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观作为价值观的核心、道德问题的精髓,自古至今,备受人们的关注。传统的义利观——主要指儒家的义利观——曾是中国社会实行了二千年之久的用以治世、自律的原则和规范,对中国的文化、社会价值观念发生着深刻的影响。因此,从理论上,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科学地认识和评判这个问题,对当前的道德建设、正确价值观念的确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历史和现实的课题 建国以后,尤其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所有制的公有制性质决定了我们社会生活中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应该是同志式的平等的关系。从道德思想教育的角度,我们提出了以集体主义的原则为核心的思想教育内容。这在建国初期,赢得了刚刚翻身解放的纯朴的中国人民的极大信任,广大人民群众怀着强烈的翻身感投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无私奉献”、“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成为普遍追求的道德境界。50年代中国出现的前所未有的道德繁荣的局面,不能不令人怀念;同时也不能不看到当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创建与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是这一时期人们精神振奋、道德向上所植根的土壤。但是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大一统格局的定势,也带来了社会价值观上许多问题:忽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状况,在所有制上搞一大二公,在利益分配上搞一平二调,干“呼隆活”、吃“大锅饭”。在道德价值观念导向上轻视个人利益,反对个体差别。组织支配、干预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一切方面,物质利益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东西遭到批判、否定。与此同时,精神的、道义的作用却被无限制地夸张了,由此主观唯心主义盛行,形而上学泛滥,并从中孳生出一系列不正之风:浮夸、虚报、欺上瞒下。在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也即“私利”与“公义”的关系上,从60年代中期开始,更是走向极端。集体利益取代了个人利益,物质利益被取消,个人的自主、权利、尊严、个性、创造力也统统消融在所谓的“集体”之中。这种脱离社会发展的现实,以教条主义、信仰主义对待传统义利之辨的精神,其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伴随着对中国历史进程的道德批判,以及面对商品经济大潮包围中价值观念上的迷惘与失范,当代中国经济改革的汹涌浪潮使一切不适应其发展的陈旧的、僵化的、极左的思辨方式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正处在理性的思考与道德价值的认同过程之中。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资源配置最合理、最有效的方式,但它也不是无缺陷的。价值规律的普遍作用,往往使人们在热切关注经济行为的实际效益之时,容易忽视它的社会效益的一面,放弃道德对经济行为的制约、规范、引导的职能。在价值观取向上误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无所顾及其他的歧途,引发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等思想行为的产生。这些从反面说明了市场经济与它的前任自然经济、计划经济一样,在道德价值观的取向上同样需要义与利的统一与协调,任何时候,“义”与“利”作为个人生存、国家兴盛、社会历史发展之“第一要义”。其统一则兴,分割则衰;协调则昌,对立则亡。这就是的结论,现实的课题。 二、义利统一的唯物论基础 我们考察了历史与现实,认识了义利统一与割裂之对于历史进程的不同结局。那么,义与利的统一观也就是本文要强调指正的一个重要理论。 从规律上说,义、利两者既对立又统一,它们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在于人、在于社会的人的一切活动。 首先,作为“单个的人”。义利是人的生命延续的两个方面,前者是精神,后者是物质;一为道德生命之寄托,一为自然生命之凭借,只有两者的协调,自然生命才有所依托,道德生命也更加充实。人之为人,义利缺一不可。 其次,作为“社会的人”。从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命题出发,个人与社会具有统一性。如果把个人利益作为私利,把社会利益看作公义,那么公与私具有统一性。我们知道任何个人都是社会的人,任何社会也是无数个人总合起来的社会,个人利益的存在首先是以对社会利益的肯定、确认为前提的,而社会利益则以无数个体利益的总和为其现实内容,因此义利公私是互以对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前提的。社会之为社会,义利缺一不可。 再次,作为“社会的人”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及归宿。任何一个社会历史阶段,如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一样,社会的义利协调与平衡也是绝对需要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是在物质资料生产的基础之上进行“创造历史”活动的。一切政治的、思想的、文化的、道德的、哲学的、宗教的……构成了相应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它们受到“利”的物质基础的制约,却又以其“义”的力量反作用于经济利益的创造与追求。如果把物质资料的实惠当作“利”,把思想、道德、意识的内容作为“义”。那也就是说物质与精神、经济利益与道德因素具有统一性。历史之为历史,义利缺一不可。 综上所述,无论是对于个人、对于社会、对于历史进程,私欲与公理、现实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作为义与利的广义内涵的延伸,都是真实地、具体地、合乎规律地统一于一定的社会历史形态之中。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正象生产活动是历史活动的第一个前提一样,任何一场社会大变革都是由经济变革引起的,是由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所决定的,而道德价值观念的变革与经济的变革又有着必然的、内在的联系。而且当社会变革到一定程度,道德价值观念形态的变革又往往成为社会变革的先导。当前我国的改革进程也体现着这一规律。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又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改革每推进一步,都伴随着人们道德价值观念的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