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官督商办形式运作的开平煤矿曾是洋务运动的典型范例。新中国建立后它一度是华北电力网中火力发电最为重要的支撑。它是中国企业史上,特别是矿业史上最为重要的企业之一,企业制度非常健全。庚子年间,开平煤矿由官督商办形式易为中英合办名义,实为鲸吞。次年正、副约签订后引发中外纠葛。条约签订本身及其解读,涉及诠释意义上在场与追忆。开平煤矿的中外利益纠葛,涉及英、美、比、德等国,参与人物有后任美国总统的胡佛等;中国方面则涉及慈禧太后等人的隐形收入。学界对开平煤矿有所探讨: 其一,开平煤矿与列强侵略。开滦煤矿研究起步较早的是新中国成立初魏子初的《帝国主义与开滦煤矿》,1954年由神州国光出版社刊行,该书立论以批判英国为首的列强对华侵略为基石,意在揭露帝国主义的罪恶。其二,开平煤矿与官督商办的企业性质。改革开放后相关研究多集中探讨洋务企业的功能变迁,陈绛认为:“开平矿务局的发展,同它采取‘官督商办’的形式关系十分密切,而企业最后为外国资本所侵吞,从企业本身分析,追根溯源,官督商办制度又不能辞其咎。”①胡滨著《从开平矿务局看官督商办企业的历史作用》认为:“开平矿务局是洋务派经营的一个卓有成效的官督商办企业。结合这个企业创办和经营的历史,探讨官督商办企业的某些特点和历史作用,也许有助于当前开展的关于洋务运动问题的讨论。”②也有论文探讨开平、滦州煤矿竞争与合并,并探讨开滦煤矿经营管理等情况。其三,精英人物与中英开平矿权纠葛的研究。知人论世是中国史学重要传统,近代经济史探索亦如此。涉及开平煤矿的重要人物尤集中于李鸿章、唐廷枢、张翼、严复等,此类论文对他们在开平煤矿筹办或发展中扮演角色有所揭示。其他的一些成果另辟蹊径,诸如有论文涉及开平煤矿与唐山市崛起的关系,认为唐山是近代随着开平煤矿的创建而逐步成长起来的一个新兴城市,而开平煤矿则是唐山崛起的基础产业③。与大陆相比,中国台湾出版了大部头的矿务资料汇编,涉及开滦煤矿的众多文档;也有学者就开滦煤矿写成了小册子,但水平也没有超出大陆这些学者的研究框架。总体看来,研究框架、史料搜集及分析上均有突破的论著鲜见。 开平矿务、矿权涉及方方面面,过去史料有待公布,能将矿权纠葛的来龙去脉阐释清楚的文章并不多见。随着新史料的发掘及视角转变,中外开平煤矿纠葛又有了重新检视的必要。 由开平煤矿引发的利益纷争涉及方方面面,其变迁的主要脉络背后的历史复杂性有待揭示。开平矿务利益纠葛肇始于庚子事变,涉及英、美、比、德等国,背后利益背景涉及清宫。八国联军侵华期间,清廷风雨飘摇。为了挽狂澜于既倒,清廷推行新政,涉及行政等改革。首先,1901年7月24日,撤销总理衙门,改设外务部,列各部之首。其次是军事改革。诸如袁世凯在直隶编练北洋常备军;1903年设练兵处,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再次,重视实业及贸易。1903年4月22日,清廷让袁世凯、载振、伍廷芳议论商律。9月7日,令设商部,此前路矿总局所辖路矿事将并商部。1905年清政府陆续颁布《重订铁路简明章程》、《重订开矿暂行章程》等,着手经济改革。清末新政关涉权力资源重新分配,各种力量也有个博弈过程。这些皆关系开平矿权交涉的利益背景。简言之,中外开平矿权利益纠葛与清末新政的社会语境密切相关。新政语境中不同的利益企图决定了解决开平问题的思想策略上的分歧;作为官督商办的洋务企业开平煤矿兴衰成败也与列强在华商业利益角逐相勾连。开平矿权得失关涉中外纠葛及其国内的权力集团,呈现的是内外交织的众多力量角逐于官场、市场上的博弈,或对峙或妥协。 一 在场与追认:中外开平矿务纠纷肇始 开平煤矿营业状况与晚清政局变迁关联。1870年前后,洋务派采取官督商办形式大兴洋务,具代表性的有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电报局和上海织布局等。这些洋务企业多与李鸿章代表的军政利益集团有着密切关系,亦或随李鸿章之政坛进退而沉浮。 开平煤矿素为李鸿章所重视。1876年,李氏任命唐廷枢前往开平煤田查勘。次年9月9日,唐廷枢有《呈熔化煤铁成色译文并条陈开采事宜禀》,内容涉及“论煤铁乃富强根基极宜开采”“论开平开采煤铁把握”“论专采煤一法”“论采煤兼熔铁”等④。具禀旨在论证开平煤矿开采可行性。唐廷枢还表示将来开平煤矿无论是官办还是商办都要效力。9月15日,李鸿章批示,要以官督商办的方式开办。9月27日,唐廷枢等拟直隶开平矿务局开办章程。10月3日,李鸿章批复,大体同意。1881年5月25日,开平煤矿以官督商办的形式开办,并获朝廷首肯。为了拓展业务,开平矿务局试图修建铁路。修铁路涉及动风水,时谓创举⑤。 李鸿章等办开平煤矿得到慈禧太后、醇亲王支持⑥。1892年唐廷枢去世,李鸿章命醇亲王侍役、江苏候补道张翼(字燕谋)接办。此后,张翼成为开平煤矿负责人。开平煤矿获利亦颇丰。英国为代表的列强对开平煤矿丰厚利润垂涎已久。英帝国为首的军方借八国联军侵华禁锢张翼,哄吓诈骗并用,让其委托德璀琳代理与西方合作事宜,逼其就范。结果德璀琳与胡华勾结,如数出卖开平煤矿权益。 1901年,胡华等威逼利诱张翼就开平矿权签订相关条约,包括正约(移交约)与副约,皆倒填日期,属事后追认。正约有利于英方,副约有利于张翼。正、副约的文本解读与诠释相矛盾又相牵制。 (一)事实与追认 中外开平煤矿纠葛肇始于庚子前后对外关系及其相关的条约,涉及外交。所谓外交及其历史正如英国史学家所称:“外交史,极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对外交文献模棱两可之分析上——并非所有的模棱两可都是刻意为之——而且,因一个条约或一份协议中能够、且往往可以被不同国家以不同方式加以诠释,对这种可能性甚至是可行性的认识,已经成为了外交史分析中的重头戏。”⑦外交文本解读涉及签约时在场意图与事后追忆及两者逻辑关联。中外开平煤矿条约纠葛,尤其反映了这一点。 1.正约(移交约)是对1900年德璀琳私自签订卖约的追认 胡华、张翼等以事后追认的方式签订移交约,即后所谓正约。1901年2月19日,张翼与德璀琳、墨林代理人胡华定约(中方署:光绪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见证人为丁嘉立、顾勃尔⑧。条约首先涉及张翼在义和团运动及八国联军侵华期间的许诺。在中国农历新年第一天以签约的方式进行追认,此属上年许诺的兑现,意在移交矿权,条款以历史记忆方式追溯“史实”无可避免,属事后追认而形成文件,只是正约(移交约)、副约各自的利益立场对峙。日后分歧系再次追忆,事后追忆及追认基础上形成的事实认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在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