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种观点及其不足 “实行市场经济会对道德建设起何作用”的讨论,在理论界已经持续多年,大致形成了三种观点。 其一为“二律背反论”。这种观点认为,实行市场经济虽能促进社会经济的较快发展,但同时也必然会带来良心的沦丧和社会道德的倒退。因为市场经济是以人的情欲、物欲这种恶作为社会的动力的,因而实行市场经济必然要以牺牲道德作为实现经济增长的代价。 其二为“一致论”。这种观点认为实行市场经济,既会有利于经济发展,也会有利于道德进步,二者之间不存在什么“背反”,因为在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主要特点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而集体主义道德体系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内在要求。 其三为“双重效应论”。这种观点认为,实行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的作用是双重性的:一方面它能提高自主、自立、平等、自由等社会道德价值,另一方面它也容易引发利己主义、自我中心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不道德倾向。 以上三种观点,虽各有道理,但也各有其可质疑之处。 “二律背反论”的可疑之处是:说情欲,物欲就是恶的根据何在?另外,如果说“道德退步”作为“代价”是必然的,岂不意味着我们只能无奈地承受这种代价?那人所具有的历史主动性又当如何体现? “一致论”的可疑之处是:首先它无法解释伴随发展市场经济而来的一系列前所未有或较前更甚的不道德现象,如“黄、赌、毒”、走私、贩卖人口等是“前所未有”,以权谋私等是“较前更甚”。其次,就算集体主义道德是公有制的题中之义,可公有制是决定道德的唯一因素吗?它能直接决定人们选择集体主义吗?如果能,那道德建设倒也是一件极其轻松的事了。 “双重效应论”的可疑之处是:尽管它所描述和概括的“双重效应”基本上是客观的和真实的,但同时也是表层的和即时的。由于缺乏对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之本质关系的深掘与揭示,总给人以隔靴挠痒之感,更谈不上理论对实践所应有的超前启示。 二、市场经济对大众行为的四种影响 在我看来,关于市场经济与道德关系的探讨,既不应采取简单套用原理的方法来加以说明,也不应满足于对现状的描述概括,而应考察市场经济对人的行为究竟有哪些改变或根本影响。因为一个社会的道德状况的变化,总是由该社会的大众行为的变化构成的。 市场经济对大众行为的根本影响,首先表现在行为的动机方面。市场经济对人有一个基本判断,认为绝大多数人都会在社会给定的条件下追求自己的最大化利益。正是这种个人自利活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仅此还不足以铸就市场经济与其它经济类型的实质性区别。市场经济还公开赋予个人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行为以合理合法性。 以自利为动机,从道德评价上说,无所谓善恶,它既不高尚也不卑下,而是中性的。诚如马克思所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4页)。但是,当自利动机转化为行动之后则会朝两个方向发展。一是道德的方向,即既自利又利人或至少是不损人。 市场经济对大众行为的根本性影响也表现在行为的选择方面。一方面使大众行为在总体上由计划经济时期的服从组织指令为主,变成个人自主选择为主。另一方面也为个人的行为选择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开放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大众行为选择权的扩大,从经济上说是维持市场经济活力和运行的必要条件,从道德上说则蕴含着两种可能:或是让人更容易做恶,或是让人更容易行善。 市场经济对大众行为的第三种根本性影响体现在行为的实现方式上。市场经济是以全面竞争这种特殊的手段来决定有限社会资源的分配的。通过竞争,胜者多得,负者少得或不得。于是竞争求胜成了大众在市场经济中的基本行为方式。市场经济以竞争分配资源,可激励人们尽力发掘和发挥自己的天赋潜能,从而提高社会整体效率,创造更多的社会资源。正是基于这一优点,市场经济才在世界范围内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 有无胜负结果并不能作为判定竞争是否道德的标准。因为竞争本身有“游戏式竞争”(如知识竞赛、游戏比赛等)和“战争式竞争”(战争也是一种竞争)之分,而两种竞争形式又均有可能出现于市场经济社会,这就表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所具有的道德意义,只可作个案的判断而不可作笼统的概括。显然,一个特定的现实竞争机制,只有其基本上符合“游戏式竞争”的特点(如有公正的规则和公正的执法人等),才会具有积极的道德意义,并且才能真正地体现其高效率的经济优点。而如果只是只有互损、内耗的类似于“战争式竞争”的竞争机制,结果就恰恰相反。 市场经济对大众行为的最后一种根本性影响,是由其三大行为价值原则体现的,即自由、平等、公正。自由即竞争自由,指个人应拥有进行各项竞争的自由;平等即等价交换、机会均等之类;公正即社会公正,指社会不允许竞争者在竞争中,以自己的自由妨碍他人的自由,以自己的谋利权利侵犯他人的谋利权利。从市场经济预制的这三大价值原则尤其是后两项来看,也是要排斥损人利己的行为方式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市场经济对大众行为动机、行为选择和行为方式的影响或改变,从理论上说,都是道德价值中立的。这些改变对社会道德建设既无所谓“促进提高”作用,也无所谓“降低败坏”作用。但在现实中,每种改变都包含着两种可能:或是引出道德的局面,或是引出不道德的局面。勿庸讳言,在完全自由的情况下,绝大部分人的自利行为都会在最大化利益的驱动下逐渐滑向不道德的一边。因为损人利己往往是最便捷的获利方式。倘若我们想避免市场经济的这一自然走向,就必须给以行为导向,即大众行为的社会调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