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当代青年的人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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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复印期号:1995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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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青少年发展状况研究报告》统计,当代青年中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占青年总数的66.3%。这一结果说明了什么问题,又给我们提出了哪些任务,很值得我们深思。

      

       一、青年的人性观来源于现实的社会生活

       当代青年的人性观,是当代社会生活在青年观念上的反映。青年对人性的认识,不是通过对人性理论的研究与探讨,而主要来源于社会生活中的自私现象。私有观念是私有制的产物,在私有制存在的社会阶段,私有观念不可能退出历史舞台,这是私有观念存在的社会基础;既然私有制存在,生活中的自私现象就必然存在,这是自私论产生的生活基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个人利益被充分承认和肯定,追求感官快乐的自然本性被唤醒,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的自私和贪欲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人的观念中的为我倾向、行为上的趋利避害,对物质的追求和对精神的淡漠,这些虽是商品经济的负效应,并非社会生活的主流,但已展示出一幅自私贪欲,尔虞我诈的竞争图。政治生活中的腐败现象,经济生活中的弄虚作假、社会生活中的见死不救,人际关系中的相互利用,工作中的按酬付劳,能给人什么反映呢?当一个人在生活中遇到不公正的对待时,当他在经济交往中受骗上当时,当他发出“人心咋恁黑”的感叹时,他能对人性作出怎样的判断呢?

       客观地说,人性有自私的一面、也有无私的一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有人强调前者,有人强调后者,各执一端,而且都有大量的事实为依据。就一个人而言,有时表现为无私,有时表现为自私。个人对自私与无私的选择,取决于一个人的人生观、生活观、也取决于一个人的生活环境。一个军人可以在战场上拼命,回到地方后,也可能为个人利益而斤斤计较,因为环境不同。人性是可变的,一个人不向能完全自私,也不可能完全无私,不然他就无法生存。应该说,把人性归结为自私虽然是片面的,但又是客观的,如果一个人认为生活中的自私现象占主导地位,他就此作出人性自私的结论也是毫不奇怪的。

      

       二、青年的人性观暴露了批判“自私论”的理论缺陷。

       “人性自私论”是资产阶级的人性观。建国以来,出于批判资产阶级的需要,我们一直在批判“人性自私论”,但实际上坚持和宣传的却是一种“无私论”,用“无私”批判“自私”,如同历史上用“性善”批判“性恶”一样,当然不可能收到应有效果,因为二者都是片面的。多年来,我们批判“自私论”的论据主要有两个:一是“私有观念不是从来就有,也不会永远存在”,指出原始社会和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都不存在私有观念。这是事实,但讲得都是过去和将来,唯独不是现在,马克思揭示人的本质的前提就是现实性,既然人的本质是由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的,那么在私有制存在的社会阶段,人性自私论产生有什么奇怪呢?论据之二,“既然在私有制存在的历史阶段,也曾涌现出一批公而忘私的伟人。”这也是事实,却忽略了另一事实,即极端自私在生活中也同样存在,而且有时还表现得极为残酷。从古至今,贤人雅士与恶人恶事同时并存,不胜枚举,怎能以一种事实抹杀另一种事实呢?

       对于“自私”与“无私”的争论,马克思似乎不屑一顾。他说:“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而在于揭示这个对立的物质根源,随着物质根源的消失,这种对立自然而然就消失了。”(马恩全集第三卷275页)但问题在于,这种对立的根源在今天仍未消失,消灭私有制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因此在私有制存在的历史阶段,私有观念存在就有它的必然性,人们对人性的认识,也总是从现实出发,决不会用过去和将来作为判断事物的根据。

       多年来,理论界对于人性问题的阐述,一般都承认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分,却不承认人性有善恶之分、自私无私之分,其实,后者的争论正好来自前者。一般来说,自私论即性恶论,比较强调人的自然属生,追求感官快乐;无私论即性善论,强调人的社会属性,追求精神价值。人的思想可以是社会的,而肉体只能是个人的,所以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难以分开。同样,善与恶,自私与无私也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对立而发展的,否定一个,另一个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黑格尔指出:“唯有人是善的,只因为他也可能是恶的,善与恶是不可分割的。”因此,简单地把人性归结为自私或无私虽是片面的,但又毕竟揭示了人性的某种表现,所以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善是人们的美好愿望,恶也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由此看,把人性归结为自私与不承认人性自私一样,二者都是片面的。

      

       三、青年的人性观反映了对法制建设的渴求。

       人性的善与恶,自私与无私都是十分古老的命题,不同的阶级都利用不同的观点为自己服务。封建统治阶级推崇儒家学派,因为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本来就有仁义礼智四端,只须发扬,不须限制,只要人治,不必法治,这种观点正好适应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要求。韩非主张法治,其理论基础就是性恶论,他认为人与人之间都是“各用计算之心相待”,什么仁爱之心,都是表面的,虚伪的,所以“治民无常,唯法为治。”这种观点当然不可能被封建皇帝所接受。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信奉人性自私论,因为他们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自私与贪欲,看出了在私有经济条件下人的自私的本质,因而提出了三权分立,权利制衡的政治设施,提出了个人主义,互相竞争的伦理观,并提出建立法制社会,以克服封建皇权统治所带来的弊端。

       从历史上看,人性善是人治的理论基础,人性恶则是法制的理论基础,片面强调前者,可以导致道德万能论,片面强调后者,可以导致道德无用论;否定前者,就无法解释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否定后者,也无法解释生活中的丑恶现象。因此,承认自私与提倡无私并不矛盾,坚持善与恶、自私与无私的统一论,就可以更好地把发扬善与改造恶统一起来,把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更好地统一起来,就可以避免道德无用论与道德万能论的偏颇,促进社会更合理更健康的发展。单一的人治和法治都不可能使社会走向正常发展的轨道,也不利于培养人的健全的人格。因为这不符合人的本质。马克思曾经指出,资本家是人格化的资本。资本家希望资本不断增殖,是因为道德进入他的脑中,法律管束他的行为、才扼制了资本的逻辑,才使欺诈难以泛滥。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只有承认人性自私,才能使人更加重视对自身的限制和改造,并调动一切手段去弃恶扬善,促进法制建设,也促进道德建设。历史上,韩非主张法治,提出道德无用论,但结果不仅没有否定封建道德,反而加深了封建道德的权威。当前道德滑坡,难到仅仅是道德的责任吗?在有法不依或无法可依的情况下、道德说教还能起多大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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