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赵壹之后不再“非草书”

作 者:

作者简介:
倪旭前,中国美术学院博士,浙江机电学院美术学副教授

原文出处:
美术观察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1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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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壹(约122-196),生平传记载于《后汉书·文苑列传第七十下》。在书法史上,赵壹因撰写书法批评文章《非草书》而闻名。《非草书》见录于唐·张彦远(约815-877)《法书要录》卷一、宋·朱长文(1039-1098)《墨池编》、宋·陈思(生卒年未详)《书苑菁华》、清《御定佩文斋书画谱》等。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有宋代刻本赵壹《非草书》,可谓是《非草书》目前存世最早的善本之一(图1),浙江图书馆善本部收藏的宋·朱长文第二十二世孙朱之励在康熙甲午(康熙五十三年)家刻正本《墨池编·非草书》(图2)也可为善本。

      《非草书》全文771字,描写当时士人竞相练习草书(实指“今草”),以致“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的地步,甚至“臂穿皮刮,指爪摧折,见鳃出血,犹不休辍”。赵壹针对这一独特现象,详细分析了草书产生的背景、特征、应用、学习方法等方面问题;在社会动荡、儒学渐衰的汉末,赵壹以儒家经世致用、重经轻技的正统思想,对士人们搁置儒家经典,转而竞相学习草书的社会流弊进行了强烈的抨击,意在规劝士人从狂热于草书转向读经致用、弘道兴世。

      对于这样一篇分析精辟、论证严密的长篇书法评论。一些论点历来存在是非争议,古今学者、艺术家对其文褒贬不一。在书法艺术兴起伊始,赵壹就破天荒地反对士人们狂热学习今草,此举得到后世传统儒学继承者和经世致用的正直文人的高度评价;同时,也使得许多艺术家和学者,甚至是今天的艺术界人士对赵壹的观点不予认同。有人认为,赵壹强调士人要以道德、家国为重,技艺为轻,是很有见地的;也有人认为,赵壹根本不懂书法艺术,不赞成“为艺术而艺术”,过于功利主义。其实,要真正理解赵壹撰写《非草书》的初衷和利弊,还是应该全面考察赵壹的思想和史料,还原到那个时代进行研究。

      

      图1 赵壹《非草书》之宋代刻本见录于宋·陈思《书苑菁华》,中国国家图书馆藏

      一、赵壹“非草书”之独特背景

      赵壹《非草书》批判当时士人过于热衷草书的同时,也对草书本身进行非难:

      (一)“(草书)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

      (二)“隶草,趋急速耳,示简易之指,非圣人之业也。但贵删难省烦,损复为单,务取易为易知,非常仪也……”

      (三)“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失指多矣……”

      (四)“且草书之人,盖伎艺之细者耳。乡邑不以此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四科不以此求备,征聘不问此意,考绩不课此字。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推斯言之,岂不细哉?”

      对此,唐代书法理论家张怀瑾提出异议。张怀瑾《书断(下)·能品》云:

      赵壹有贬草之论,仍笑重张芝书为秘实者。嗟夫!道不同,不相为谋,夫艺之在己,如木之加实,草之增叶。绘以众色为章,食以五味而美,亦犹八卦成列,八音克谐。聋瞽之人,不知其谓,若知其故,耳想心识,自该通审其不知,则聋瞽者耳。①

      《四库全书总目》认为张怀瑾的这一论断:“记述颇详,评论亦允。张彦远《法书要录》全载其文,盖当代以为精鉴矣。”②张怀瑾在此提到“道不同,不相为谋”,认为赵壹不是书法同道。其实据陶宗仪《书史会要》称,赵壹也“作草书”,只是他以辞赋家知名而已。赵壹与当时凉州地区的草书家们也有来往。《后汉书·文苑列传第七十下·赵壹传》云:“壹遂及西还,道经弘农,过侯太守皇甫规,门者不即通,壹遂遁去……”壹报曰:“君(皇甫规)学成师范,缙绅归慕,仰高希骥,历年滋多。”皇甫规之妻马氏为当时才女,善草书。董卓想要强娶她,马氏坚决不肯,最终遇害。皇甫规于延熹六年(163)任度辽将军,数月后,他便举荐中郎将张奂代替自己,张奂即是当时草书的“精神领袖”张芝之父。

      赵壹“非草书”是有独特背景的,可从以下几点进行考察:

      1.先秦诸子文艺观对赵壹的潜在影响

      中国书法以文字为载体,在远古时代,“无以传其意,故有书。”③汉字书写由起初的记录语言、交流思想等实用功能上升为作为艺术的审美功能的书法,是在汉末至魏晋之间才得以完成,故先秦诸子文献中不可能出现有关书法艺术的理论。诗歌、音乐、舞蹈这些古老的艺术,成熟的时间似乎比书法艺术要早。《毛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然而,书法艺术强调“书为心画”,强调节奏与韵律,这些本质特性又与诗歌、音乐、舞蹈是相通的。

      儒家强调文艺的政治功能和社会作用,将诗歌、音乐、绘画看做礼治的附庸,要求文艺为政治和礼教服务。《论语·阳货篇》载:“子曰:‘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用“兴、观、群、怨”四个字概括了诗歌感兴、观察、托讽、言志的社会作用。孟子强调“从心所欲不逾矩”,强调“养浩然之气”,重在用艺术完善个人修身。《礼记》云:“德成而上,艺成而下。”生活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大背景之下的赵壹,谈起草书的功用时,认为草书“乡邑不以此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四科不以此求备,征聘不问此意,考绩不课此字。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这与孔子的文艺价值观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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