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勤珠,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会计师,福建 福州 350001。

原文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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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88(2013)10-0072-04

       事业单位对于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当前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为积极适应会计环境和理论的新变化,去年财政部启动了新一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促进了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和完善,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对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展轨迹的回顾

       正确认识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是我们落实好新准则、新制度的重要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经历了一个渐进式的改革过程,大体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50年-1965年。在建国之初的1950年,财政部根据政务院制定的《预算决算暂行条例》,起草了具有奠基意义的预算会计制度草案,提交第一次全国预算会计金库制度会议讨论。同年12月正式颁布《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并从1951年开始执行。从而初步确立了我国预算会计的框架,实现了我国预算会计的统一,为新中国预算会计体系和会计方法奠定了基础。这一阶段记账方法先是采用以现金收付记账法为主、借贷记账法为辅的复式记账法,会计平衡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收入+资产负债共同类”;1954年后,全国学习苏联,统一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平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二阶段:1965年-1996年。1965年,财政部召开预算会计工作会议,制定颁布了《预算会计改革要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简易会计制度》、《报销单位财务收支处理办法》四个文件,使我国事业会计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充实。这一阶段取消了借贷记账法,实行资金收付记账法。会计平衡等式为“资金来源一资金运用=资金结存”。1988年,财政部颁发了《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取代了1965年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阶段:1996年-2012年。1996年,财政部制定《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要点》,形成推进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一份纲领性文件。此后一年,财政部相继颁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8年又发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这次改革对我国预算会计体系进行了重新划分,实行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会计的分离。重新设计了会计科目的种类,在记账方法上再次统一实行借贷记账法。会计平衡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收入+净资产”。

       第四阶段:2012年至今。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2012年,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令第72号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同时修订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制度”)。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前一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与存在问题

       会计制度改革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步骤。改革并不是对以往制度的全盘否定,而是在对现行制度体系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保留其中符合客观需要的部分,变革其不合理部分。

       1997年前后的改革,满足了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需要,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方法,缩短了和企业会计的差别。比如采用借贷记账法以取代收付记账法,引入了会计假设、会计原则等企业会计理论的基本概念,为进一步借鉴企业会计改革的成果提供了理论平台。二是在事业单位会计同政府与预算管理制度方面的融合问题上,充分考虑了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对相关政府财政管理制度进行多项改革,如结算制度的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体现了其较强的适应性。三是在财产管理、收支控制和反映以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规范作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部分与财政部制定的同样适用于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配合较好。四是对事业单位面对的基本业务和重要会计政策选择给出了比较符合实际的规定,为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也为进一步制定具体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提供了思想和知识准备。

       从运行情况来看,上一轮改革形成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滞后性。1997年版的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于1998年1月开始试行。为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更新了会计理念。但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事业单位自身改革发展的逐步推进,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等各项财政改革陆续开展,一方面对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资金运转、资产管理等各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另一方面涉及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的调整和改进,旧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这使得事业单位会计必须要加快改革步伐,在吸取企业会计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公共会计的习惯做法,进一步加强全面性、系统性和配套性这一任务显得日益重要和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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