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国内第一份关于“少年儿童偶像崇拜与榜样教育”的调查报告。调查发现,孩子对偶像和榜样的区分度并不明显,而少年儿童最喜爱的榜样中,除了雷锋,其余都是文艺、体育界明星。 偶像崇拜对于中小学生来讲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同时,偶像崇拜是一种常见的社会心理现象,它通过人们对崇拜人物夸大了的社会认知而产生了光环效应,并将其神圣化、神秘化。 对崇拜文艺、体育界明星的现象,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偶像崇拜错位非整治不可。 我承认这种担忧有一定合理的成分。的确,文体明星过多注重外表修饰,而缺乏深层次的思想内涵。明星代言的产品多为娱乐和时尚产品,隐喻了当下娱乐至上的不良思潮。不过我以为这样的错位错在社会引导,不在孩子。 由于近几年媒体的普遍化、多元化,这些明星出现在青少年视野中的频率较高,娱乐产品的消费成为他们的群体性行为。青少年由于受思维发展水平的约束,通过想象美化偶像,对这些偶像产生较高的认同和情感皈依。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价值观念也呈现多元化趋势,人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个性。而过去,故意拔高榜样人物的优秀品德,忽视其“个性”,使得中小学生只了解榜样的某一典型特征,所谓的榜样便异化为一种符号。一个远去的符号与一个活跃于荧屏、网络的鲜活形象相比较,孰优孰劣,不言自明。 另外,相对于文体明星,其他偶像群体——科技工作者、政治家、商业名人,其言行相对严谨,一定程度上与应试教育的压抑性重合,也与青少年爱玩的天性相悖。 总之,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学习的压力下,青少年极易产生逃避现实的思想情绪,自我解脱。在激烈的社会竞争背景下,利己主义、金钱至上等不良思潮反而成为衡量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标准,也腐蚀着青少年,削弱其对崇高精神的追求。 不过,对于这些也不必过于杞人忧天。漂亮的面孔对于多数人来说是可以替换的,青少年不会在乎谁演了什么,明星的追随者们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忘记有些明星的存在。明星之中只有很少人会拥有长久的明星魅力,多数人只能成为来得快、去得更快的流星。青少年对于思想内涵的追寻则可以穿越古今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