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13)11-0081-06 大约在1903年到1909年,严复根据《法意》英译本进行了翻译。以往学界对这个译本的质量争论甚多,但是对于以下两个问题却很少问津:他依据的是哪个英译本以及从什么渠道得到英译本?本文就此进行考析。 一、依据哪个英译本? 严复究竟依据《法意》的哪个英译本来着手翻译,这个问题之所以长期没有答案,主要是因为从今天所能见到的严复留下来的各种文字材料中,没有留下任何记录。国内学者曾经提到《法意》的一个英译本即1768年版本。熊月之指出,英国人在1768年把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译为英文。①皮后锋的大作《严复大传》亦持这种观点②。这种说法需要考察的是:一是依据来自哪里?二是英国人是在1768年才把《论法的精神》翻译出版的吗? 据笔者分析,这种说法的依据是张相文译本《万法精理》的“译本凡例”:“孟氏原著用法文。千七百六十八年,英人译以英文,日本明治八年,何礼之复由英而译和。虽经重译,而于孟氏初义,盖无稍出入。”③应该说,这种说法是比较可信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这里只是说“千七百六十八年,英人译以英文”,而非说这是《论法的精神》的第一个英文译本。我们都知道,今天传世的很多书籍,都认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一书出版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有22个译本。英语是欧洲的主要语言之一,孟氏写此书也部分是基于英国政治制度的激发。因此,英国人翻译此书的时间即使不会早于1750年,也不至于晚到1768年。据路易·戴格拉夫的研究,当英国人在1749年年初准备翻译《论法的精神》时,一位叫多姆维尔的出版商(也是孟德斯鸠的朋友)曾经托人征求过孟德斯鸠本人的意见:“如果他认为需要做些修改或增删,以适合英国国情,而且把改动的情况告诉我……以便征求作者的意见在英文译本上作出相应的改动……翻译即将开始,作者如果有事要交代,希望尽快告诉我。”④同年3月,英国人托马斯·纳琴特埋头翻译《论法的精神》。大约是6月后,他除了告诉英文版的《论法的精神》将在本年冬天出版外,还对孟德斯鸠说:“纳琴特说,英语很适宜于《论法的精神》的简练文体,他自信能让译文像原文一样刚劲有力。书中有些段落比较抽象,我派人问他是否需要向他作些解释,他回答说不需要。”由此可见,英译者非常自信。另外,多姆维尔也比较看好纳琴特。1750年10月18日,孟德斯鸠给纳琴特去信,感谢他十分忠实于原著:“你的译文没有任何错,所有的错都是原文的错,我要感谢你,因为你想尽办法不让这些错误显露出来。我觉得,你甚至想把我的文风也译出来,让译文与原文就像是两姐妹似的。”⑤这些告诉我们,《论法的精神》的英译本最早是1749年,并且这个译本得到孟德斯鸠本人的称赞,所以说这个译本比较可靠。正是这样,当代西方学者还在征引这个译本⑥。 因此,英国人绝对不是1768年才把《论法的精神》译成英文。如果说1768年英国又对《论法的精神》进行了翻译出版,是可信的。当然,1768年英国再版了纳琴特的译本也是可能的。由前可知,张相文译本的“译本凡例”并没有说明英译者是谁。笔者从互联网下载的英译本是纳琴特的1752年再版本。这也说明,纳琴特版本比较看好,后来再版了若干次。那么,严复使用的英译本到底是不是这个版本呢?笔者认为,如果严复翻译《法意》就是针对张相文译本的话,他最有可能采用英译本应是1768年英译本。现在无法确定的是,1768年版本是重译本还是纳琴特再版本。为了分析这个问题,笔者将从纳琴特译本中抽出两段来与严复译本对照。 其一: God is related to the universe,as Creator and Preserver; the laws by which He created all things are those by which He preserves them.He acts according to these rules,because He knows them; He knows them,because He made them; and He made them,because they are in relation to His wisdom and power.⑦ 严复的译文:“是故宇宙有主宰,字曰上帝。上帝之于万物,创造之者也,亦维持之者也。其创造之也以此理,其维持之也亦以此理。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其循此则也,以其知之之故。其知此则也,以其作之之故。其作此则也,以即此为其知能故。”⑧ 张雁深依据法文版的译文:“上帝是宇宙的创造者和保养者;这便是上帝和宇宙的关系。上帝创造宇宙时所依据的规律,就是他保养时所依据的规律。他依照这些规律行动,因为他了解这些规律。他了解这些规律,因为他曾制定了这些规律。他制定这些规律,因为这些规律和他的智慧与权力之间存在着关系。”⑨ 孙立坚等人同样依据法文版⑩的译文是:“上帝与宇宙的关系体现在,它既是宇宙的创造者又是它的保管者:以此产生的规律,便是保管时参照的规律。上帝遵循这些规律行事,因为他熟知这些规范;之所以他熟知这些规范,因为正是他制定了这些规范;他之所以制定这些规范,因为这些规律与他的才智和能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