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是以银行为核算主体的财务核算,企业会计是以企业为主体的财务核算,会计核算主体的不同导致使用会计科目的不同。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资金短缺时可以持未到期商业汇票到银行去贴现,从而获得流动资金支持。按汇票贴现是否风险和报酬转移给银行,将贴现的商业汇票又分为附追索权的汇票与不附追索权的汇票。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到期时,银行将依法行使追索权,追究贴现申请人的责任。不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到期时,银行将追究承兑人自身的责任。 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银行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教学中,学生往往很难将双方的会计核算有区别的统一起来,因此,很有必要引入案例教学,将银行会计和企业财务会计的核算用一个典型的案例联通起来。下面分别就附追索权和不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的贴现业务进行银行和企业的会计处理。 案例:2013年1月1日,甲企业因前期购买乙企业货物,开出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给乙企业,面值10万元,付款期5个月。乙企业因资金短缺,于2013年3月21日到乙的开户行农业银行××支行申请贴现,拟定当时贴现率为7%。甲、乙企业及银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2013年1月1日,甲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等 100 000 贷:应付票据 100 000 2013年1月1日,乙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票据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100 000 第一种情况:企业不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贴现: 2013年3月21日,乙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98619.18 财务费用 1380.82 贷:应收票据 100 000 2013年3月21日,银行的会计处理: 借: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甲——面值 100000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乙 98619.18 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甲——利息调整 1380.82 2013年3月21日,乙企业不需用做任何会计分录。 2013年6月1日,即商业汇票到期,银行的会计处理: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甲/清算资金往来——(联行或同城) 100000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甲——面值 100000 借: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甲——利息调整 1380.82 贷:利息收入 1380.82 第二种情况:企业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贴现: 2013年3月21日,乙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98619.18 财务费用 1380.82 贷:短期借款 100000 2013年3月21日,银行的会计处理: 借: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乙——面值 100000 贷:吸收存款——单化活期存款——乙 98619.18 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乙——利息调整 1380.82 2013年6月1日,汇票到期时,如果承兑人甲企业,将货款全部还给乙企业,则乙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短期借款 100000 贷:应收票据 100000 2013年6月1日,汇票到期时,如果承兑人甲企业因各种原因导致资金紧张,未能将货款还给乙企业,则乙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短期借款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应收票据 100000 2013年6月1日,即商业汇票到期,银行的会计处理: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乙 100000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乙——面值 100000 借: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乙——利息调整 1380.82 贷:利息收入 1380.82 银行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在核算方法和核算对象上都有很大的不同,教学过程中,只有将两者放在一起进行辨析和讲解,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