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2014)02-0017-06 作为对儒家哲学的一种新的诠释,安乐哲(Roger Ames)等人建构了儒家的“角色伦理学”①。这与笔者对儒家哲学的诠释“生活儒学”及其在伦理层级上的“中国正义论”建构颇有相通之处②,但也存在着重大差异。一个人的“角色”是由其在社会上所居之“位”规定的,因此,对这两个思想系统加以比较,我们可以从《易传》的“位”观念入手,分析社会“角色”与“定位”问题之间的关系。 一、定位:正位、得位、设位——《易传》的“位”观念 所谓“角色”(role),或曰“社会角色”,是由社会的角色分配结构决定的,这种社会结构,在儒学话语中叫做“名份”或“位”(positions)。一个社会共同体就表现为一个“位”的系统,每一个人都在其中占有某种“位置”,扮演某种“角色”。这种社会结构实质上是一个人际关系结构,这种结构是由社会规范及其制度决定的;在儒学话语中,这套社会规范及其制度表现为“礼”(rite)。礼决定了位,而位决定了角色,亦即:礼→位→角色。 在儒家文献中,《易传》系统地提出了“位”的观念。《易传》的“位”本来是指筮法中的“爻位”。如《系辞下传》说:“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说卦传》说:“《易》六位而成章。”又如《彖传》里讲的“六位时成”(乾)、“位乎天位”(需)、“柔得位而上下应之”(小畜)、“履帝位而不疚”(履)、“柔得位得中”(同人)、“柔得尊位”(大有)、“虽不当位,利用狱也”(噬嗑)、“刚当位而应”(遯)、“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家人)、“当位贞吉”(蹇)、“进得位”、“其位刚得中也”(渐)、“征凶,位不当也”(归妹)、“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涣)、“当位以节”(节)、“刚失位而不中”(小过)、“刚柔正而位当也”(既济)、“虽不当位,刚柔应也”(未济)等等,本义皆指爻位[1]。 但当孔子“不占”[2](《子路》)、进而儒家《易传》建构义理系统的时候,“位”进一步获得了伦理学及政治哲学的意义,甚至形而上学的意义。 伦理政治层级上的“位”观念:“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1](《履彖传》)“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1](《遯彖传》);“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1](《家人彖传》);“君子以正位凝命”[1](《鼎象传》);“君子以思不出其位”[1](《艮象传》);“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1](《乾文言》);“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1](《乾文言》)“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1](《坤文言》)“列贵贱者存乎位”[1](《系辞上传》);“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1](《系辞上传》);“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1](《系辞下传》)。 形而上学层级上的“位”观念:“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1](《乾文言》)“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1](《系辞上传》)。 更进一步,《易传》提出了“定位”的观念。在流俗语言的用法中,“定位”(positioning)是一个消极的概念,说的是在一个既有的角色结构系统中确定自己的位置。但实际上它本来是一个积极的观念,不仅包含上述含义,还包含着去寻找并获得一个新的位置的意思,甚至还包含着对这个既有的角色位置结构系统加以变革、创建新的角色位置结构系统的意谓。例如,《说卦传》说:“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 《周易正义》说“此一节就卦象明重卦之意”,即讲的八经卦如何重出六十四别卦,因而这里的“天地”是指的乾坤两个经卦,“定位”并不是说乾坤自己如何在六十四卦中确定自己的位置,而是说乾坤如何为六十四卦定位。进一步说,乾坤就是阴阳,而在《周易》,一切皆由阴阳生成,也可以说一切结构系统皆由阴阳“定位”。由此可见,《易传》的“定位”不仅仅指“得位”(在一个既定的位置系统中获得一个角色)、“正位”并且“当位”(恪守“礼”的规定对这个角色的要求),还指“设位”(设置或者重新设置这个角色位置系统本身)。 所以,“定位”(positioning)包含三层意义:1、“正位”(putting oneself in a correct position)并且“当位”(being in a proper position),指恪守社会角色,这是行为正义问题,角色伦理学与生活儒学对此都有基本的确认;2、“得位”(getting a (new) position),指获得一种新的位,即对原有之位的超越,角色伦理学与生活儒学对此的理解有所不同;3、“设位”(setting (system of) positions),指对社会角色秩序本身的设置,这是制度正义问题,即真正的社会正义论问题,角色伦理学未触及这个问题,而生活儒学则通过中国正义论的重建来探索这个问题。 二、正位并且当位;社会角色的恪守——行为正义问题 任何一个社会共同体都表现为一个“位”的系统,每一个人都必须在其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就是《易传》所说的“正位”与“当位”的问题。 (一)正位:摆正自己的位置 所谓“正位”,就是找到自己的正确的位置。例如:“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1](《家人彖传》)这是一个“父子、兄弟、夫妇”的角色秩序系统,所谓“正位”就是每一个人都要在这个系统中摆正自己的位置并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周易正义》指出:“家人之道,必须女主于内,男主于外,然后家道乃立”;“父母一家之主,家人尊事,同于国有严君”;“父不失父道,乃至妇不失妇道,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后为家道之正;各正其家,无家不正,即天下之治定矣”。显而易见,这是宗法社会的伦理政治观念,与《大学》所讲的一致:“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