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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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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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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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到一套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系列丛书,在这套丛书的总前言中指出:“市场机制成功地解决了激励问题,即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问题。市场机制给主观为自己的个人以激励,使他们客观为社会而工作。市场机制所提供的激励,使自利的个人和人们之间的互利统一起来了。经济学把这称为激励相容。能否实现激励相容,关系到任何一个经济体制的存亡。”①这使我联想起我国许多报刊从1981年至1984年曾经批判过的一个命题:“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如1981年2月12日《解放日报》一篇文章中指责“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是“一种利己主义的人生哲学,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1982年8月23日《北京日报》一篇文章指责“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是“私人商品生产者的陈腐道德”。1984年4月18日《羊城晚报》在一篇文章中指责“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生哲学”。现在要向大学生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就势必碰到一个难题:“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或为社会”究竟是“关系到任何一个经济体制存亡”的正确原则,还是应该加以彻底抛弃的“个人主义的人生哲学”?所以,对这一命题必须加以认真的研究,以便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

      

       一、“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是适应商品经济的道德观念

       讨论问题应该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而不应该从抽象的原则出发。“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是我国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经济活动领域中大力倡导并且普遍存在的事实。譬如,上海有家弄堂小宾馆叫回力宾馆,一幢普通的四层楼房,52套客房,120个床位,设备全部是国产的。但由于他们注重信誉,服务热忱周到,真正把顾客当作上帝,使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去,结果在试营业不到半年时间里,居然接待了40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宾、侨胞以及港澳同胞约7000余人次,创汇20多万美元。许多外宾宁愿放弃大宾馆、豪华渡假村的舒适客房,而到回力宾馆来住临时架起的统铺。当别人问回力宾馆的人为什么能如此竭诚为顾客服务,以至使宾馆产生那么大的吸引力?他们回答说:“因为顾客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工资奖金、宾馆的一切财源,都来自宾客的口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为宾客服务呢?”为了自己的工资奖金和宾馆的财源——主观为自己,竭诚为顾客服务——客观为别人,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又如,前年12月,上海申花集团出巨资主办原上海足球队。在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成立大会上,上海市委副市记陈良宇同志诙谐地指出:申花集团的这一举措既是见义勇为,也是见利勇为。所谓“见义勇为”是指申花集团主动为国家分担困难,资助发展体育事业,所谓“见利勇为”是指申花集团通过出资主办申花足球俱乐部,借此扩大企业的影响,提高知名度,从而带来更多的利润。这又是一个“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的典型例证。我们对于回力宾馆竭诚为顾客服务和申花集团主动分担国家困难、出资发展体育事业的行为,仅仅因为他们主观上有“利己”的动机,就谴责他们是“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吗?答案只能是否定的。

       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反过来又服务于经济基础,利益问题总是道德准则的中心内容。恩格斯指出,人们总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②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也指出:“道德是经济基础的反映,而不是脱离历史发展的抽象观念”。“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为别人)”是适应商品经济的道德观念。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每个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目的都是为了取得自身的利益,为了自己。但是,为了实现这一利己的目的,他们首先必须为别人为社会生产和经营消费品,千方百计满足别人和社会的需要。市场经济靠利益驱动,追求自身的盈利是企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直接目的,即“主观为自己”,而为别人为社会生产和经营消费品是作为手段出现的,即“客观为别人”。在过去很长时间里,由于“左”的影响,我们在经济上离开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把书本当教条,照搬别国模式,把计划与市场看作是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重要标志,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其显著特点之一是不讲经济效益。与此相适应,在政治上提出一系列超越客观实际的原则和政策,使我们在评价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一些道德观念时,脱离了现实的经济基础,把追求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竞争、一部分人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先发家致富等等,都被当作不道德的耻辱行为而加以谴责,结果压抑了劳动者和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制造出一批又一批的懒人、闲人,使经济失去应有的活力,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教训是深刻的。现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经济关系的根本变化,道德观念、善恶标准也必然要作相应的改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符合法律、政策、道义的前题下,企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追求自己的经济效益(利润),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展开竞争,一部分人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等等,应该承认是正义的、光荣的、合乎道德的,应该予以鼓励,而不应该谴责为是“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在经济领域,既要反对损人利己、损公肥私、见利忘义、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思想和行为,也要反对不讲效益、把平均主义视为天经地义的陈腐观念。只有这样,道德才能起到推动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发扬为祖国富强、人民富裕而不断地开拓进取的作用,也才能使道德建设顺应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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