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原则并非古已有之,而是工人阶级先进世界观与传统美德相结合的崭新概念。青年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都必须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所规定的导向,才能取得实效。正确地理解和实践集体主义的原则,还须区别集体主义与小团体主义,弄清集体主义不等于忽视个人利益,不存在“合理的个人主义”。把社会和人民大众的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保证集体利益前提下发展个人利益,必要时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这才是集体主义原则的科学内涵。 【关键词】集体主义原则 青年 道德建设 最近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是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要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培育优良品德”。而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都必须“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所以,以集体主义原则推进青年的道德建设,则是当务之急。 一、坚持青年道德建设中的集体主义原则 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基本原则,又是社会主义道德意识的核心。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保证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在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应该服从集体利益。这就是我们几十年以来坚持的集体主义原则的科学内涵。它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它规定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它规定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的前提。它贯穿于各种道德行为规范之中,规定着人们道德行为的方向。 集体主义并非古已有之,而是工人阶级先进的世界观与传统美德相结合的一个崭新的概念。提出集体主义的原则,是道德意识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这是因为,自从私有制出现于人类社会以来,一切剥削阶级信奉的共同道德信条是个人主义,或曰利己主义。其主要特征是一切以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社会和他人利益之上,为谋求个人利益不惜损害和牺牲社会和他人的利益。这种道德是以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为立脚点的。在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后,个人主义失去了立脚基础,反映这种新型所有制关系的道德原则,便成为集体主义。这里的集体,并不是指具体的行政或经济单位,而是指宏观的国家、社会、整体利益的“大集体”概念。集体主义反映了工人阶级的联合和团结,反映了个人与国家、集体根本利益的一致。 新中国建立40多年中,我们在青年道德建设中一贯坚持了集体主义的基本原则,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集体主义已深入几代人的内心,推动了国家的稳定、繁荣与发展。出现了像雷锋、向秀丽、刘文学、龙梅、玉荣等无数闪耀着社会主义道德光彩的先进人物,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了几代人的健康成长。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道德建设,提出“四有新人”的道德标准,大力倡导集体主义原则。他说:“我们从来主张,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我们要向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努力宣传这种高尚的道德。”[1]“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2]这种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深深积淀在当代青年大多数人的心中,转化为他们的良心。这就是青年道德的主流,由绝大多数青年汇成的主流。 但是,由于一些时期,一些地方的领导工作中忽视精神文明,也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问题。正如近来党中央决议中指出的:“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建国以来形成的集体主义道德被一些人认为是过了时的东西,“自我”私欲开始膨胀,败坏了道德状况。一时间,把自私当成“崭新的人生观”,有之;指责集体主义压制了“个人价值”,有之;疾呼“只有自我才是绝对的”,有之;认为雷锋也是“自私”的,有之;总之,“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口号几乎泛滥开了。在中华基金一课题组1994年作的全国8省市问卷调查表明,对于“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这个口号,表示“非常赞成”和“基本赞成”的达43.9%,表示“非常反对”和“基本反对”的却只有25.1%。[3]回答“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矛盾时,应如何处理?”这一问题时,表示“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集体利益”的只占17%。[4]这足以看出集体主义原则在某些青年道德意识中的低落。 近期,一次全国青年思想道德文化状况调研表明,青年中认为“社会道德水平提高”的人,只占38.57%,这就足以说明道德建设总体状况的压力。看来,不大力加强青年道德建设,不大力弘扬集体主义原则,是不行了。 二、集体主义与青年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 对于集体主义原则的理解和态度,直接影响到青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或称作个人私德)的建设。 1.集体主义与青年社会公德建设 六中全会决议号召:“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是社会共公生活领域中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最简单的公共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