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因之其作用是相辅相成的。两者关系处理得当,则推动经济的飞跃,社会的进步;解决不妥,只能起相反的作用。从这种辩证观点出发,利用翔实史料,论证了19世纪70年代,德国进行建立中央集权制、统一立法和健全各种法制、设立文官制度选拔人才,以及确立资产阶级民主的集中体现议会制等政治结构改革,从而在19世纪末得以实现现代化。 [关键词] 中央集权制;立法;文官制度;议会制 经济和政治分属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不同的领域。经济基础起决定的作用,不过有时政治的反作用力也很强大,甚至会起决定性的作用。而政治结构又是政治领域中的核心部分,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尤其显得格外突出。因此,不断调整改革政治结构,以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就成为当时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面临的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不管它愿意及意识到与否,历史发展总是无情地循着这一条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前进。 德国历史所走过的历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是多元性而绝非单一性,因为人类历史本身就是复杂多样的,加上自然界和其他因素对人类的影响和制约,情况更是如此。只是在具体的国家,在特定的时间里,原因的主次排列不同而已。如果不是这样来研究具体国度的具体问题,就会陷入教条的泥坑,或是无法解释清楚。但是,政治结构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作相应的变革,从而推动社会历史的前进,这是一条最基本的规律。德国的政治结构改革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抵卸外敌入侵的需要。19世纪初,拿破仑军队侵入普鲁士,丧权辱国的耶拿战役使普鲁士统治者深感再不采取改革措施便不能维持其政权。可见,推动德国迈出现代化第一步的是来自外部因素的力量,它通过普鲁士这个农奴制已经腐朽了的机体内部而起作用,于是有了施泰因和哈登堡的从经济基础(废除农奴制)到上层建筑(官僚、市政、教育和军队等)的一系列改革,从而使国家有了长足的进步,因而恩格斯认为耶拿战役对德国“起了救命的作用”①。第二,国家统一的需要。当时政治上分裂的局面不仅无力抵御外敌入侵,而且新兴资产阶级的力量也难以壮大。这使资产阶级强烈地意识到德国必须统一,自己才有前途。1848年革命就是实现德国统一的一次尝试。可是由于资产阶级发育不良,力量薄弱,使这次尝试未能成功。封建统治者虽然取得了镇压革命的胜利,却也认识到,按照原来的模式继续统治下去是不行了。1850年普鲁士宪法的诞生便成为俾斯麦统一德国的政治基础。第三,经济发展的需要。德国统一后,俾斯麦在整个70年代进行的全面的政治改革促进了经济的腾飞。1834年“关税同盟”取代邦际间的关税壁垒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就是佐证。 本文仅就19世纪70年代德国政治变革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作初步探讨如下。 1 中央集权制政体的建立 在中世纪,德国是一个由许许多多小邦国联合组成的邦联制国家。各小邦的诸侯(后来成为君主)独立自主,地方分权的充分表现就是诸侯的封建割据,各邦对中央政权来说,即是地方政府,又是独立国家。正因为它们具有这双重身份,给统一带来了很大阻力:都不愿意放弃由来已久的自主权力。德国从“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建立(962年)之日起,凡欲国强民富的君主,他们首先想到的唯一补救办法,就是加强中央集权。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家经济的强弱。 格里哥利七世以后,有选举皇帝权利的选帝侯,其选举目标往往集中在力量小,不足与之争雄的诸侯身上,自己便可乘机扩大权力和地盘。这样,便逐渐形成中央权力越来越小,地方权力愈来愈大的局面。“这些小邦独立自主已达到这样的程度:每当和‘最大的敌人’(当然是法国)交战时,总有某些小邦和法国国王结成同盟,公开地对自己的皇帝作战。”②1346年,查理四世即位,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他采取拉拢七个选帝侯的“和平共处”的办法,于1356年颁布了“黄金诏书”,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认了他们拥有本邦的司法、行政、关税和铸币的权力。这无异认可了封建割据的合法化。这一效果适得其反的做法,使一切中央集权的努力均付之东流,地方分权最终战胜了中央集权。 16世纪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萌芽,一场人民为争取社会、民族和宗教革新的反对现存封建制度的运动迅速蔓延。然而,宗教改革运动的结果却变成了诸侯抢劫和掠夺天主教会产业的运动,并酿成了一场新旧教(路德教和天主教)攫取地盘和权力的30年战争。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简直扩展成为第一次的欧洲大战③。这场战争使德意志帝国被抢得民穷财尽,气息奄奄,分裂成为300多个小诸侯国。皇帝几乎只剩下授予贵族称号的权力,帝国的陆军简直成为一群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稻草人④。整个帝国只有一个累根斯堡帝国议会,这是一个用最无聊的闲谈来消磨时间的各邦公使大会,还有一个维茨拉尔帝国最高法院,来审理臣民控告官吏的案件,但从未听说过解决了什么案件⑤。此外,整个帝国再也没有什么全德性的政权机构了。30年战争使德国历史倒退了200年,即整整花了200年时间才恢复元气,而英法两国早已把德国抛到了后面。这种局面一直维系到法国大革命爆发。 1805年12月,拿破仑在维也纳以北的奥斯特里茨大败俄奥联军,奥地利被迫求和,签订了“普列斯堡和约”,除割让大片土地和赔款4000万法郎外,更为重要的是于1806年8月6日,正式宣布取消“神圣罗马帝国”称号。10月14日,法军又在耶拿大败普军,普鲁士丧失4万人。“提尔西特和约”的签订,使普鲁士失去了易北河以西的全部土地,赔款1亿法郎,同时还规定,此后普鲁士只能有4万人的常备军。“只是到这时,被赶到俄国边境的普鲁士政府才终于模糊地理解到,依靠经常处于被逐出自己家园的威胁之下的服徭役的农奴的子弟,是无法战胜自由的、占有土地的法国农民的子弟的。只是这时,普鲁士政府才觉察到,农民竟也是人,现在应该采取措施了”⑥。濒临覆灭的普鲁士政府首先想到的就是向农奴制这个毒瘤开刀。而被委以重任的施泰因首相的改革却是全面的,尽管改革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无疑它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惊醒了资产阶级:德国必须统一,才能扫清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于是有了1830~1834年的自由主义运动和1848年的革命运动。这两次运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它们毕竟为俾斯麦完成统一任务揭开了序幕。积数百年来惨痛的历史教训,在1871年1月18日宣布统一的三个月内,于4月16日公布了德意志帝国宪法。它开宗明义规定:帝国由25个邦组成,在此疆域范围内,帝国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高于各邦法律,首先把立法权抓在中央政府手里。为了使国家有充足的财政来源,削弱各邦分立主义,宪法作了非常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一是关税,帝国境内关税划一,一切税收均应归入国库(第33和38条)。二是统一度量衡与货币制度,有利于通商贸易,提高国际地位。三是把铁路收归国家统一管理,使国内交通畅行(第41和42条)。四是设立交通部统一管理邮政,其全部收入均归国家(第48和49条),海外贸易也属于国家管理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