类社会比较能够井然有序的创新开发,因为高度信任感容许多样化的社会关系产生”[8](P37)。福山的这一发现固然具有一定的真理性,即看到了经济与伦理内在的必然联系,但是这种真理是有限的,因为当经济理性占据主导地位是,我们很容易陷入到一种误解中:从经济理性的角度出发权衡道德、以经济利益为准则衡量道德的意义。这种误解在现实中会导致道德的神圣性遭遇亵渎,产生出更多的道德虚伪,或者是当现实利益与道德选择发生冲突和矛盾时,直接导致赤裸裸的失德或败德。道德的境界之所以高于经济的境界,就在于“我们应当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无关乎现实利益的理性权衡,而在于道德的圣洁性。道德的圣洁性展现为超越个人自然情欲和世俗利益的理性权衡,将自我投入到对伦理关系的认同和自觉维护,将作为个体的“自我”与“伦理实体”进行“精神”地同一,从而使世俗中的“自我”通过伦理普遍性提升为具有圣洁性的道德自我。如果我们的精神世界被理性独占,那么人类生活的景象将成为:在强大的物质世界中“尽情享受”,但我们成为永远的失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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