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代以来,在我国社会生活中,重义轻利、重农轻商的儒家经济伦理观,取得了支配地位并最终被确立为正统思想,成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规范。与此相对应的是,民间经济伦理、商业伦理则被视为异端,备受轻视和限制,其生存和发展步履艰难,历尽坎坷。尽管如此,民间经济伦理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渗透于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有关的记载也不绝于史书,它们闪耀着我国民众的智慧之光。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不仅开创了史学重视经济活动的优良传统,而且堪称反映当时民间经济伦理的代表作,是我国思想史上的一支奇葩。挖掘和发扬这一优秀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司马迁的经济伦理观是建立在其人性自利论的哲学基础之上的。 应该看到,在司马迁生活的时代,儒家思想虽然已经开始确立其官方正统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地位,但对时人的影响并不那么深刻,百家争鸣的遗风犹存。因此,在司马迁的思想源渊中,既接受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推崇诗书礼义,又崇尚道家的无为和法家的功利思想,具有融合儒、道、法三家思想的特点。在对人性的看法上,司马迁深受黄老学派和荀子的影响,认为人的天性就是趋利避害、好利求富。他指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从王公贵族到普通百姓,他们从事各种各样的活动,其目的都是逐利求富,“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故壮士在军,攻城先登,陷阵却敌,斩将骞旗,前蒙矢石,不避汤火之难者,为重赏使也。其在闾巷少年,攻剽推理,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篡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鹜者,其实皆为财用耳。”(同上)这段议论是奔放而深刻的。抑制人们的物质欲望,要求人们安分守己、安贫乐道,是封建统治者及儒家学说的一贯主张。司马迁视这种主张为虚伪的说教,充分肯定人的物质欲望及追求物质利益的合理性,并从普遍人性的高度加以论证,为普通百姓的求富行为寻求理论依据。也就是说,在司马迁这里,追逐富利的行为是直接从人的本性中引伸出来的,人性自利论也不只是单纯的哲学人性论,而是作为一种经济伦理思想贯注到了人的行为中。因而,不可将其与一般的人性论等同视之。 人们追逐富利的天性不仅是支配人们行为的杠杆和动力,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是司马迁考察“古今之变”得出的结论。他说:“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们“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各劝其业,乐其事”,社会上农、虞、工、商的形成和发展,人们各自勤勉其业,并非圣人实行政治道德教化所使然,而是由人的自利的天性所推动和驱使的,即“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是一种“道之所符”,“自然之验”。(《史记·货殖列传》) 既然趋利逐富是人的自然本性,那么,应该怎样对待人们的这种自利行为?如何把人的自然本性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呢?司马迁提出了“善者因之”的经济伦理观。他指出:“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伦,终不能化。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史记·货殖列传》)按照司马迁的逻辑,既然趋利逐富是“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的自然本性,那么,人的自利行为也就不是恶的,相反,它还应被视为社会经济、人类文明发展的最有力的动力机制。因此,司马迁从自利的人性论出发,必然得出“善者因之”的经济伦理观。他的基本主张是:顺应人的自然本性,使之各任其能,竭其力,人们就会各得所欲,民富而国强,这种放任自由的办法,是最聪明,也是最好的办法;其次是因势利导,进行教育,而加以人为的压抑、限制,并与民争利,损害人民的利益,则是最不可取的,必然导致人民怨声载道,社会动荡,历史倒退。他还批评了輓近之世的做法,认为“輓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同上)激烈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反对与民争利的禁榷制度。 可以看出,司马迁在人性自利论基础上提出的“善者因之”的经济伦理观,具有许多合理因素,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规律,在我国古代的伦理学说中,达到了对历史发展动力的最深刻的了解,充分意识到了利欲、个人利益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动力作用。 二 经济与道德的关系是经济伦理的一个根本问题。在儒家思想体系中,经济与道德的关系是头足倒置的,不是经济决定着道德,而是道德准则决定和制约着经济,它坚持以伦理道德准则来规范人们的经济生活,倡导重义轻利的价值观。作为一个史学家,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思来者”而为现实服务的气魄,在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提出了一些颇具叛逆色彩的观点。他认为,物质财富、经济状况与国家的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于社会的道德状况、风尚习俗也有极大的影响和作用,而且可以做到致富成仁。 首先,在社会变革时期,经济财富的作用远比道德教化的作用强大。司马迁认为,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兼并的时代,人们“贵诈力而贱仁义”,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仅靠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是行不通的,国民财富的状况直接决定着国家的政治前途,其作用非道德教化所能比拟。齐国在齐桓公时期的强盛和秦后来统一六国,主要是依赖其经济优势,而非道德教化。“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缴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史记·平准书》)也就是说,通过发展生产而积累起来的物质财富,是齐、魏国力强大的基础。同样,对于秦统一六国,人们多是从政治上的合纵连横考察,司马迁则指出其深刻的经济原因:秦国通过商鞅变法,移风易俗,兴修水利,使关中成为沃野,民富国强,所以,“秦以富强,卒并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