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建设中的几个理论问题

作 者:
李奇 

作者简介:
李奇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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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建设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我国理论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最近报刊上探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文章日益增多,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这是非常可喜的现象。大家各抒己见,互相启发,互相补充,对加深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思考十分有益,对促进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研究和深入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最近读到的一些文章所提到的有关道德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如道德与功利、自律等问题,也想提出一点个人意见,参与共同探索,但并不是向某人或某文质疑或辩论,只想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有关问题的看法谈起。

      

       一、道德的本质及其特征

       要想弄清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关于道德与功利、自律等概念的关系,需要从道德的本质及其特征中去寻求正确答案。马克思曾指出:“以观念形式表现在法律、道德等等中的统治阶级的存在条件(……),统治阶级的思想家或多或少有意识地从理论上把它们变成某种独立自在的东西,……统治阶级为了反对被压迫阶级的个人,把它们提出来作为生活准则,一则是作为对自己统治的粉饰或意识,一则是作为这种统治的道德手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92页)这里所说“统治阶级的存在条件”,就是当时社会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这些条件表现为法律、道德等观念。就是说,道德观念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资料所有制中引申出来的。后来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也曾指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就是说从生产和交换所依以进行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反杜林论》,第99页);在阶级社会里,“道德总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是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是当被压迫阶级足够强大时,它代表对于这个统治的抗争,和被压迫阶级的将来的利益”(同上书,第100页)。这里明确地表明,道德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是一定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结构内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人们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道德的本质及其特征具有社会功利性。但是,这种“功利”性和资产阶级伦理学所讲的狭隘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有本质区别。后面再分析。

       道德准则和规范的实现,是社会成员对一定的社会道德正确认识后自觉自愿的实践,不是被迫的强制性行为;这种“自觉自愿”是和道德的本质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自觉地调整社会关系,维护一定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所以,马克思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5页)。但在同一篇文章中马克思又说:“你们竟不根据行为来判断人,而根据你们杜撰出来的那一套对人的意见和行为的动机的看法来判断人。”(同上书,第19页)在这一对普鲁士政府检查官的指责中,充分表明,马克思是不同意单纯以行为的动机来判断人的。这样,马克思所讲的“自律”就和康德所讲的“为义务而义务”的唯动机论的“自律”观点区别开来了。马克思的“自律”观点含有两个意思:一是道德根源来自人类社会内部物质生活条件之中,而不是来自人类社会之外的“神”;二是社会成员个人在对社会的道德准则和规范认识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地实践,而不是被迫的强制性的行为。

       最后,道德还有一个特征是:一定社会制度下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准则,可以涵盖全社会的各个生活领域(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社会集团等方面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是每个社会成员个人应该遵循的统一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只是不同的活动领域的道德规范和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但总的道德体系的基本准则是一致的。比如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基本准则是集体主义原则(包括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等),社会(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准则是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等,即个人利益至上。

       上述的道德本质及其特征之间是互相联系的,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特别是辩证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的客观体现。因此,我认为道德的本质特征是具有功利性的,但有别于狭隘的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功利主义;是自律的,但不是唯心主义的唯动机论;一定社会形态的道德体系是统一的,不是多元的,或某一部分社会生活领域排除于道德约束之外。

      

       二、动机、效果与“自律”、他律之间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理论基础是唯物史观,是从人类的社会性和社会整体出发,揭示出道德这一社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是人类社会内部物质生活条件的表现形式。因此在动机、效果和自律、他律等概念的看法上,同以唯心史观为理论基础的资产阶级伦理学的各个学派的看法有本质区别。

       马克思在讲到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时,讲过这样一段话:“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从这里立即可以明白,德国人的伟大历史智慧是谁的精神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页)。这里告诉我们,人类生产活动的动机是由人们的劳动生产活动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实践和效果产生的。而新的生产动机的实践又产生新的效果。如此循环往复,即形成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道德活动。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行为的动机和效果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毛泽东同志对这一问题,曾有最精辟的论述。他说:“这里所说的好坏,究竟是看动机(主观愿望),还是看效果(社会实践)呢?唯心论者是强调动机否认效果的,机械唯物论者是强调效果否认动机的,我们和这两者相反,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为大众的动机和被大众欢迎的效果,是分不开的,必须使二者统一起来。为个人的和狭隘集团的动机是不好的,有为大众的动机但无被大众欢迎、对大众有益的效果,也是不好的。检验一个作家的主观愿望即其动机是否正确,是否善良,不是看他的宣言,而是看他的行为(主要是作品)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效果。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5页)。这里讲得非常明白,行为的动机既是受一定的效果(预期的目的)所驱动,又要受效果的检验,两者有内在的统一关系。因为任何一种正常的行为,总是有一定的预期效果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41页)由此可见,毛泽东同志所阐述的动机和效果的辩证统一关系,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这种观点是和道德本质特征、即道德的功利性紧密相联的。毛泽东同志在同一篇文章中断言:“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我们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而不是只看到局部和目前的狭隘的功利主义者。”(《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1页)这和马克思所讲的:“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全人类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7页)又是完全符合的。所谓“全人类的利益”和“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实际上就是社会发展的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功利性本质特征,是同资产阶级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狭隘功利主义的根本区别所在。由此也表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讲的道德是人类的精神“自律”的内涵,同康德所讲的“自律”是根本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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