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政治伦理批判

作 者:

作者简介:
常欣欣 中共中央党校

原文出处:
开放时代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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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政治伦理与封建专制政治的契合以及它与现代民主政治的冲突,从根本上决定了它在历史上主要起着维护专制、保守、腐败的封建政治的作用。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就是对它进行彻底的更新和改造。

       中国的传统儒学具有政治伦理化或伦理政治化的明显特征。政治伦理化就是儒学通过把封建统治的政治目的、政治权力、政治秩序等等归结于伦理观念,来从伦理的角度证明封建政治制度的合理性;伦理政治化则是通过把伦理所产生的一切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与政治联系起来,扩大和加强伦理的政治功能,来保证封建政治制度能够在一系列伦理原则的规范和调节下有序地运行。政治和伦理的有机结合,形成独特的儒家政治伦理。

      

       一、儒家政治伦理与封建政治制度的契合

       儒家政治伦理与封建政治制度的契合,表现在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儒家政治伦理反映、指导和服务于封建政治制度,起着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作用;另一方面,封建政治制度又利用政权的力量在社会政治思想领域确立儒家政治伦理的统治地位,使其能够得到最广泛的传播,并对中国政治文化产生深远影响。儒家政治伦理与封建政治之间的这种有机契合,我们通过对儒家政治伦理基本原则和内在精神的分析及其与中国封建政治制度特征的对比,似可给以最好的说明。

      

      (一)大一统的君主主义与一元集权化的君主专制政治结构。中国封建政治制度的特征之一是以专制君主为轴心的一元集权化结构。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国王或皇帝,将国家权力集中于“朕一人”,享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与这种君主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相适应,儒家在观念上构造了大一统的君主主义。

       大一统的君主主义直接产生于儒家“天人合一”的天人观。天人观虽然是儒家着意创立的哲学命题,然而它却带着浓厚的伦理色彩,很难将它与儒家的政治伦理分开。在本体论上,儒家学说中的天,本身兼有自然的天与人格的天的双重含义。从形式上讲,儒家的“天”是一种外在超越的绝对本体,而从内容上讲,儒家的“天”其实就是社会伦理原则。所谓“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①“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②皆是将心、性、诚等伦理观念与“天”相提并论。儒家所说的“人”,也从来不仅仅是自然的人,而是指具有伦理本能、伦理精神的人。“天”与“人”统一于伦理原则的“一”,是为“天人合一”③。

      

      

      

      

      

      

      

      

      

       从“天人合一”的价值标准和思维模式出发,形成了儒家君权天授的观念,即天为万物之主——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从“天人合一”出发,儒家还论证了封建社会大一统的政治秩序。《礼记·坊记》托名孔子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君主,一个权力中心。孟子的“定于一”,荀子的“一天下,财万物”等都表达了这种大一统的思想。儒家的大一统是与君权相联系的大一统。孔子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荀子的“隆一而治”,董仲舒的“以人随君,以君随天”,都是把大一统与尊君权联系在一起,赋予大一统于君主主义的内涵。

       任何政治制度都要寻找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中国封建政治制度得以建立和维持的首要前提,就是要使君主的绝对权威和君主政治的统治秩序“合理化”,使人相信君主专制、高度集权等等都是出于自然。儒家从“天人合一”出发,构造了大一统的君主主义,并通过这一理论模式去解释和论证封建君主的绝对权力以及封建专制大一统的政治结构的合理性,它完全迎合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其政治意义远远超过了其理论意义。

       (二)宗法人伦主义与封建家长制的政治统治秩序。中国封建社会是宗法伦理社会,血缘家族制度与政治制度一体化是中国封建政治制度的又一特征,其具体表现为自上而下的封建统治秩序是靠家长制关系来维持的。与此相适应的是儒家的宗法人伦主义。

       宗法人伦主义是儒家政治伦理的主体原则,宗法人伦主义的基本精神就是把血缘宗法关系推衍到社会政治关系,通过家庭伦理关系去体认社会政治关系。

       在儒家看来,家与国、父权与君权、维系血缘家庭的伦理道德与维持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是可以相互感通、相互转化的。父与子的家族关系可以看作是君与臣的政治隶属关系,父亲家长制扩大到国家政治制度就是君主专制制。

       从儒家政治伦理宗法伦常的要旨出发,国可视为家的扩大,君权则为父权的延伸,家庭血缘中的父子兄弟关系实为国家政治中君臣上下关系之本,如此,将家庭中的“孝”移作政治中的“忠”,用“亲亲”、“尊尊”来维护尊卑有别、上下有等的封建政治秩序,把对家庭的道德义务转化为对国家的政治义务便是天经地义的。儒家历来十分重视宗法人伦与封建政治之间的关系。孔子认为,在家庭里尽了对父母的孝道就是搞好了政治,他在回答别人问他为何不为政时说:“《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④孔子的学生有子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⑤孟子进一步发挥说:“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⑥汉代儒家则将其发展为“以修身为本”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政治纲领,在理论上更加明确了宗法人伦与封建政治的关系。按照儒家的逻辑,所谓修身齐家,即是以孝事亲,以孝事亲即是为政,即可以治国平天下。因此,孝与不孝已远远超出了家族的范围,不再是一个道德品行问题,而成为关系封建政治统治根基和社会治乱的重大政治问题。于是,家族伦理道德成了立国之本,“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的纲常礼兼有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和社会政治原则的双重功用。“忠”与“孝”浑然一体,“治国”与“治家”一脉相通,封建君主以全国最高家长的身份对黎民百姓实行家族统治自然被视为合情合理,由此我们便可理解为什么中国封建政治制度始终带有家长式统治特征。儒家的宗法人伦主义产生于中国的宗法伦理型社会,反过来又从宗法人伦主义出发,给封建社会的政治关系蒙上一层温情脉脉的家庭伦理面纱,从而成为维护、强化中国封建政治制度家长制统治秩序的重要思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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