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前十年是“革命”畅行的年代。在政治革命的主旋律下,“诗界革命”“小说革命”“道德革命”“家庭革命”“社会革命”等①,亦纷纷奏出各自的声响,颇有“咸与革命”的气象。在此诸般的“革命”中,梁任公都是最积极的倡导者,其中尤以《新民说》为代表的有关“道德革命”的系列论述,影响最巨。而章太炎的独到之处,是其于主张政治(种族)革命②的阵营中,率先提出了“革命道德”的问题,以为道德与否事关革命的成败。 本文以为,梁任公与章太炎在《新民丛报》和《民报》时期,各自有关“道德”的论述,即任公有关“道德革命”的言论与太炎关于“革命道德”的论说,实际存在着一种对应性的关联。这一关联不仅有着二人因据于不同的政治阵营而相互攻驳辩论的内容,也有因学术意见相异而做出的对立性回应;甚而更有因相似的运思路径和殊途同归的结论,所表现出的二人在“道德”问题上相和、相同的面相,并由此反映出二十世纪初年中国新知识界,在面临革命时代共同的道德困境时,所作出的极为相似的因应选择。 政治革命与“道德革命”:“《苏报》案”引出的“道德”问题 有关“《苏报》案”在辛亥革命史上的地位问题,近年来已引起国内研究者更多的重视。但新近有关“《苏报》案”的研究,似对康、梁一派于该案的反应,缺少注意。③ 其实,《苏报》之“革命”言论,除“叫咷恣言”直向满清异族朝廷外,康、梁之保皇党亦是其主要攻击对象。据《苏报案纪事》,《苏报》“大改良”后的首篇论说,即以《康有为》名题,文中倡言革命,并对康有为发出暗杀的警告;④而太炎的《驳康有为书》(即《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及其刊载于《苏报》的出书广告和节录《康有为与觉罗君之关系》,更是之后“《苏报》案”的主要“罪证”。 清政府之大兴《苏报》狱,实陷康、梁派于一种尴尬境地。一方面,清廷此举是对康、梁派政敌的打击。此案前后,正是革命党在海内外大举攻击保皇派之际;处于支绌应对的康、梁派人,意外得此助力,或私下不无快意?另一方面,出于“道义”或“道德”的压迫——清政府于此案中的颟顸和章、邹等人的烈士形象,又使得康、梁保皇党人,至少不能在公共舆论上,站在声援清政府的一边。由此,则最好的应对之策或是“旁观”。翻检《苏报》案发后的《新民丛报》,其有关“《苏报》案”的报道,仅见第三十五号“批评门”之“杂评”栏,题“南党狱”一篇。该文约四百余字,类如消息综述,最后归结为对政府“损失国权”、“重自取辱”的批评。⑤ 《新民丛报》于“《苏报》案”的近乎“无语”,显示了当时康、梁一派的矛盾心态,或亦是后来有关“《苏报》案”的研究,少涉康、梁一派的缘由。但仔细爬梳相关文献,却可见到保皇党人对此案的积极关注,尤其是作为本文主角之一的梁启超,其实对“《苏报》案”多有评论;且由此案,影响了其对“道德革命”和政治革命的态度和认识。 据现有材料,梁任公有关“《苏报》案”的议论,首见于其《致蒋观云先生书》(光绪二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1903年8月19日),书云: 公最后之函所论吴某事,弟初睹甚骇怵,然不怡于中者累日,然犹冀其中之或有他种曲折,欲为吴解免也。今得滨中来书,并抄寄枚叔狱中书,乃知其鬼蜮手段乃至此极!呜呼,不敢复相天下士矣。似此事而可为,则更何事不可为耶?似此人而可为此事,则又何人而可信耶?念之痛哭。中国之亡,不亡于顽固,而亡于新党,悲夫,悲夫!东中情形若何?闻留学生会馆散尽,仅余七十余人,然否?公行止近复若何?颇思得拯救之法否?沪上被逮六君,想可无碍。然弟近数月来,惩新党棼乱腐败之状,乃益不敢复倡革义矣。⑥ 任公此书,所含信息甚多。其一,有关“《苏报》案”中吴稚晖“告密”一事,在案发当时即有传闻及太炎亲述,实不必待太炎发表《邹容传》(1907年3月)始公之于世。其二,任公及同志,实对“《苏报》案”予以高度关注,并能通过如蒋观云等与太炎的私交关系,及时获得最新的情况报告;其时,任公赴美洲,蒋氏主持《新民丛报》,然蒋氏虽有独得材料,却并不载于《丛报》,而宁让与《浙江潮》⑦,其暧昧态度,正如上述。其三,吴稚晖“告密”事,涉及革命党人的节操问题,应是与“《苏报》案”相关的“新党棼乱腐败”的一部分(还有留学生及新学生的道德问题、学界风潮问题等,详后),由此,则“《苏报》案”,实际影响和坚定了任公对于“革命”的态度:“益不敢复倡革义矣”。 任公自流亡海外后,曾数次在“革命”问题上动摇,并因而与乃师发生冲突。远者有1899年欲同孙中山合作“革命”,并因此联名上书康有为,劝其“息影林泉,自逸晚景”之举⑧;近者则有《新民丛报》创办初期(1902年10月前),在“保教”、“大同”等事关康门宗旨的问题上力倡异说⑨,宣扬“破坏主义”⑩,并“以讨满为最适宜之主义”(11)等公然背叛师门的作为。“《苏报》案”发生,正当任公再次由“背叛”到回归师门之际,案件涉及的诸如吴稚晖“告密”种种,很容易成了任公放弃“革命”,退回“保皇”的说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