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516 [文献标识码]A 国家和教会的关系,历来是中世纪和近代早期欧洲史的一个重点研究问题。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国家的主权和安全都将受到威胁。就从事这项研究的领域而言,在世界历史的范畴内,再也没有比研究德国宗教改革史的学者处在更有利的位置上的了。德国宗教改革运动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纠正了教会凌驾于国家之上的错误,使政府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全面地担负起了行政职责,从而捍卫了国家主权和国家核心利益。对此进行研究,不仅具有典型意义,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宗教改革维护德国的主权 1517年10月31日是万圣节,德国僧侣教授马丁·路德在维滕贝格的卡斯特教堂中贴出了《九十五论纲》,反对教皇的代表在德国境内销售赎罪券。从表面看,这是反对教宗在德国敛财的经济事件,实际上却是一次捍卫德国主权的正义行动。如果外国宗教势力可以动用非正常的手段在德国境内为所欲为,那么,德国的主权就完全没有保障。几年后,路德对这个事件仍然耿耿于怀,认为这是教权对于世俗统治权的僭越:“谁使主教们成为王侯的呢?基督不允许他们为君王,他把他们与君王分开来说:‘世上的君王是主人,执行管理他们臣民的权柄,你们却不可像他们一样。’”① 路德反对教宗在德国境内销售赎罪券,并不等于已经把外国宗教势力从德国驱逐出去。而想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取消教宗的属
地位。路德认为:基督徒崇拜的对象是上帝而非教宗,如果教宗属
,那么,他就不仅僭越了世俗政府的权柄,还僭越了上帝的权柄。这样一来,教宗就成了“反基督教者”,也就无权统辖基督教世界。路德认为:“他们宣讲教宗的通谕和赎罪券,而不宣扬上帝的道。这是何等反基督教、豺狼式和诱惑人的事,事实证明这违背了上帝第一条诫命。祂在这诫命中嘱咐人只能宣讲祂神圣的道,只能尊崇祂,以便使祂成为我们的上帝、我们的教师和主,正如祂藉着以赛亚(48∶17)所说的:‘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教训你使你得益处。’”② 路德在批判了教宗对上帝和政府权力的僭越后,开始认真思考如何改革教会。路德曾激烈反对教宗掠夺德国财产,也看不惯罗马教廷的奢侈与腐败,以为这是导致德国积贫积弱的原因。他说:“德国人赖以生存的土地大量被教宗侵占,德意志一半或一半以上的土地属于罗马教会。每年从德意志流向罗马的现金达30万金币以上。它通过赎罪券、教区、修道院、主教区、牧职把德国的金钱和财富吸尽。”③路德由此想到要同罗马教宗进行切割,德国教会应当独立,不必屈从于罗马教会。路德指出:“教宗的野心是想统治世界。他既想当教宗,又想统治德意志帝国。他给我们一个帝国的虚名。而他和教会占有我们的城市和土地,窃取我们的财富、权力和法律。他没能当上皇帝,至少成功地做了太上皇。他羞辱我们的皇帝,让皇帝吻教宗的脚,当教宗骑驴时,还让皇帝给他拿脚蹬或缰绳。这哪像一个独立的帝国和掌权的皇帝呢?”④ 在1520年出版的《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中,路德正式提出了与罗马教廷分离的主张。他宣布:教廷借以保护其权力的三道罗马护墙都应当被推倒。因为一切信徒皆为祭司,所以,所谓的“属
等级”高于世俗等级就纯属无稽之谈。一切信徒皆为祭司这一真理又推倒了第二道护墙,即唯有教皇有权解释《圣经》。它同时也摧毁了第三道护墙,即除教皇外,其他任何人无权召开改革教会的公会议。旨在改革教会的“真正自由的公会议”应由世俗当局召开。其后,他又列举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教皇的管理不善、神职任命、税收需要加以限制;累赘的职务应予撤销;德国教会应置于一位“德意志总主教”的管理之下;允许神职人员结婚;宗教节日太多不利于过勤劳庄重的生活,应予减少;包括托钵修会在内的沿门乞讨应加以制止;妓院应封闭;奢侈挥霍应受限制;大学神学教育也应改革。⑤所有这些都是路德长期思考的结果,获得了市民、农民和部分诸侯的积极响应。 然而,与罗马教廷相分离只是为德意志帝国找回了部分主权,因为在德意志境内还存在着众多归主教和修道院院长掌管的教区、修道院,即便是在世俗政权控制范围内,它们的“国中之国”也分割着世俗政府的权力。因此,路德才想到了关闭修道院,由世俗政府掌管宗教事务。 路德认为:禁欲和隐修非但不能让人得救,反而会把人引入歧途,并且会摧毁人类的本性。路德认为禁欲和独身并非好事:“属灵的人要独身,这始于克吕尼时期,他生活在耶稣诞生后250年的时候。由此这个迷信便持续了1300年。圣安布罗斯和其他人也都不认为这些独身的人是正常人。”⑥路德还转述了奥格斯堡主教圣乌尔里希讲述的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坚持独身制的教皇格列高利下令对罗马的一个女修道院旁边的鱼塘进行清理。当水被抽空至塘底时,人们就发现了6000多个孩童的骷髅骨头,很显然这些孩子是被推进塘里溺水身亡的。而这正是独身制被强化后的后果。随后教皇格列高利废止了独身制,但他之后的教皇却又重建了独身制度。”⑦ 路德敏锐地指出:“想一想这悲惨的景象吧。大多数在女修道院的青年妇女都是强壮健康的,是上帝创造来做妻子和生儿育女的。但却无力保持这种身份,因为贞洁是高于本性的品质,即使本性纯良。此外,当上帝创造男女的时候,并不要祂的律例在一般情况下被削弱,或以特异的神迹逐渐取消。相反,在祂面前童贞应属罕有之事。故此,若你有一个女儿或朋友陷入这种地步,如果你是个信实而虔诚的人,就当帮助她脱离之,即使冒着失去财产、生命和肢体的危险,你也要如此行为。”⑧为什么这样做呢?是为了保住“你们那可怜的财产的缘故,你们竟没有取得她们的同意就将她们推入魔鬼的口中”。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