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的若干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桂蓉,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陈桂蓉,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内容提要:

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是国家运用公共资源和行政规制、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对公民施加传统美德的教育和影响。促进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中国人精神家园的需要,是整肃党风政风民风家风、提升国家文明程度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华传统美德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需要。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的途径主要有:在国民教育体系中适度增设传统美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课程;加大社会公共体系宣传和践履传统美德的力度,纠正传统美德教育中的各种偏向;在道德典范的选树上,积极挖掘其传统美德内涵,实现公民道德与传统美德的有机契合。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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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2X(2014)05-0018-0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于现代公民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国家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2013年12月30日,他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让13亿人的每一分子都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1]这意味着党和国家对于传统美德与文化软实力关系的认识已经跃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离不开本民族文化的“根”和“魂”。中华传统美德就是“根”和“魂”之所在。笔者以为,对于当今久违了传统又在现代社会转型中心无定所的中国人而言,传统美德教育无疑是提升民族素质、振奋民族精神的一剂良药。传统美德教育应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中返本开新的理性选择。这种教育不仅要着力进行,而且应当纳入制度化的轨道。

       一、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的涵义

       传统美德教育的制度化,就是国家运用公共资源和行政规制、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对公民施加传统美德的教育和影响,使传统美德深入人心,获得最广泛的民族认同。在此的“传统美德”,其内涵是指在对中国传统道德体系反思与批判的基础上,经过现代转换,被赋予时代新意的道德精华。

       如果说全球化背景下重视传统美德教育已然获得有识之士的广泛认同的话,但对于“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的提法或许就不能完全认同了。人们或许担心传统美德教育一旦制度化,就是搞“文化保守主义”,就可能是复辟倒退。而笔者认为,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其特点与优势就在于能够借助组织资源和手段,使传统美德教育落在实处、落在细处,让传统美德真正成为国人的精神滋养。

       “制度”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有两层含义:其一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其二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这就是说,“制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规则、规范、习俗,而是依一定程序由社会性组织来颁布和实施的一整套社会规范体系和运行机制。通常,制度可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但从核心内涵来看,主要是指正式制度。传统美德教育的制度化,就是要通过政府及各种社会组织的一系列运作,有意识地调动各种公共资源,直接或间接地对公民进行传统美德教育并使之常态化。

       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的制度化并不相悖。一个国家的教育战略体系有不同层次之分,随之也就有不同的教育制度化形态。那些直接体现统治阶级或集团利益和意志的意识形态居于教育内容的最高层次,其他的教育内容均从属于这一层次。现阶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内容,居于教育的最高层次。制度化地保障这一教育的实施不仅毋庸置疑,而且是我国意识形态教育的特点和优点。传统美德教育,在教育层次上虽然低于前者,但却是“寻根”的教育,是中华文化精髓、中华民族精神的教育,它理应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得以传播和弘扬。

       二、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的价值旨归

       1.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国人精神家园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梦”在国人中广为热议。尽管其内涵和价值共识还需要进一步明晰与规定,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追求,就其主要价值构成而言,不外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诚如《礼记·礼运》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古代中国这一“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就是华夏儿女的“中国梦”。作为中国古代的社会理想和道德理想,它激励着世世代代优秀的中华儿女前赴后继、为之奋斗。大同理想也因此成为国人心中的精神家园和价值航标。当代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高速度,但也付出了高代价。经济理性的观念不断侵袭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左右人们判断、选择和决定的基本依据。“人类文化价值生活的可能性空间被大大压缩和挤占,现实或物化了的实在被理想化,而理想和信仰则被现实化和功利化。”[2]人们的精神家园迷失了,社会信仰体系呈现解构的状态。“中国梦”的提出,就是当代中国人的价值航标,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振国人的精神家园。然而,这一宏大的目标将如何实现?它需要13亿中国人凝心聚力、励精图治,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有效整合社会意识,使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习近平同志最近强调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就是这个道理。

       中华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源泉。习近平同志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3]以中华传统美德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具中国国情、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东西,是我们增强价值观自信的前提。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从国家、社会、个体三个层面进行概括的。个体层面所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些德目早已存在于我国优秀的美德传统中。以诚信为例,早在远古时代,我们的祖先就认识到它的价值,历代贤人圣哲对此的阐述不绝于史。例如,“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凭也”(《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德礼诚信,国之大纲”(《贞观政要·诚信》),“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诚善于心之谓信,充内形外之谓美,塞乎天地之谓大”(《正蒙·中正》)。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一文中,把“信”作为中华传统美德加以颂扬:“中国古时对于邻国和对于朋友,都是讲信的。依我看来,就信字一方面的道德,中国人实在比外国人好得多。”可见,今日的诚信道德是对传统的扬弃。中华传统美德,既重视个人道德品质的锤炼,又重视社会道德规范的践行和整体利益价值的追求,是我们民族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传统美德,在当今依然有着重要的时代价值。当前开展传统美德教育,有利于人们从情感上拉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距离,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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