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的当代症候与现实选择

作 者:

作者简介:
龙静云,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操菊华,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武汉工程大学副教授。(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内容提要:

当代道德教育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三大症候:道德教育与人的主体性分离、道德教育中知行脱节以及道德教育与德性远离。其原因在于:道德教育多是一种“你说我听”的模式,是一种“重知轻行”的模式,是一种“事实教育”的模式。解决道德教育问题的主要策略是:道德教育在过程中注重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发挥,在目的上实现受教育者通过知而指导行,在结果上落脚于受教育者良好德性的形成。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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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14)05-0024-03

       当代道德处在不断嬗变的过程之中,道德教育也在发生深刻变化,遇到新的问题,面临多重困境,有明显症候表现。如何认识道德教育的现状?造成道德教育困境的原因是什么?道德教育如何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促进知行合一,加强德性培育?这是当代道德教育者需要回答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道德教育之当代症候

       “当前中国市场经济的改革,使我们正经历着道德的巨大进步,但同时也承受着一些失德败德行为所带来的阵痛。”[1]一方面,“最美教师”“最美司机”等报道频繁见诸媒体,道德模范不断涌现,温暖着大众的心灵;另一方面,诚信缺失与道德失范现象频频发生,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形成强烈的反差,道德困境日益凸显。我国社会道德状况与道德教育的低效不无关系。当代社会道德教育偏重于规范约束与社会调节功能,呈现出工具化、外在化和知识化等特点,面临多重困境,其症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道德教育与人的主体性分离。主体性是人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是人在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的沟通、交流、反思、体验的能力。人的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规定性,主要表现为主动性、能动性、自主性、自律性等特征。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因材施教的思想可以说是一种朴素的主体性教育思想;在西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名言强调了主体的思考与体验的重要性;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强调了人格的尊严与崇高,高扬了人的主体性。但后两者的思想都囿于先验理论立场。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的视野科学阐述了人的主体性思想,认为实践过程与人的主体性的展开是同一个过程,在实践过程中,人的主体性不断提升,最终实现人自由全面的发展。

       道德教育需要尊重人的主体性,并尽可能激发人的主体性。这是因为,教育的根本问题是人的问题。教育只有真正把受教育者作为一个主体性的存在,彼此尊重、平等对话,才能使受教育者主动参与到教育过程中来,进而主动思考、积极建构、认同内化,从而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有个性、有创造性的个体。与其他的教育活动相比,道德教育是一种更为特殊的教育活动,是整个教育的灵魂。因为道德教育直接触及人的道德心灵,关注人的道德情感,引导人的道德体验,指引人的道德行为。在这个过程中,一刻也不能离开人的主体性的参与,否则道德教育就沦为纯粹的说教,不会产生任何实效。

       然而在当前的道德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往往采取单向度的灌输方式将道德规范传授给受教育者,将受教育者视为冷冰冰的容器;较少关注道德教育的方式、手段、艺术与技巧,对新媒体运用甚少;远离了受教育者的生活世界,对现实问题解释乏力;很少关注受教育者的道德需要、道德情感与道德评价等等。其结果导致受教育者主体参与的缺失,直接影响到道德教育的实效。

       2.道德教育中知行脱节。在道德教育中,知是行的前提和基础,行是知的外化和升华,知指导行,行固化知,知与行是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体,道德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知行合一的思想最早由我国明代思想家王阳明提出。他主张:“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工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他的知行合一论反对把知与行分为“两截”,揭示了道德认知和道德践行之间的辩证关系。正所谓实践出真知,道德教育作为实践性的教育活动,尤其要注重知行合一。在道德教育中,对道德知识的认知只是教育活动的基础性环节,认知还需要指引人的道德行为,通过人的行为得到固化和升华。指导人的行为是道德教育的目的,良好的道德行为有助于人升华对知的认同,进一步提高道德品质。但在道德教育实践中,受教育者的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却往往脱节,认知水平与行为能力之间存在较大距离,主要表现为“有知而无行”。根据樊浩教授的调查统计,在回答“现代中国社会公民道德素质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时,80.7%的人选择“有道德知识,但不见诸道德行动”,11.4%的人选择“既无知,也不行动”。[2]这表明知行脱节普遍存在。

       3.道德教育与德性远离。德性是道德主体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形成的优秀道德品质,是主体相对稳定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特征。道德教育的重要意义正在于培育德性。德性是一种后天获得的品质,道德教育是德性培育的重要途径。道德教育通过教育人遵循道德规范,引导人在道德实践中内化认同,培育人的完美德性,指引人追寻生命的意义,引导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正如樊浩教授所言:“道德和道德教育的对象是人及其行为,道德的主体是人的德性,道德教育的基本目标是人的德性的培育。道德和道德教育的价值始点,也就是德性的价值始点。”[3]鲁洁教授也强调:“道德和道德教育的核心问题就是‘怎样去做成一个人’的根本生存方式问题,而不是具体行为规范问题。道德、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是在引导我们以人的存在方式去生活。”[4]但在实践中,我们的道德教育往往将道德等同于规范,把生动的德育过程简化为单纯的道德知识的传递。这种“道德即规范”的教育观在根本上割裂了道德教育与德性培育的关联,忽视了人内在的德性培养,使得一部分人“有知识、无道德”,规范没有深入到内心,没有内化为人的道德素养,道德的育人功能严重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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