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专业设置与当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科

——高三第二轮复习例题教学之我见

作 者:
丁超 

作者简介:
丁超,男,理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讲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齐鲁学刊

内容提要:

教育与学术之间存在着互动关联,基于建国以来高等教育体制中课程与专业设置的考察,可对中国历史地理学发展史有新的认识。建国初期,沿革地理被正名为历史地理之后,该学科在历史学和地理学两个“学术阵营”中分途发展。随着宏观教育政策和具体措施的调整,历史地理学在学术阵营中的地位经历了降格、升级与回潮,在共存局面被打破之后,激发出学论与官论之争。随后的学科专业自主设置,使得历史地理学处于“自说自话”的境况。而2010年以来学位目录和本科专业目录的调整,为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带来不确定性的同时,又提供了潜在的发展契机。教育及学术行政管理部门在专业设置上应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协调统一,为学术界根据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提供自主权,从而为历史地理学的不同发展路径提供充分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空间。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1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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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2014)01-0034-09

      一、教育与学术之间的历史地理学

      教育与学术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联,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作为现代学术体制一部分的历史地理学,其发展过程与中国高等教育史相始终。从现代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地理学诞生至今,其研究人员、机构、刊物和组织主要依托于高等教育体制而运行。没有往日的燕京大学、东南大学及现今的复旦大学、北京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历史地理学的发展肯定会陷于“无枝可依”的境地。因此,基于中国高等教育史对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做一梳理,无疑更加有助于认清中国历史地理学的既往发展脉络,从而有益于对学科当前和未来发展趋势做出预判。

      从教育学研究的角度来说,按照教育外部关系规律,“教育要受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所制约并对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起作用,从而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作用”[1](P143)。学术当然属于制约和影响教育的外部因素。既然教育与学术存在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那么同样也可将教育视为制约和影响学术发展的外部因素。从宏观的教育方针、政策、体制到微观的课程和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制定实施,无不对学术的发展起着导向性作用。

      1949年以前,由顾颉刚培养的历史地理学萌芽就与高等教育体系密切相关。若无中国地理沿革史课程在燕京大学、北京大学、辅仁大学的开设,便不会有刊登学生习作的《禹贡》半月刊以及“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学术同仁团体禹贡学会。建国以来,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一部分的历史地理学,其发展契机与制约瓶颈,都可以从高等教育的发展中找到对应点。当我们今天很自然的把“历史地理学”与谭其骧、复旦大学联系在一起时,也应该想到若没有教育史上浙江大学、暨南大学的变故,历史地理学可能就不会在沪上“一枝独秀”。当我们今天名正言顺地以“历史地理学”之名进行时空求索时,不能不想到发表于1950年的《“中国沿革地理”课程商榷》一文所起到的正名之功。由此可见高等教育体制中宏观的院系调整和微观的课程改革,对于学术发展所起到的基础性作用。

      建国后高校专业设置发端于1952年。1963年发布的《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和《高等学校绝密和机密专业目录》是第一次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改革开放以迄1998年,国家曾3次大规模调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近期,教育部又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在过去的五六十年中,中国普通高校的专业设置变动较大,其中的变迁就有历史地理学的参与。自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1981年至2006年,国家共批准10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名单。其间,于1983年、1990年、1997年、2011年进行了4次学科目录调整,最终形成《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在上述情境下,本文撰写的出发点就在于通过对建国以来高等教育体制中课程和专业设置的脉络梳理,对此间的历史地理学发展史做一全新视角的考察。相比较于既有研究所采取的“就学术论学术”的本位考察而言,也算是一个不无益处的补充。

      二、正名:从沿革地理到历史地理(1950)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教育要采取理论与实际相一致的方法,并声明“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2](P10-11)。此前在北大、燕大等校开设的中国地理沿革史等相关课程,势必被视为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沾染的旧教育内容而被改造。如刘少奇即说:“清华、燕京这些大学里可能学些脱离实际的、空洞的、高深莫测的理论,但学了用不上。”[3](P117)在此宏观态势下,沿革地理课程必须从思想性和实用性出发加以改造,方能在高等教育新秩序中谋求立足之地。

      1950年6月,通过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按照这一决定的精神,新中国必须对全国高等学校的课程进行有步骤地改革,“一面克服‘为学术而学术’的空洞的教条主义的偏向,力求与国家建设的实际相结合。这是我们现有高等学校主要的努力方向,另一方面要防止忽视理论学习的狭隘实用主义或经验主义的偏向”[4](P48)。作为改革措施,教育部于1950年8月出台了《高等学校课程草案——文法理工学院各系》,对有关院系的课程设置提出规定。除社会系外,“其余八系都是以一九四九年十月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为根据,经过高等学校课程改革委员会文法两学院各系小组讨论和修改的”[5]。由此可见,高校课程改革的启动与新中国统治秩序的重构基本同步,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新政权进行教育改革的急迫性。

      在《高等学校文法两学院各系课程草案》的“总则”中,规定以“培养学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掌握现代科学与技术的能力,使成为参加财政、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项工作的高级建设人才,并有机会有步骤地培养工农出身的知识分子”为总任务,由此凸显出新教育的人民性和实用性。本着“力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避免教条主义与狭隘的实用主义”以及“规定革命的政治课程为文法两学院首要的基本课程,并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切实改造其他一切课程”等基本原则,该草案首先将政治、国文与写作(现代国文与写作)、外国文、中国近代史、毕业论文或专题报告、体育六者规定为各系公共必修课程。在总学分为32或36分的文学院公共必修课程中,政治课及中国近代史(准政治课)的学分累计为18分,不难看出此次课程改革的“革命性”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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