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增强技术的发展与伦理挑战

作 者:
江璇 

作者简介:
江璇(1985- ),女,江苏连云港人,东南大学人文学院伦理学专业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生命伦理学,南京 211189

原文出处:
自然辩证法研究

内容提要:

“人类增强”问题是20世纪末伴随着现代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凸显的具有较大伦理争议的社会问题,这种按照人类的欲望越来越多地使用新兴的生物医学技术、纳米技术、信息技术和认知技术改善人类自身的实践活动将无疑是对人类社会的一次巨大挑战。其道德和伦理蕴涵必然会影响到今后人们的价值观和社会的整体道德伦理规范。因此对于“增强”所引发的伦理问题与挑战需要进一步理性地思考与商讨,从而全方位地制定有效应对策略,既能达到促进增强技术积极面的发展又能合理预期其潜在的风险性,预防或减少负面影响。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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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934(2014)05-0043-06

      近年来关于人类增强的话题越来越多地受到各个领域的关注与讨论,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生物医学、神经科学、信息工程等相关领域理论知识的发展与应用,使得人类增强技术的具体应用具有了极大的可能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人类增强的设想得到了客观技术性的支持,人类增强的设想不再仅仅具有理论价值,而是具有了现实应用的可能性与普及性。因此关于对人体的重造和操控的想法即增强人类自身的想法,便对人类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诱惑性。

      一、“人类增强”概念剖析和增强技术的发展

      1.增强概念的界定

      自从古希腊开始,在哲学中就已经出现了“人类增强”的思想,并且恢复人类的原貌或者加强人类的完整性的想法一直主导着医学。但由于受当时医疗技术条件的限制,在改善人类状况的可能性中只扮演了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色。随着科学技术和医学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情况在17世纪发生了改变。人们能够通过医疗技术手段恢复或重建人类的正常身体机能,弥补或修复人体的缺陷。但是随着技术的日益发展,人们并不满足于仅仅是为了治疗或恢复人类的正常功能的医疗目标,而是希望能够运用科学技术的直接介入来增加或加强人类各方面的功能或能力。因此一种关于“增强”的新颖的观念便引起了医疗界以及各个领域界学者、专家的关注与争论。由于关于人类增强的问题还属于比较前沿的课题研究,因此对于人类增强的概念理解也存在着分歧,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

      国外学者对于人类增强技术的研究,无论是在问题的积累还是资料的梳理方面都具有一定的超前性。Nick Bostrom和Anders Sandberg把人类增强定义为“是提高人们的次级系统功能(例如长时记忆),使其超出个体的正常功能范围,或者增加一些新功能的一种干预措施”[1]378。而Tamara Garcia和Ronald Sandler把人类增强技术定义为“提高或者增强人类某些核心的认知、生理、感觉或者心理的能力,或者赋予人类一些超出基本能力之外的特殊能力的技术”[2]278。他们把人类增强技术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短暂性的增强,只有当干预技术正在进行时才能起到增强作用,例如隐形眼镜;(2)持续性的增强,当干预技术已经完成但仍然能起增强作用,例如激素类药品;(3)外在增强,是指在没有改变人体生理、心理或者认知系统的情况下,提高或增强了人类已存在的能力或者赋予了新的能力;(4)内在增强,是指通过改变人体生理、心理或认知系统的某一特定方面,从而达到增强的效果。[2]278

      Patrick Lin和Fritz Allhoff认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人类增强包括任何能够提高我们身体素质、充实我们思想和提升能力的活动方式。因此,阅读书籍、进行体育锻炼都可以称为人类的增强。”[3]252为了明确增强与治疗的区别,Patrick Lin和Fritz Allhoff从两个维度对其进行了解读。首先从增强对象的维度进行解读,他们把增强的对象分为健康的人群和非健康的人群两种。认为当增强技术应用于非健康人群时,此时的增强称为治疗更为适宜,因为此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使非健康者达到健康的正常标准或者是接近正常的标准:而当增强技术应用于健康人群时,此时的增强才是真正的增强或者加强。因为此时增强的目的是为了超出人类的正常水平或者人体的基本功能,或者是增加人类自身本没有的功能或能力。其次是从增强的最终效果维度来解读,即在经过“非自然”方式的干预之后,最终的效果是恢复了正常功能还是提高了基本的能力或者增加了额外的能力,若只是恢复了正常的功能,那就只能算是治疗,只有当最终的结果是获得超过正常功能之外的能力才能算是所谓的增强。

      Michal Czerniawski认为在过去,增强与治疗的区分是显而易见的,但随着新的高端技术的发展,增强与治疗的区分已不再那么清晰了,其原因就是并没有明确地对所谓“正常功能”标准[4]3进行界定,从而很难在功能的修复与增强之间划清界限。人们很难知道技术何时在恢复人,何时在增强人,因为每个术语都依赖于对标准的界定,然而目前这个标准是模糊不清的。

      国内学者对于人类增强技术的研究还处于探索的起步阶段,更多的是对西方的文献资料和研究成果的借鉴。但是也有少数学者针对中国具体的文化情境对人类增强技术进行了理论探讨与伦理考量。如邱仁宗教授认为“人类增强是用人工的手段即技术克服人体的目前限制,增强人的认知、情态、体能以及延长寿命,使得人比目前更健康和幸福”[5]33。认为目前增强技术主要有:利用药物、利用美容术、利用植入前遗传诊断、基因治疗、控制论方法以及纳米技术等六种技术类型。[5]33而冯烨、王国豫发现“人类增强具有功能的逾越性、前提的预设性以及工具的植入性等特征”[6]82-83。并且深入分析了人类利用药物增强的可能性后果以及可行性条件。冯常娜、朱文仓、张新庆、高佳则分别从基因和认知的角度对具体的专项增强技术进行了探讨与研究。[7-10]胡明艳、曹南燕从技术发展的必然性和尊崇自然还是自由的价值取向两个维度对会聚技术增强人类的争论进行了浅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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