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B与FASB会计准则趋同项目最新进展

——基于2013年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

作 者:

作者简介:
石梦,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左永彦,重庆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原文出处:
会计之友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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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自2002年开展会计准则联合改进项目以来,双方在重要会计准则上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改善与趋同。截至2012年,IASB与FASB达成的谅解备忘录中大部分短期和部分长期项目的趋同进程已完成或接近尾声。

       2013年2月,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要求IASB与FASB在2013年底完成他们工作的关键项目,实现单套高质量准则。因此IASB和FASB近日发布了趋同工作的最近进展。

       本文在对联合改进项目背景简要介绍的基础上,详细阐述IASB与FASB工作报告中提及的项目最新阶段性成果,并对其进行了简要评价,探究其对我国准则发展的启示。

       一、趋同项目背景

       自2002年以来,IASB与FASB即走上合作之路,双方通过签订“诺沃克协议”(Norwalk Agreement)同意就财务报告问题寻求共同解决方案。双方通过人力资源共享、建立联合议事日程委员会、每年两次集体讨论等方式协调各项议题,以最终完成各项会计准则趋同。在随后的时间里,IASB和FASB均为此目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2004年,FASB在联合会议中同意进一步扩大项目范围,包括负债和权益项目、债务清偿标准以及IASB的保险合同项目。另外,FASB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雇员福利、租赁和无形资产三个项目加入联合项目中。2005年4月和10月,IASB和FASB召开两次联合会议,专门就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未来发展进行了讨论。2006年3月,IASB和FASB达成一项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oU)——《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趋同路线图(2006—2008)》,明确了双方共同合作来改善财务报告准则并实现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意图。备忘录确定了一些短期和长期趋同项目,这些项目的趋同将给IFRS和US GAAP带来明显的改善和提高。2008年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将会计准则推上风口浪尖,IASB和FASB作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两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备受舆论压力。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多次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各方的压力推进了IASB和FASB联合修订金融工具准则的进程。2008年10月至12月,两个委员会多次召开联合会议及圆桌会议,广泛听取来自投资者、分析师、审计师、监管方以及金融危机咨询组(FCAG)的多方意见,并于2009年3月伦敦联合会议上明确了双方联合项目目标,具体包括重新考虑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解决金融工具减值和套期会计问题以及增进在金融工具会计上的趋同。同时,MoU也在2008年和2010年得到不断更新。

       二、趋同项目最新进展

       (一)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

       2012年,IASB和FASB努力消除各自在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模型上的差异,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达成趋同:

       1.合约现金流特征评估: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在合约期内带来的现金流量纯粹是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的本金产生的利息,并且该利息是货币时间价值和信用风险的报酬,那么该项金融资产适用于其他计量方式而非公允价值计量。

       2.业务模式评估:此类评估适用于通过“合约现金流特征评估”的金融资产。如果管理一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约现金流为目的而持有金融资产,那么该项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但是,销售的频率和交易性质将禁止一部分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3.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一项金融资产通过“合约现金流特征评估”并且其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约现金流或出售为目的,那么它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除了通过“合约现金流特征评估”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成为剩下的计量模式。

       IASB于2012年11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使委员会的分类模型一致,解决保险界对于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对保险合同影响的担心,以及明确现有的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模式。评论期于2013年3月28日结束。

       FASB在2013年2月发布第二份有关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征求意见稿,并准备在公开征询期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联系。评论期于2013年4月30日结束。

       (二)减值(贷款损失准备金)

       减值准则是彻底修订金融工具准则计划中最重要的方面。委员会目前已共同开发“预期损失”方法来衡量减值,但FASB利益相关者就早期意见稿中的“three-bucket”方法有较多担忧。其中最为重要的担忧是有关两种不同计量方法的使用,一是对所有新的或购置的金融资产确认一部分期望损失;二是当金融资产存在“不是微不足道的恶化”时确认全部损失。FASB认为有必要在发布征求意见稿之前解决这些担忧。

       为解决上文提及的担忧,FASB开发了不同的并且基于报告日的期望损失模型。该模型要求会计主体在报告日对持有的金融资产确认一项基于现状的期望贷款损失准备,即贷款损失准备金。该模型目标同样也适用于任何时期持有的所有金融资产。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量将与持有金融资产的现行风险评估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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