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价值生态平衡:社会管理的青少年德育担当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丙元,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山东 济南 250014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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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我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为认识论所主导,即强调以发展青少年对特定思想道德观念和规则的认知能力为主要教育内容和形式。20世纪末期所倡导的主体论意在将青少年从被动的教育客体境遇中解放出来,但这种解放仍未脱离认识论德育的圭臬。正是基于青少年认知了德育内容就可形成相应的品德这样一种假设,多年来我们把学校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主渠道,而忽视了社会环境控制之于青少年思想道德主体生成的意义,进而淡化了社会管理的思想道德教育责任及其功能。事实上,价值生态平衡是思想道德主体生成的必要环境基础,而维护这一生态平衡则是社会管理应有的责任担当。

       一、环境控制:生成道德主体的不二路径

      毋庸置疑,我们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不只是使其认知特定的思想道德观念,更重要的是使其在认知的基础上将“关于道德的观念”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观念”并躬行和追求。个体也只有信奉并躬行特定的思想道德内容时,他(她)才是一个真正的道德主体。尽管认知是道德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但认知能力的发展并不必然导致思想道德观念和行为模式的形成,所以,从此意义上讲,任何德育模式都不是以认知能力发展为目的。由此,我们必须跳出传统的学校教育式的知识传授型德育模式来思考道德主体的生成问题。

      其实,美国著名教育家约翰·杜威早在百年前就已通过大量研究发现,“青少年在连续的和进步的社会生活中所必须具有的态度和倾向的发展,不能通过信念、情感和知识的直接传授发生,它要通过环境的中介发生”。[1]所以,杜威直言:“成人有意识地控制未成熟者所受教育的唯一方法,是控制他们的环境。”“我们从来不是直接地进行教育,而是间接地通过环境进行教育。”[2]由此我们说,环境控制是道德主体生成的不二路径。毕竟,任何的思想道德信念、观念只有成为社会生活的现实存在时,才会确证其身,才有可能得到认知者的认同。当且仅当这种认同促使主体主动参与到相应的社会生活实践中,成为现实的思想道德价值载体时,我们才可以说一个真正的社会道德个体生成了。所以,西方重要的教育哲学流派要素主义就特别强调,“青年人必须通过社会才能得到改造和拯救”。[3]近些年来,英国的教育者们也认识到,“价值教育采取综合性的方式方法会取得更好的效果”,“如果我们的目的是培养青少年的诚信、尊重、关爱、负责等核心价值,就应当欢迎所有能实现这一教育目的的方式方法……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不是孤立的教育手段,而是和谐组织起来的一整套手段体系”。[4]其所谓的综合性的整套的价值教育方式方法,归根结底也是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环境的一种控制,因为只有将价值教育纳入整个社会环境的控制过程之中,这种教育才不会成为孤立的教育形式。

      其实,发展心理学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也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环境控制之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意义。如发展情境论(Developmental Contextualism)是发展理论体系中的一种具有代表性的发展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的发展是通过发展中的个体与其所处环境间的持续交互作用实现的,个体的发展变化过程在本质上是或然渐成性的。该理论不仅更系统地概括了影响人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因素,而且在交互作用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循环影响的研究取向。同时,发展情境论认为人的可塑性特点为干预个体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并进一步提出了干预的思路,即通过建立和调整个体与所处情境的拟合优度模型来实现个体和所处情境的积极发展。

      总之,如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断,社会存在决定着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则反映着社会存在。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就是一种特定的社会意识或社会心理结构,它反映着青少年所处社会环境的生态状况。我们只有为青少年提供相应的社会现实存在,使青少年身处这种现实情境,才能使教育倡导的观念或信念获得一种强有力的现实支撑,由此思想道德教育才能获得真正的解释说服力。

       二、价值生态平衡:青少年德育环境控制的核心内容

      我们无论向青少年提供何种思想道德观念或信念,它最终都要实践于社会运行过程,服务于社会生活质量,也就是说要成为社会现实存在,而这种现实存在的核心表现其实就是一种价值执行活动,其最终结果就是使社会生活环境呈现出保有某种精神特质的价值生态平衡。这种平衡恰恰是最有利于青少年形成我们所期望的特定思想道德观念及相应的行为模式的前提或基础。所以说,通过环境控制来促进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发展,其核心内容就是维持社会生活中的价值生态平衡。

      所谓价值生态平衡,是指社会道德生活呈现出稳定的有序性,表现为正面价值在社会体系或社会生活中能够实际被普遍执行,社会成员在具体社会生活中表现出对这些正面价值具有一定的忠诚度。当价值生态处于平衡状态时,也就意味着我们所倡导的积极的主流价值观念、思想道德意识等不仅被人们所认同,而且在社会生活中被切实地实践着。若价值生态处于失衡状态,则表现为消极的观念或意识得到了更多生存或张扬的空间,或者主流价值观念并未被真正贯彻于社会运行过程中,无论是在个人那里还是社会群体、机构组织那里,主流价值都失去了其权威性。

      那么,价值生态平衡状况对于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成长意味着什么呢?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所创立的社会学习理论发现,个体的行为习得不只是依靠直接经验的学习,而且观察学习也是其社会性学习的一种重要方式。所谓观察学习,即通过观察示范者的行为而习得行为的过程。我们说,社会的价值生态状况最终是通过社会成员的行为表现出来,并会进入到青少年的社会学习视域中,或成为其直接经验,或成为其观察学习的对象。所以,无论我们对青少年进行何种方式的思想道德教育,都不可能回避真实的社会生活是青少年社会学习的对象这一事实。至于青少年采择何种价值取向和习得何种行为模式,则取决于社会生活的价值生态处于何种平衡状态。由此可以说,青少年德育环境控制的最终落脚点就是维护价值生态平衡,从而使环境成为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积极变量,而非毁损青少年思想道德建构的消极因素。其实,这一主张也得到了美国哈佛大学的威尔逊和凯林为有效控制美国犯罪增长所创立的破窗理论的印证。该理论经过实验得出结论,即公共场所或邻里街区的乱扔垃圾、乱涂乱画、打架斗殴、聚众酗酒、强行乞讨等这些较小的无序如果得不到及时整治,就会导致社会控制力的削弱,从而引起更加严重的无序甚至犯罪;而如果警察和社区能够积极地干预这些可能诱发犯罪的无序环境,就可以有效地控制、预防和减少无序的累积和某些犯罪的发生。[5]这说明社会生活中的价值生态平衡状况既通过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中的积极或消极倾向产生着现实强化,同时也规定着青少年积极或消极行为模式的实践机会,从而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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