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国民生活结合的研究中,共识是一个很重要的范畴。然而,有些学者把认同与共识予以混同,把共识与差异予以割裂,混淆共识与社会主体意志表达之间的关系。因此,需要从哲学视域中研究社会价值观念的共识机制。 一 社会价值观念的差异和共识 黑格尔把多样理解为知性所坚持的“相关事物的不同而已”,把差别理解为“乃基于它的固有的规定性”;“差别自在地就是本质的差别”;“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但在经验科学领域内对于这两个范畴,时常是注重其一便忘记其他,这样科学的兴趣总是这一次仅仅在当前的差别中去追溯同一,另一次则又以同样的片面方式在同一中去寻求新的差别”①。这对于我们论题中的共识研究有两个方法论启示: 其一,社会价值观念不仅是多样的,而且是多元的。 就多样而言,各社会价值观念表现不同,“按照它们的原样,各自独立”;就多元而言,各社会价值观念的主体不同、利益不同,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不同,“自在地就是本质的差别”。社会价值观念上的独断论承认“多样”,但否认“多元”,力求用“一元”来达到一统。宗教神学用它的神学价值观念来整合其他社会价值观念,于是就出现了中世纪的“黑暗”的宗教裁判所;当代的一些原教旨主义用它们的原教旨价值观念来对待不同文化的差异,于是就出现了“9·11”式的恐怖主义。 对于只看到多样而不能进一步揭示多元的观念,黑格尔从思想方式的角度举了一个颇有意味的例子:“据说莱布尼茨当初提出他的相异律时,宫廷中的卫士和宫女们纷纷走入御园,四处去寻找两片完全没有差别的树叶,想要借以推翻这位哲学家所提出的相异律。”黑格尔的评语是:“这是对付形而上学的一个方便法门,而且即在今天也还是相当受人欢迎的方便法门。”②持这种思维方式的人在21世纪的今天也是大有人在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仍然有一些人总是想用一元社会价值观念来替代多元社会价值观念,这就是黑格尔所讽刺的“对付形而上学的一个方便法门”。 其二,对于社会价值观念的研究需要在“同中之异”中看出“异中之同”。 如果说,“用‘多样’来否定‘多元’”是与否认“同中之异”联系在一起的,那么彻底多元主义则与否定“异中之同”联系在一起。持彻底多元主义社会价值观念的人认为,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可能划归为一种单一的价值观念。伯林就断言:“既然有些价值可能在本质上是相互冲突的,那么原则上可以发现所有价值都能和谐相处这种观念,便是建立在关于世界同质的一种错误的、先验的观念之上。”③也如有论者所言,否认“异中之同”的实质在于:“以往在民族、国家、宗教界限内的最高价值在全球化的场域中被相对化、矮化,成为众多坚硬的差异价值中的一种,使得超越性的最高价值付之阙如——宰制一切的‘上帝’真的死了!更为重要的是,现代性在使个人自由意志与权利得到伸展的同时,也使得占有性的个人主义、物质主义、消费主义等世俗意识形态蔓延全球,具有超越指向的价值、意义在现实生活中逐渐逊位”④。人类没有共同追求的东西,因而必然导致历史虚无主义。 历史虚无主义是对独断论的反动。马克斯·韦伯把这种情况理解为“世界被祛魅”,于是价值世界就会出现“诸神斗争”的局面,“那些古老的神,魔力已逝,于是以非人格力量的形式,又从坟墓中站了起来,既对我们的生活施威,同时他们之间也再度陷入无休止斗争之中”⑤。这种价值世界中“不间断的祛魅”既是马克斯·韦伯所处时代的“我们文化的命运”,也是现时代的“我们文化的命运”。 人类在创造自己的历史中,价值的多元和一元永远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从而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不仅不断地形成关于社会价值观念之间的差异,同时也在追求价值一致的基础上,不断地形成关于社会价值观念之间的共识。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理解,共识就是指“不同价值主体之间通过相互沟通而就某种价值或某类价值及其合理性达到一致意见”。⑥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以人的依赖关系”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形态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⑦的社会形态交织在一起,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冲突日益尖锐。这是对独断论的反动,然而人们的价值取向由“祛魅”而趋混乱,可以说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寻求多元社会价值观念之间的共识,从而构建共同追求的信仰,就成为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当务之急,因此尤其需要研究和提炼“异中之同”。 恩格斯在批判葛德文“仅止于片面地谈论赤裸裸的单个利益”的观点时指出:“它不是把类的权利赋予自由的、意识到自身和创造自身的人,而是赋予粗野的、盲目的、陷于矛盾的人。”⑧这个“自由的、意识到自身和创造自身的人”的活动必然指向这样的“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⑨。由此就造成了历史中“那种消灭现成状况的现实运动”。正是在“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历史运动中,“每个新阶级赖以实现统治的基础,总比以前的统治阶级所依赖的基础宽广一些”⑩,“现实的”而不是“现存的”——“现实性决不是某种社会制度或政治制度在一切环境和一切时代所固有的属性”,而仅仅属于“在其展开过程中表明为必然性”的东西(11)——统治阶级赖以实现统治的基础不断拓展,就构成了价值共识主体的范围历史地扩大的社会根据。“承认价值的共同性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看不到价值领域存在共同性,就无法解释人类文明纵向上的继承关系和横向上的借鉴关系,也就无法解释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12)当然,从量变到质变的角度来理解,“随着价值共识范围的扩大,价值共识的形式和性质就可能产生质的变化”(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