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50年的发展历程中,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所代表的联邦机构对艺术基金的分配、使用,促进了联邦政府与美国各州、公共部门与私人之间的合作,有力推动了美国艺术的普及和发展。这些艺术活动充分体现了国家支持对社会福利领域——艺术领域的资助和管理。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为艺术机构提供“种子基金”,从而产生了巨大的“乘数效应”,成为政府资助艺术的特色所在。美国政府灵活运用市场规则和捐赠的历史传统,将使用的社会资金汇入艺术资助体系中,为美国的艺术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来源。 一、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NEA)创建及发展 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NEA)诞生于1965年,是多年来历史的积淀。上世纪50年代末,经济的发展减小了国家财政支出的压力,这一时期美国国会也开始对联邦政府建立国家艺术基金会的事宜表示关注。时任美国副总统休伯特·汉弗莱(Hubert Humphrey)认为这种政府资金在本质上是一种“种子基金”(Seed Money),因为“种子基金”能够生出更多的资金。他评价道:“联邦拨款的每一美元中,就能增值出另外的五美元,因此若联邦拨款一千万美元,也就会相应的产生出五千万美元的资金,投入到文化活动中。”①事实上,这些额外的基金来自于私人基金会和艺术赞助者,这是艺术基金会法案中规定的授予联邦基金所采取的配套基金方案。配套基金方案的提出,立刻为联邦资助艺术的政策解决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增加了资助艺术在实践中的可行性。 1964年8月,美国国会经过讨论最终通过了建立国家艺术理事会的法案,标志着联邦政府为促进艺术而首次在美国建立起一个永久性实体。1965年3月10日,美国白宫呈交给国会的《致予国会的建立国家艺术和人文基金会的附带法案》第一次提出了资助艺术与资助人文学科相结合的立法主张。1965年9月29日,在白宫玫瑰园的典礼上,约翰逊总统签署了建立国家艺术人文基金会的法案,该法案声明:“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不应该只倾其全力发展科学和技术,也应当充分认识到人类文化活动中其他领域的价值并给予支持。”国家艺术人文基金会是由3个机构组成的: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联邦艺术人文理事会(Federal Council on the Arts and Humanities)。 美国艺术资助体系基本模式图示
美国艺术资助体系基本模式图
二、NEA资金流通与分配 美国政府对艺术的直接拨款来自于3部分: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NEA)、州立艺术机构(SAA)、地方艺术机构(LAA)。成立之初,NEA便致力于培养地方艺术机构,截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每年至少发放20%的补助款到各地政府艺术机构,受此影响,各州纷纷设立艺术机构,现今全美拥有所有50个州的州立艺术机构(State Arts Agency,SAA),6大地区艺术机构,另有为数众多的政府机构分布在州政府下的市、镇等基层,被称为地方政府艺术机构(Local Arts Agency,简称:LAA),这些政府部门的职责包括:艺术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财政拨款、开展艺术项目等。 早期SAA主要效仿NEA的运作模式和组织结构,到1972年完整的SAA设置全部完成。1980年之前,NEA拨款约为州政府拨款的8倍,但进入80年代,随着全国性艺术组织的建立,SAA的州政府预算不断增长,渐渐与NEA发展为合作伙伴关系,尽管目前根据法律规定,每年NEA的总预算有40%直接拨往全国各个SAA,但份额占所有SAA总预算不到10%。根据美国州立艺术机构联盟的统计,资助范围覆盖全美5300个社区。② SAA也会向下一级的LAA拨款;大多数的LAA资金来源于私人领域。根据2006年统计,大约有4000个LAA活跃在城市或县、区,它们最生动地反映了美国艺术资助体系的自治性,以委员会、办公室、市政部门等多种形式出现,资金来源涵盖了NEA、SAA、私人捐赠和市政拨款。活跃的私人领域捐赠归因于美国政府的税收激励政策。2006年,私人领域产生与艺术、文化、人文相关捐赠共计12亿美元之多,占所有慈善捐赠的4.2%。③非盈利艺术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收入和捐赠两部分,根据2004年NEA的统计,非盈利艺术机构44%的收入来源于营业收入,43%的资金来源于私人资助,另外13%来自政府部门(不含税收激励),NEA所占总比例不足1%。NEA的资助款只占美国非营利组织全年费用的1%,在这样的资金结构中,NEA与其说是个资助机构,不如说只是美国艺术资助和社会捐助的领航员、美国艺术资助体系的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