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龢致阎敬铭手札系年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红英(1971-),女,安徽淮北人,文学博士,国家图书馆副研究馆员,主要从事古籍版本、古典文献研究。

原文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内容提要:

谢俊美所编《翁同龢集》,收录翁同龢书札一千余通,是研究翁同龢生平活动和晚清社会的重要资料,亦是全面研究翁氏家族的第一手资料。但其系年错讹颇多,对其作进一步的修订和正误工作很有必要。本文选取《翁同龢集》中致阎敬铭手札系年有误者,重新考证,请方家指正。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017(2013)04-0014-05

       翁同龢历任同治、光绪两朝帝师,并授为军机大臣,兼任总理衙门大臣等重任要职,其举手投足,事关全局,是晚清政坛的关键人物,是值得学术界关注的重要历史人物。然由于某种原因,过去对翁氏家族的文献整理与研究还很不够。近几年,一些关于翁氏家族的史料陆续整理出版。其中,谢俊美所编《翁同龢集》,收录翁同龢书札1000余通,但其中书札系年错讹颇多。有鉴于此,重新考证翁氏书札系年很有必要。《翁同龢集》中收录致阎敬铭手札130余通,本文选取其中系年有明显错误者26通,整理刊布于此,敬请方家学者批评指正。

       1.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二日(1883-12-11)

       今日游公一疏为山东河工筹长策,已有旨交户、工二部速议。游公意在徒骇、马颊两河分减,且谓筑长堤不如修缕堤之为得计。侍于河事一无所知。前此两议大抵谓分减宜慎重,而未尝为决断之辞。今溃决频闻,亦甚虑长堤之难恃,民命至重,帑项至重,夙夜忧迫,将何以谈此灾乎?黑晚走谒面商。先此奉致丹初老前辈大人尊前。侍同龢谨上。十二日。①

       【按】《翁集》误作“三月十二日”。据《日记》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游百川论山东河工,旨交户、工二部速议”(第四卷页1828②),此函当写于是日。

       2.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七日(1884-1-14)

       前示潘议与陈疏大不同。潘主束水,陈主分水,惟堵十四户正同耳。九十万恐难筹,冬官亦未敢主其说,尚求老前辈切实指示,拨款纷来,想见仰屋之苦。侧闻轮台之师遣归者旋复还集,而协饷十不至五,哗溃可虑,奈何,奈何!丹初老前辈大人尊右。侍同龢上。十七日。(页287)

       【按】《翁集》误作“三月十七日”。《日记》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翁同龢“草覆陈士杰筑十四户口门摺”;十二月二十二日,“入署……皆集商河工复奏(十四户堵口门,开徒骇河)……”(第四卷页1836-1837),知此函写于是年十二月十七日。

       3.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日(1884-1-17)

       日昨赴香山查工,留滞两日。前呈一笺计入览,河事极难,钱粮较巨,乞指示大略为幸。复晋抚停解绢纸旧欠摺应由工部会议、不复会稿否?丹初老前辈大人尊右。侍龢顿首。廾日。(页292-293)

       【按】《翁集》误作“十二月十八日”。《日记》光绪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翁同龢赴香山查健锐营房;十二月十九日“抵家申初二刻”。此函末署“卄日”(第四卷页1836-1837),故写于十二月二十日。

       4.光绪十年五月初四日(1884-5-28)

       昨承赐《嵇古录》四册,可资进讲,可惠士林,堪盛举也。侍有旧本可与新集订正数十字。容校讫奉览。世兄已来否?甚念。丹初老前辈大人左右。侍同龢顿首上记。初四日。(页321)

       【按】《翁集》误作“光绪十二年五月初四日”。《日记》光绪十年五月初三日,阎敬铭(丹初)赠翁同龢新刻《稽古录》,“可进讲”(第四卷页1873)。故此函写于五月初四日。

       5.光绪十年七月十二日(1884-9-1)

       数语未足尽所怀,然蒙教深矣。《稽古录》校本三册并新录出四册(前两册稍是正,后二册未看)送阅。秋暑伏惟珍重,以副喁喁之望。晚名谨上。十二日晚。(页368-369)

       【按】《翁集》作“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误。光绪十年五月初三日,阎敬铭(丹初)赠翁同龢“新刻《稽古录》,可进讲”;五月初八日,翁同龢“归后校《稽古录》”;五月初十日,又校《稽古录》(第四卷页1873-1875)。函中云“秋暑伏惟珍重”,故此函当写于是年的夏末秋初,即七月十二日。

       6.光绪十二年正月三十日(1886-3-5)

       本欲奉谒,适燮臣来,知进书事已蒙鉴及。其书简切,有补讲事,知公必深许也。明日呈递。谨此,奉闻不次。晚生翁同龢顿首。正月晦日。(页333)

       【按】《翁集》误作“光绪十三年正月十五日”。(1)农历每月最后一天称为“晦”,即“晦日”;每月初一日称为“朔”或“朔日”;十五日则称为“望”,即“望日”。函中“正月晦日”,即正月三十日。(2)《日记》光绪七年正月初九日,翁同龢与潘祖荫联衔奏进陈奂《毛诗传疏》(第四卷页1578)。光绪十二年正月三十日“……孙燮臣来,以进书摺畀余,明日以端木子畴所辑《读史法成录》两册一函交笔帖式定彬随摺同递……致函阎相”(第五卷页2038),故此函写于光绪十二年正月三十日,所进书乃端木子畴所辑《读史法成录》,《翁集》误作陈奂《毛诗传疏》(页333脚注①)。

       7.光绪十二年六月初二日(1886-7-3)

       昨由署归,触暑呕泄,今犹委顿。承钧示未获敬复。施稿似多泛语。明日如贱体得平,当面谈也。中堂钧席。晚生同龢谨上。初二日。(页327)

       【按】《日记》六月朔,翁同龢回家后“体发热,吃六和定中两丸……夜起泄”。六和定中丸有祛暑化湿、健脾和中的功效;六月初二日,“仍服去暑丸、正气丸”(第五卷页2066-2067),知其中暑,故疑此函写于是日。而九月初二日,虽然“晴,仍热”(第五卷页2087),应该不至于“触暑呕泄”。《翁集》误作“九月初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