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将以“革命世纪”载入中国史册。在其长达八十余年的时光中,追求激进改革的意识或明或暗地处于时代前卫。直到最后二十年间,社会思潮的主流发生了从激进主义向保守主义的重大转折,它的一项重要标志,是激进主义受到严厉批判。当然,这里的“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虽然也有学理区别的意义,但主要是在基本的社会—文化倾向意义上运用的概念。这与余英时先生的讲演有关。在那篇著名的讲演中,余英时先生提出:“这是中国近代思想史的一个特色:中国近代一部思想史就是一个激进化的过程(process of radicalization)。最后一定要激化到最高峰,十几年前的文革就是这个变化的一个结果”。不过他同时又注明:“‘激进与保守’就是英文所谓radicalism versus conservatism……我指的一种态度,英文叫disposition,一种倾向,或者一种orientation。这种态度是常常发生的,特别在一个时代、一个社会有重大变化的时期,这两种态度我们常常看得见。”①该文把激进主义与文革一锅煮,似乎五四的反传统注定要导致“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悲剧,这其实很不恰当。不过由于20世纪中国以变革、变动、革命为基本价值,所以至少在公共意识层面,“激进”确实常对“保守”占着上风,在这个意义上,激进主义主要是反传统主义。1990年代中国思想界发生了对激进主义的持续批判,伴随着保守主义回归,主要也是对反传统主义的批判。经过二十多年的反思,再来讨论激进主义思潮,我们应该对“激进主义”概念有较为明确的界定,尤其需要在某种追求变革的“态度”后面,揭示其实质性的内容及其学理表达,应该注意到“激进”或“激进主义”内在的复杂性。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对激进主义加以更为客观的评价,既注意其某些缺失,也不能遮蔽其正面推动历史发展的功绩,尤其应该看到它在20世纪中国孕育、发生并且一时汇为洪流,有着极其深刻的历史根据。 一 在三角关系中的“激进主义” 我们一般把汉语语词“激进”或“激进主义”的来源归结为英文radical/radicalism。从英文而来的“激进主义”包含着追求彻底的、根本性变革的意蕴,①由于具有这种倾向的人或者态度,通常被认为行动的方式“过激”、急于求成,所以中文又有所谓“急进主义”。在反思激进主义的过程中,人们注意到中国知识分子曾经受到俄罗斯文化尤其是苏俄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因此当代学者从俄文中追溯激进和激进主义的辞源,从俄苏文学和俄国知识分子的历史中去了解激进主义。②在俄国的语境中,“‘激进主义’便意味着摒弃渐进改革,反对妥协让步,强调与过去‘决裂’,对现存秩序与社会制度持强烈否定态度,急切地希望对社会进行根本性的变革。”③这与我们通常的理解非常相近。不过,如果只是局限于“态度”,那么它所指称的就非常宽泛,而在界定的内涵上又可能因为过分表面化而缺少确定性。因为按照这一解释,激进主义“也许可以界定为一种对现有的机构、制度等持批评性疑问态度,并主张对那些已无存在的合理理由的机构制度等进行改革或干脆抛弃之的倾向。因此,与其说这是一种完整、全面的政治信念,倒不如说是一种立场;其实践内涵随激进分子所处的政治环境不同而发生变化。激进分子向来大多是自由派人士或社会主义者,但也有对已具备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特点的制度机构等持批评态度的反对派,因此诸如法西斯主义一类的政治信条也可以看成是激进右翼的意识形态。”④因此,我们在研究激进主义思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到“态度”和作为系统理论的“主义”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注意到“态度”“理论”与长时段社会历史条件之间的相关性。在我的研究中,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把激进主义连同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看成是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运动而发生的三种倾向不同、而又不能断然割裂相互关联的社会思潮,它们的态度、理论和实践共同构成了中国现代性的历史面貌。 在对激进主义的批评中,人们注意到墨子刻教授(Thomas.A.Metzger)运用的一对范畴:转化(transformative thinking)与调适(accommodative thinking)。他将激进主义描述为“企图拔本塞源地彻底转化中国社会”的倾向,这里的“转化”接近于与“调适”相对立的激进主义,“调适”则似乎是包含着试错过程的渐进改革的意思。⑤黄克武则进一步分梳了知识分子在政治选择中采取“转化”还是“调适”,这与他们的选择同传统文化之间是连续还是断裂,是有所区别的问题。⑥他还从运用这对范畴于近代史上革命派与立宪派之争,上溯西方从卢梭、黑格尔到马克思与从约翰·弥尔到韦伯、熊彼特的两个传统分歧,以及更远的西方宗教史上“宗派型”与“教会型”的区别,同时上溯中国古代“经术派”和“史学派”的对立。由此认为“近代中国的革命派倾向‘转化类型’,主张以一套高远的理想彻底改造现实世界,以达到‘拔本塞源’的目的,他们多以为历史有两个阶段,一为完全成功的将来或当代的欧美社会,一为彻底失败的当代中国,而历史上成功的例子使他们乐观地相信理想终将实现;改革派则倾向所谓的‘调适类型’,以为不可只看理想而不顾现实,因此主张小规模的局部调整或阶段性的渐进革新,并反对不切实际的全面变革”。⑦这样一对分析工具用在研究革命派和改良派的争论中是有效的,但是并不能完全取代“激进”与“保守”的分析架构。这不但是因为中国20世纪社会思潮的大背景是“古今中西”的文化争论,激进与保守总是与对传统文化的取舍有关,而且“调适”与“转化”并不能覆盖思潮研究的全部倾向。因为事实上,在这两种态度之外,中国近代社会始终存在着反对改革、甚至反对渐进式改良的力量,存在着典型的或极端的“保守”倾向与主张。忽略这种极端保守的力量的存在,就不能充分理解激进主义兴起与发展的历史根源。换言之,激进主义不仅因其主张“转化”而在与主张“调适”的一派处于争持之中,而且事实上是在极端“保守”一派的反对中存在;甚至可以说正因为反对改革的现实力量的强大,反而激起激进主义的兴起和持续。 概括说来,激进主义不但是现代社会一种普遍的现象(尽管占据主流地位的情况并不常见),而且通常都是在与“保守主义”对立的意义上被使用的,就像“激进”和“保守”是一个比较固定的对子一样。这与对待社会现状可能采用的“变”或“不变”的态度选择有关。现代社会既然是一个急剧变动的社会,人们对变动的态度差异最基本的就是肯定与否定。但是,我们在使用这一套分析工具的时候,有其受社会结构决定的内在限制。余英时先生在分析美国社会的三角关系的时候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