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意识形态研究视角的转向及其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范树成,河北师范大学教授,主要从事政治哲学、意识形态理论与实践、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河北 石家庄 050024;李海,石家庄经济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河北 石家庄 050031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及意识形态理论研究的深入,当代西方意识形态研究视角逐渐发生转向,即从传统的认识论和政治哲学视角逐渐转向文化学、符号学、社会学等视角。这一转向拓展了意识形态研究视野,丰富和发展了意识形态理论,对我国意识形态研究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当代西方意识形态研究视角的转向,其研究方法和结论也存在不少明显的问题,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和建设应引以为戒。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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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4)02-0099-08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及意识形态理论研究的深入,当代西方意识形态研究视角逐渐从认识论和政治哲学视角转向从文化学、符号学、社会学等多视角研究意识形态。

       一、意识形态研究视角的文化学转向

       当代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在工业资本主义兴起初期,由于生产方式及体现这种生产方式的政治因素对社会运行和发展起主导作用,因此人们多从政治学、政治经济学视角研究意识形态。随着工业资本主义逐步走向成熟,尤其是后工业社会的到来,生产方式及其体现的阶级因素对社会运行和发展的影响力减弱,而文化逐渐成为对现代社会运行和发展起支配性和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基于这样的认识,当代西方一些学者如格尔茨、汤普森、詹姆逊等,开始从文化学视角关照意识形态问题。

       格尔茨从分析原有意识形态研究存在的缺陷出发,提出从文化视角研究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视作一种“文化体系”。格尔茨认为,以往人们对意识形态的研究有两种取向,即非价值取向(客观中立性的)和价值取向;两种理论,即利益论和张力论。非价值取向表现为从认识论的角度,打着科学的旗号对意识形态进行客观的研究,然而这种研究取向由于意识形态理论主题本身就承载着价值,必将影响人们对其进行客观研究。此外,由于意识形态本身带有浓厚的情感色彩以及对既得利益群体自身利益的影响,也难以对其作出科学分析。而价值取向的研究模式,或者无法揭示意识形态的本质,或者具有二元论的、教条的、专制的特征,或者与现实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该种研究取向缺陷更加明显。利益论认为,意识形态受到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的影响,是不同社会利益的表达,是不同阶级追逐政治权力的工具;张力论认为,意识形态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处方,是人们逃离心理焦虑的手段。这两种理论的缺陷在于:利益论强调社会系统的分析,张力论则强调人格系统的分析,是一种“社会系统—人格系统”分析框架,实质上它们都忽略了文化系统。基于以往意识形态研究的这些缺陷,格尔茨认为要摆脱意识形态研究的窠臼,就要将文化体系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来理解,这是意识形态研究的新路径。在格尔茨看来,文化表示的是从历史上留下来的存在于符号中的意义模式,是以符号形式表达的前后相袭的概念系统。他将文化界说为“意义模式”或“意义结构”,认为文化是公共性的心智活动,即文化既有社会性,又是一种心理现象,是人格,也是认知结构。这样,文化就将社会、人格联系起来,赋予社会、心理以意义。作为文化系统的意识形态是人们建构起来的意义系统,不是对社会现实和人的心理的简单表达,但它可以引导人们理解社会现实和人的心理。格尔茨认为将意识形态看作是一个文化体系,可以对意识形态进行修辞学分析,将科学与意识形态区分开来。与科学不同,意识形态可以更多地使用隐喻、讽刺、双关、歧义等各类修辞,赋予社会形式以意义,表达原来所不能表达的意义。在格尔茨看来,意识形态与社会、人的心理存在复杂的修辞关系,不能简单地运用颠倒的意识、虚假的反映等来认识意识形态。格尔茨高度重视作为文化体系的意识形态的作用,认为意识形态作为文化符号有着内在的双重型塑性:一方面它们按照现实来塑造自身;另一方面也按照自身来塑造现实。格尔茨把文化与社会或社会结构区别开来,将二者视为两个独立变化但又互相依存的因素,认为社会变化的主要推动力是文化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即指引人们行动的意义构架与社会组织结构之间的矛盾。格尔茨用理解文化的方式来研究意识形态,形成了其意识形态理论。

       汤普森从现代文化视角出发,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研究。他认为,文化是体现于象征形式(包括行动、语言和各种有意义的物品)中的意义形式,或者说是象征形式所体现的意义特征。文化分析就是要阐明这些意义的形式,对体现于象征形式中的意义加以阐释。首先,汤普森虽然从文化视角研究意识形态,但是他认为象征形式本身并不是意识形态的。只有把象征现象置于它们能否用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的社会—历史背景之内,才能分析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现象就是只有在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服务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的有意义的象征现象”。[1](P62-63)意识形态分析首先要关心的是象征形式与权力关系交叉的方式,“研究意识形态就是研究意义服务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的方式”。[1](P62)从这一认识出发,汤普森将意识形态的运行分为五种一般模式:合法化、虚饰化、统一化、分散化和具体化,分析了象征形式服务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的具体方式,即象征建构谋略:

       (1)通过合理化、普遍化和叙事化等,把统治关系描述为合法的,从而服务于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

       (2)通过掩饰、否认、美化和含糊其辞等语言、文字修辞手法,创立、支撑和再现统治关系。

       (3)通过标准化和统一象征化使人们克服分歧和差异,确认一种集体认同感,团结一致,从而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

       (4)通过分化和排他,将那些可能对统治集团构成挑战的人和集团分离出去,阻止他们对现有统治关系构成挑战,将其描写为邪恶的、有害的和可怕的,从而使人们一起抵制和排除他们。

       (5)通过自然化和永恒化,将某一历史现象、事态描述为自然的和永久性的、不受时间限制的,建立和支撑统治关系。

       其次,汤普森将现代文化的特点与意识形态相联系。汤普森提出了“现代文化的传媒化”的论点。他认为,大众传播已成为意识形态在现代社会中运作的一种主要媒介,它的发展对于意识形态影响巨大,大众传播使意识形态第一次成为一种群众现象,意识形态具有了群众性。他对意识形态与大众传播之间的关系作出详尽的阐释,主张根据大众传播的发展重新思考意识形态理论。汤普森从文化视角研究意识形态,必然注重研究意识形态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因为,在现代,文化特别是大众文化与日常生活是密不可分的。所以,汤普森强调在研究意识形态时,对日常生活背景的关注与对组成狭义政治领域的具体机构的关注并重。汤普森从文化视角研究意识形态,揭示了文化与意识形态及统治关系的建立、维持和再造之间的关系,阐释了现代文化借助于大众传播作用于意识形态及社会关系创造的方式,建立了以文化为中心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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