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中国参加一战使得中国自近代以来不仅第一次取得了对一个世界强国的胜利,也第一次以一个战胜国的身份参与战后国际秩序的重建。更重要的是,一战影响了中国人关于世界秩序和西方的观念,激励中国人渴望改变中国的国际地位。①关于中国参加一战的原因,学术界已取得了众多成果,但正如王建朗所述,这些成果多从内政出发,而“在参战问题上,对内政的考虑曾大大影响了对外交的考虑,尤其是在后期。但是,完全从内政的角度来研究参战问题,将其视为派系斗争的结果,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准确的”②。因此,本文试选取中美关系这一角度,探讨美国与中国参加一战的关系。③对这一关系,较为普遍的观点是美国与日本利用参战问题争夺对中国的控制,美国支持黎元洪反对中国参战,日本支持段祺瑞主张中国参战。④中国参加一战的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其中美国的因素不可忽视,因此本文试就中国参战的美国因素作一探讨,并结合时任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的主张和行动来重新审视这一观点。 一、机会的降临——芮恩施与中国参战步伐的开启 1917年1月31日,德国照会各中立国政府表示将进行无限制潜艇战。2月3日,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收到美国国务院的电报:美国政府决定对德绝交,并通知各个中立国政府,希望各中立国赞成美国的行动。芮恩施认为“美国政府的政策就是要使各中立国共同采取示威行动”,而作为美国驻华公使,他的明确的任务就是“说服中国按照我国政府的建议赞同美国的行动”⑤,并“追随美国的政策”⑥。当晚芮恩施拜见了北京政府总统黎元洪和国务总理段祺瑞,将美国政府的决定通知中国政府,请中国方面和美国共同行动,并于2月4日正式照会中国外长,告知美德断交,希望“中立各国,能仿行美国政府之举动者,实于世界和平将有裨益”⑦。可以说,美国政府对德绝交,以及对中国政府一起行动的邀请,为中国加入一战创造了机会,再次开启了中国加入一战的步法。 虽然早在1915年和1916年,中国两次要求加入协约国集团,但最后都因日本的反对而未能成功。当时美国还是中立国,未能给予中国以支持,而英、法、俄等国限于欧洲战事,最终只能对日妥协。虽然如此,美国作为最重要的中立国,并且相对其他列强对华较为友好,无论是中国政府方面还是在中国知识界,美国对大战的倾向,一直受到关注。⑧2月1日美国政府向德抗议,2月2日起中国政府为此连续召开内阁会议。随着芮恩施告知美国与德国正式断交,外交总长伍廷芳2月4日便建议:“美已抗议,中国应抗议;美抗议后,如绝交,中国亦绝交;美宣战,中国亦宣战。料想美国不宣战,中国亦无力量,总之当与美一致行动。”⑨同时中国方面也意识到美国最终加入协约国集团对德宣战,只是时间问题,而“美国参战后,协约国必胜已经是普遍的看法了”⑩。这样中国是否追随美国对德绝交,以致参加战争,便成为中国政府和社会讨论的中心问题。 然而与1915年相比,此时中国参战的内在动力相对较小。与日本强迫中国接受“二十一条”,中国急于通过加入协约国集团以改变自身所处的不利地位不同,1917年的中日关系相对缓和,但民四条约已成为中日关系的一个长期症结,中国朝野内外均希望寻找机会将其废除或至少修改。另一个不利则是随着袁世凯的去世,中国缺乏一个稳定的中央政府,从1916年开始的总统、内阁、国会三方围绕着自身权力界定而展开的博弈正在加剧。同时,自护国运动后,两广、云南、贵州、湖南等西南各省一直处于半独立的状态,南北双方的矛盾一时也难以解决。中国是否参加一战是关乎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而面对这一问题,分歧与斗争也将在所难免。 实际上,从1913年就任美国驻华公使以来,芮恩施就一直十分关心中国的局势。作为威斯康辛大学前政治学教授,芮恩施本身便是研究国际政治特别是远东国际关系的著名学者,并且作为一名自由主义者,对中国一直抱有同情。对于芮恩施等人,莫理循评价道:“有一种诚心诚意要帮助中国的愿望在激励着他们。与此同时他们当然也没有忽视他们自己的国家利益。”(11)芮恩施积极推动中国对德国绝交,一方面正如其对端纳所言是为了“有效地迅速地支持美国的政策”(12),但同时芮恩施也认为,如果中国对以德国为首的同盟国集团采取一系列行动,那么中国对内对外两个方面也是有利的,即“通过积极地与美国公开宣布的政策联合,中国将在对内和对外方面使自己的地位得到大大加强”(13)。对内可以“使中国不再去注意它的无休止的党派斗争”(14);对外则使“中国将可以博得协约国的善意。在这种情况下,要对中国的主权进行任何干涉必将更加困难”(15)。而不言自明的是,这种对中国主权的干涉当时只能来自日本。 巧合的是由于海底光缆的故障,在这关键时刻电报中断,使得芮恩施无法同美国国务院取得联系。而几天之内通过同中国政府官员的频繁交谈,芮恩施认为:“中国政府原则上倾向于采纳美国总统关于这方面的建议,不过中国政府认为它这样做将处于不安全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为积极推动中国方面的行动,未等到国务院的同意,2月7日下午芮恩施照会中国政府表示“将会提出适当的手段使中国能够尽它由于与美国政府采取联合行动而具有的责任,而对于中国的国家独立以及中国对它的军队的控制和一般行政管理无任何损害”。(16)这个照会使得芮恩施对中国政府的劝告从一种友好的建议上升为一种保证,对中国政府的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2月8日中国决定对德抗议,2月9日正式照会德国政府。虽然芮恩施的这一行为可能超出了美国国务院的授权,对此国务院表示“并未预料到你在没有接到命令的情况下,这么快地采取行动”。(17)但考虑到芮恩施赴华上任前,威尔逊总统曾向其表示:“美国应独立地完成她应尽的义务,给予中国特殊的道义上和财政上的援助。”(18)而芮恩施的照会则提供了美国将给予中国援助的保证,而且芮恩施辩解认为2月3日国务院的指示,使“美国政府实际上已经策划了中立国的联合抗议”,因而他“必须迅速采取行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