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圖分類號] K256.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1824(2014)02-0172-12 潘霨是中國近代史上一個重要的人物,可惜,坊間對他瞭解的實在太少。除了其後人潘家晉在蘇州地方志所寫的《潘霨傳略及其幫辦台灣海防事宜》外,幾乎見不到有關潘霨生平的文章。①以至於貴州一位學者在研究相關課題時感嘆:“潘霨此人好生難查,《清史稿》沒有為他立傳,大概不屬於文治武功的清代名臣。貴州近代史上倒也幾次提到了他,但似乎因為害怕有宣揚‘資本主義’之嫌把他列入另冊。”② 近期,筆者見到了潘霨所寫的一通重要書札,對這位從蘇州走出的清代官員,開始刮目相看。於是,又對海峽兩岸所出版的史料進行了探討,深感潘霨其人實在不應該被忽視。他的《致總理衙門函》對於揭示歷史真相,深入解讀同治甲戌日本侵台事件,以及瞭解日本為何在最後簽訂條約中,要求“撤回註銷”事件交涉過程中“一切來往公文”,具有重要史料價值。 一、潘霨的傳奇人生 潘霨(1826~1894),字偉如,號鏵園,晚號心岸,江蘇吳縣人。③潘霨出身於江南富有之家,自幼聰明過人,博智多能,讀書甚廣。然而,潘霨腳下的科舉之路卻很不平坦,最後只得到了監生的頭銜。④於是,在二十歲出頭,潘霨自蘇州來到京師,靠捐納銀兩而步入仕途。 清季官場不少漢族官員,均是有科舉頭銜者。他們之中多數是進士,也有像左宗棠那樣的舉人出身,以軍功而柄大政者。至於那些憑藉捐納而入仕者,在官場上常常被人小看。這大約是《清史稿》未為其立傳的重要原因。然而,清代歷史上的確有少數靠捐納而至高位者,很有成就。像名聞晚清政壇的總理衙門大臣張蔭桓,便是其中之佼佼者。潘霨與張蔭桓很有類似之處:他們均成長在開風氣之先的沿海城市,雖然沒有進士、舉人的頭銜,在廉潔方面也常受非議,但卻擁有淵博的知識、精明的頭腦,擅長交際,善於利用官場中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尤其是得到掌握實權的滿族高官的支持,從而為自己開拓出一片光明的前景。 清代檔案中保留了一份引見單,它提供了有關潘霨生平的重要史料。該片稱: 潘霨現年四十九歲,係江蘇吳縣人,由監生於道光二十九年在順天府捐輸經费,保奏以從九品分發直隸。咸豐元年補西路同知司獄,旋改捐布政司理。閱四年,署天津縣知縣,旋捐升知州。十年補昌平州知州,是年因彈壓土匪,保護城池,經監管順天府府尹張祥河等保奏,奉旨賞戴花翎。七年奉旨補授浙江鹽運使,奏請回避,奉旨調山東鹽運使。八年補授福建按察使,九年補授福建布政使,十二年九月任滿奏請陛見。奉旨著來見。茲於本年二月十二日到京。同治十三年。⑤ 此引見單是同治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1874年4月8日)由吏部向皇帝提供的,應該比坊間流傳的潘霨生平可信。它不但釐清了潘霨的實際年龄,而且還記載了他早年的升官歷程。潘霨由最早“捐輸”開始,接著又“改捐”,四年後署天津知縣,而後再“捐升知州”。可見,潘霨在初入官場時,每升一階,幾乎都是通過捐輸銀兩實現的。潘霨的引見單說明,他的確是靠金錢而進入官場的,這與靠科舉升官有著質的不同。但是,這並非意味著他庸懦無能,只會用錢買官。恰恰相反,潘霨與一般捐納者不同。他為人機敏,見多識廣,眼界開闊,不但熟諳官場,趨利避害,而且還屢次跟隨大學士桂良在津滬辦理洋務,擴充見聞,增長才幹,故能脫穎而出。⑥ 此外,由清宮引見單還可以看出,潘霨從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報捐從九品分發直隸”,⑦到同治六年,此間長期在天津、昌平一帶任職,擔任那裡的地方官。這兩個地區有一個共同特點,即距離京城近在咫尺,均為繁難衝要之地,能在這裡長期擔任父母官,的確需要過人的本領與非凡的才能。 由於政績突出,他在離開天津知府任後,於同治七年(1868)升任山東鹽運使。次年,在潘霨署理山東按察使之際,大內太監安德海冒充採辦龍衣欽差,“乘坐船隻,擅用違禁旗幟,並攜帶女樂,羅拜龍衣,沿途招搖煽惑”,在山東省境內被拿獲。八月初七日,山東巡撫丁寶楨“欽遵諭旨,飭委兼署臬司潘霨”督同府縣等,“將安德海即行正法”,⑧同行二十餘人一併予以嚴懲。安德海是慈禧的親信太監,故此事曾轟動一時。不久潘霨即轉升福建按察使,九年(1870)擔任福建布政使。其升擢之迅速,讓那些科班出身的官員,亦自嘆弗如。 同治十二年(1873)九月,潘霨任職期滿,於次年循例赴北京述職;同治十三年二月十九日(1874年4月5日)由吏部帶領引見。引見之後,清廷命潘霨再次返回福建。 潘霨是自福建布政使任上赴京引見的。一般說來,官員在引見之後,或有機會更換別省,職務也會有所變遷。然而,潘霨卻在引見之後,重新返回福建,而且,職務像引見之前一樣,仍然擔任布政使。 清廷的這種安排是含有深意的。蓋當時福建局勢動盪,非幹練之員,難以勝任。特別是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國力迅速強盛,對台灣野心日益暴露,因而,台灣海峽風起雲湧,局勢緊張。如何處理台灣事務,已成為清廷面對的最緊迫難題。在此局勢之下,挑選一個有頭腦、有魄力的福建布政使,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清廷決策者認為,潘氏頭腦機敏,辦事幹練,在閩期間鑽研台灣事務。在翁同龢家藏文獻中,所刊《治台說》便是明證。據翁同龢自己注明,此文是“從潘偉如處借來”⑨摘錄的。該文收錄了自道光二十六年(1846)五月以來,福建及台灣地方官員提出的治台方略,內容包括上諭、奏摺及稟貼等。其中有《潘偉如治台十則》,略謂:選人才、劃疆界、分責成、墾田畝、開水道,闢山林、興教化、團練兵、嚴禁令、理財賦。⑩可見,潘霨對治理台灣有一套自己的想法。而且,潘霨還有與外國人交涉的經驗,故而清廷有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