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杠杆”与道德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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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水电师院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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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恶是与善相对立的一种文化价值现象,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本文从恶的社会历史本质出发,具体分析了恶的作用问题,以及对待恶的历史主义和伦理主义相统一的态度。首先分析了恩格斯对恶的历史作用的肯定,指出了历史的合理性和道德的不合理性的矛盾状态是社会转型时期的客观事实。其次,分析了黑格尔的“恶动力”思想,指出恶是历史进步与道德进步趋于同一的一个环节。最后,在肯定恶的历史作用的同时,决不能放弃对恶的道德批判,尤其是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决不能对丑恶现象默然置之,必须无情打击。

       恶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这是伦理思想史上的难解之谜。今天我们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而为恶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困惑之时,遵循历史发展的辩证法,揭示恶的社会历史本质是非常必要的。恶既是历史发展的“副产品”,又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恶既表现为客观存在的现实性,又包含了道德批判的必要性;历史在善与恶的斗争中发展,恶在历史发展中表现其本质。

      

       一、“历史的杠杆”:恩格斯如是说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德哲学的终结》中,针对费尔巴哈在善恶研究上的肤浅指出:“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但是,费尔巴哈就没有想到要研究道德上的恶所起的历史作用。①这里,恩格斯把辩证法应用到善恶研究中,强调要研究道德上的恶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说明善恶对立并非是绝对的,恶在一定条件下对历史起推动作用。恶的历史作用,是对恶的历史本质的更深层次上的社会学印证。

       恩格斯认为作为历史杠杆的恶有两种作用。恶的第一种作用是,恶所代表的新的进步因素是对腐朽陈旧东西的侵犯、叛逆,这种恶实质上应当是善。恩格斯在批判杜林关于暴力是绝对坏事的观点时指出,暴力在历史上起过罪恶作用,但“暴力在历史中还起着另一种作用,革命的作用。暴力,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它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德,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②恶是新生力量摧毁腐朽力量的手段。恶的第二种作用是,从有阶级对立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推动着历史发展。人类历史进入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文明时代之后,“卑劣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到今日的动力;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③这种卑劣的贪欲与原始氏族社会人的无私心相比,在道德上是一种倒退,但它却推动着历史的发展。

       恶的历史作用从现象学描述来看是不可思议的,因为,目前人们对善恶标准的共识是:凡是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的行为是善,凡是阻碍社会进步的行为是恶。但如果理解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道德发展与历史进步的不同步性原理,理解道德评价与历史之评论区别,则恶是历史发展的杠杆之谜。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进步的历史评价和善恶评价是两种不同的评价体系。二者的区别在于:第一、社会的发展虽然是包含了社会意识(其中就有道德)在内的各种力量交互作用的合力运动,但生产力是最根本的动力,所以衡量社会发展状况通常是以生产力水平作为根本尺度。而道德评价则着眼于人们利益关系的合理调节。第二、历史评价本质上是一种事实判断,它根据生产工具、生产方式、社会财富的增长、科学技术的水平等客观事实,判断社会进步的程度,道德评价则不同,它是人们从自身利益出发对行为所作的一种价值判断。对于同一事件或行为,不同的利益主体会作出不同的评价。当历史女神赐给一部分人以福音而给另一部分人带来祸害时,前者就会给它戴上善的桂冠,而后者则把它当作恶神来咒骂。

       正因为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不同,并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乃至二律背反,于是便出现了这种情况: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是应当肯定的东西,但从道德的角度则是被否定的恶,反之亦然。正如恩格斯所说:“在道德上是公平的甚至法律上是公平的,而从社会上看很可能是不公平的。社会的公平或不公平,只能用一种科学来判定,那就是研究生产和交换的物质事实的科学一政治经济学。”④恩格斯甚至抱怨,历史可以说是所有女神中最残酷的一个,她不仅在战争中,而且在“和平的”经济发展时期,都是在堆积如山的尸体上驰驱她的凯旋车。⑤

       只要我们对人类发展史稍作考察,就不难发现,人类确曾踏着血泪走向文明,历史曾通过恶来达到进步,全部私有制社会的历史向我们充分展示了“恶是历史发展的杠杆”的种种图景。恩格斯曾这样描述文明时代征服原始时代的历史进步:原始时代的人们不管在我们看来多么值得赞叹,他们彼此并没有什么差别,用马克思的话说,他们还没有脱掉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脐带。这种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权力一定要被打破,而且也确实被打破了,不过它是被那种在我们看来简直是一种堕落,一种离开古代氏族社会的纯朴道德高峰的堕落的势力所打破的。最卑下的利益——庸俗的贪欲,粗暴的情欲,卑下的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了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最卑鄙的手段——偷窃、暴力、欺诈、背信——毁坏了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制度,把它引向崩溃。⑥奴隶制既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又是一种“可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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