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在国内外相对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越来越成熟的国内政策支持下,我国创业投资迅速发展壮大,各类创业投资机构不断涌现,管理的资本规模持续扩大,配套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尤其是近年来,相关管理部门先后出台了创业投资备案管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初步形成了规范的有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了我国创业投资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对创新创业和经济发展转型的促进作用开始显现出来。但与我国创业企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相比,创业投资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创业资本投资中后期化倾向明显,对早期创业企业的投资相对不足,创业投资应有的促进成长性创业企业的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出来,也不适应转方式、调结构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因此,研究促进创业资本投资早期企业的相关政策十分必要,势在必行。 一、抓住机遇推动创业投资机构增加早期创业企业投资 总体来看,一系列因素制约了现阶段创业资本投资早期创业企业的积极性。 1.富有阶层断层导致专注于早期阶段的“天使资本”等历史性缺位。由于历史原因,在发达国家作为天使资本主体的富有阶层在我国历史性缺位,新的富裕阶层仍然处于逐渐形成过程中,导致我国现阶段正在形成的创业资本体系中,天使资本等专注于早期阶段投资的更加缺乏。 2.成长性的商业性创业资本仍然处于投资定位探索过程。我国虽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发展创业投资,并从90年代后期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但总体上仍处于学习探索阶段,缺乏投资早期阶段所需要的经验和环境支持,加上其他原因,创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PE”化倾向,总体上以中期投资为主,创业早期阶段投资相对不足。 3.发展中的政策性引导基金等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近年来,我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获得了比较快的发展,一方面受到各地财力、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重视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引导基金总体规模相对较小,对创业投资行业的引导作用相对有限;另一方面引导基金在投资规模、运营管理、投资比例、监督考核等方面存在较多限制,不利于吸引更多的创业投资企业与引导基金合作。 4.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优惠力度相对有限。为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对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及其对早期阶段的投资形成了一定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但是,由于现行政策优惠力度小,其对创业投资发展的促进作用并未充分发挥。一方面对投资早期的创业投资企业优惠力度偏弱;另一方面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过于严格,导致现行优惠政策实际效果受到限制。 5.创业投资企业的退出机制仍不健全。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相继为创业投资企业建立了新的退出渠道,但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退出机制仍不顺畅。尤其是创业板市场准入门槛仍然较高,且缺乏有效的差异化禁售制度,对中早期企业的投资促进作用较小。同时,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相对缓慢,难以满足创业投资企业退出和创业企业大面积接续融资的客观需要。 展望未来,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既为创业投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投资阶段逐步前移提出了越来越迫切的客观需求,同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转变和金融改革发展,尤其是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变化,也为创业投资发展和增加早期阶段投资创造了越来越有利的条件。在一定意义上,我国创业投资发展在经历了十几年的探索之后,现在才真正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如果说,过去发展创业投资是因为看到别的国家创业投资对经济繁荣的巨大贡献,而进行模仿式发展的话,那么现在伴随比较优势的变化,才真正产生了对创新发展和创业投资的内在需求。 一方面,伴随我国要素供给增长放慢,成本显著上升,以及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日益密集化,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支撑过去30年经济快速发展的传统低成本比较优势正在并将持续弱化。经济持续发展必须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将经济发展的动力由人口红利转向创新红利和改革红利,推动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结构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转变。为此,必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包括创业投资在内的新金融体系,尤其要进一步推动创业资本加大支持早期创新企业的力度。另一方面,我国的市场条件和政策环境出现了越来越有利于投资早期阶段的积极变化。我国由资本短缺向资本过剩阶段的转变,为创业投资提供了越来越广阔的资本来源,同时,资本过剩及其影响下的股权投资领域竞争加剧,Pre-IPO等后期投资的收益率向合理水平回归,中早期投资相对较高的收益率对创业投资和股权基金的吸引力上升,甚至出现了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化”倾向和创业投资“天使化”倾向。在此背景下,促进创业资本投资早期企业已是大势所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创业投资对我国现阶段转方式、调结构的意义,正如同20世纪80年代创业投资对美国走出滞胀、筑就100多个月持续繁荣的作用。同时,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建立了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制度,以“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的形式推出了全国性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省、市各级地方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为促进我国创业投资从Pre-IPO等后期投资逐步向成长期、扩张期等早中期转移创造了越来越有利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促进创业资本投资早期企业政策的时机已经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