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值问题的探讨 在一个与事实判断不同的价值判断的领域中,我们有没有充分的理由去证明我们所赖以作出评价的价值准则是合理的;我们有没有充分的理由去评判不同的价值准则,去评判不同的价值判断;我们有没有充分的理由去倡导一种观念、一种行为或去谴责一种观点、一种行为;在好与坏、合理与不合理之间,我们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去作出区别,去进行评说?如果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或者根本没有理由,那么不仅所有关于价值判断的研究是荒谬的,而且我们整个现实生活也是荒谬的;不仅过去所有的选择都是荒谬的,而且未来将进行的任何选择也都注定是荒谬的。这就是价值判断的悖谬。 这一如此棘手的问题,来自于这个各种冲突如此明显而强烈的现实世界,来自于哲学家认识的进步。现实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哲学思维也从独断主义中猛醒,从理性的独断主义、从单独研究认知的认识论的独断主义、从追求绝对真理的独断主义中猛醒。在19世纪到20世纪的转折点上,尼采所提出的重估一切价值,给西方哲学带来了战栗。严峻的现实使这一战粟导致了西方哲学与西方传统价值观点体系的强烈震荡。20世纪进入了一个相对主义的时代。在打破了传统的独断论的20世纪,哲学家们开始审问那曾经奉若神明的信仰体系,开始反思这一信仰的根基,开始追问我们所信仰的、我们所奉行的是不是有充分的理由。如果没有这样的审问,或许哲学还浑浑噩噩,当然也是平平静静、安安宁宁地把那些独断的理论当作颠扑不破的真理,而有了这样的审问,哲学是不是只能陷入理论与现实的双重荒谬? 一、艾耶尔死谷 价值判断究竟有没有充分的理由?评价究竟有没有合理性可言?A.J.艾耶尔在他的《语言、真理与逻辑》一书中对此作出了坚决而明确的回答:没有。这不啻是给整个社会、给传统的信仰体系当头一棒。艾耶尔的回答使他以前的直觉主义哲学家关于价值判断合理性和真理性的论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而使他后来的各种流派哲学家要重新建立关于价值判断合理性的信念,都不得不从批判他的极端的情感主义开始。 艾耶尔的这一回答是锋芒直向人类生活中最为神圣的领域——伦理道德领域的。20世纪以前的伦理学家都坚信他们能给人类一种绝对的道德准则,能给人类以道德指导,并坚信他们所提出的道德准则是具有客观普遍性的,是无可质疑的。而20世纪的伦理哲学家则从传统伦理学的根基上给了传统伦理学一个致命的打击,他们越来越多地摆脱了那种企图给人以道德指导的尝试,而对道德判断本身的性质作出一种批判性的评价。(路德·宾克莱:《二十世纪伦理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页)在这些批判性的评价中,以艾耶尔的观点为代表的情感主义理论对传统观念是最具威胁力的。 在艾耶尔看来,伦理概念只是一些妄概念。一个伦理符号出现在一个命题中,对这个命题的事实内容并不增加什么。它只是说明在说这句话时伴随着说话者的一定情感。艾耶尔认为,之所以不可能发现一个标准去决定伦理判断的效准,这并不是因为像乔治·爱德华·穆尔(又译为摩尔)在《伦理学原理》中所说的那样,是由于伦理判断具有一种神秘的不依赖于通常感觉的“绝对的”效准,而是因为伦理判断根本就不具有任何客观的效准。艾耶尔认为,如果一个句子完全不作出任何陈述,那么要去问这个句子是真还是假,显然是没有意义的。而道德判断的句子是没有作出任何陈述的,它们纯粹是情感的表达,因此就不能归入真与假的范畴之下。表达道德判断的句子是不可证实的,其理由与一声痛苦的叫喊或一个命令之不可证实相同——因为这些句子不表达真正的命题。只有表达经验陈述和逻辑陈述的命题才是真的,除此之外都是无意义的伪命题,这是逻辑实证主义关于真与假之分界的共同信念。 同时,艾耶尔还指出,他所主张的学说并不蕴藏着这样的意思,即说任何情感的存在是一个伦理判断的效准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恰恰相反,他所主张的学说的含义是认为伦理判断没有任何效准。直觉不是伦理判断的效准,情感不是伦理判断的效准,经验也不是伦理判断的效准,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作为伦理判断的效准。我们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一个效准去证明我们自己的信念体系是更优越的。同样,我们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一个效准去证明他人不同于我们的信念体系是错误的。我们没有论证到的和不可能论证到的是这些道德的效准。因此,我们只能按照我们自己的情感,按照这种毫无充分理由的情感,去称赞或责备道德原则。进而,艾耶尔指出,不仅在道德领域是如此,就是在美学领域也是如此。因为美学术语与伦理学术语是以同样的方式使用的,如果将客观效准归之于美学判断同样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不仅美学领域是如此,所有的价值领域都是如此。因此,艾耶尔直截了当地说,当我们处理有别于事实问题的纯粹价值问题时,理屈词穷,论证无法进行。我们最后只得乞助于谩骂。(《语言、真理与逻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116-130页) 我们有没有可能逃出艾耶尔所设置的这一价值判断无合理性可言的死亡之谷呢? 二、解除死亡的魔咒 整个价值判断的客观性问题在道德哲学中是根本性的。在这个主题下,人们讨论着三个主要的问题,一是在价值判断中,有没有一种像在事实判断中那样不依赖于我们意识存在的客观的性质和内容;二是在人类社会有没有公认的、一致的价值标准;三是我们有没有合理的方法以解决价值判断的争议。(路德·宾克莱:《二十世纪伦理学》,第219页)艾耶尔的理论实际上是对这三个问题所作出的否定性回答。构成艾耶尔荒谬结论的魔咒有以下三道。第一道:价值判断除了表达情感之外,并未陈述任何其它内容;第二道:价值判断无真假可言;第三道:并不存在客观的、人类社会所公认的、一致的价值标准,无论是对价值的判断还是对价值判断的判断,都没有任何客观的效准。要解除这三道魔咒,必须解除环绕着价值判断的以下四种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