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的“良贾”、“义商”及民族传统商德

作 者:
成思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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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商业职业道德,挖掘和研究民族传统商德是一项有价值的工作。本文拟就我国历史上的“良贾”、“义商”及民族传统商德一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

       我国历史上向有良贾(“良商”)、“诚贾”、“廉贾”的称谓。所谓“良贾”,是指善于做买卖的商贾,“良商不与人争买卖之贾(价),而谨司时(善于掌握时机)。”(《战国策·赵策》)“诚贾”,是指诚信不欺的商贾,“是故非诚贾不得食于贾”(《管子·乘马》)。“廉贾”,是指不贪图眼前小利而谋长远厚利的商贾,“廉贾归富”(《史记·货殖列传》);“贪贾三之,廉贾五之”(《史记·货殖列传》《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引孟康曰:“贪贾,未当卖而卖,未当买而买,故得利少,而十不得其三;廉贾,贵乃卖,贱乃买,故十得五也。”

       “良贾”、“诚贾”、“廉贾”经营商业不是不图谋利益,而是不采取违法、不道德手段牟求暴利。他们善于预测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取予合时,公平交易,薄利广销,往往比贪贾、奸商获利更多。

       春秋时期的计然(传说是范蠡的老师)、范蠡善观时变,“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掌握“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的规律,采取“旱则资舟,水则资车”(《史记·货殖列传》)所谓“待乏”原则(见《国语·越语》)和“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的贵卖贱取原则(见《史记·货殖列传》),帮助勾践治越,使越国富强,战胜强吴,号称“五霸”。范蠡将此法“用之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孔子的弟子子贡也是对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臆则屡中”(《论语·先进》孔子语),贱买贵卖,“鬻财于曹鲁之间”(见《史记·货殖列传》),成为巨富。范蠡居陶地经商,改名陶朱公,子贡姓端木,名赐。由于他们善于经营,所以历史上有“端木生涯,陶朱事业”之称。

       战国时期的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夫岁熟取谷,予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予之食”,且紧紧把握时机,“趋时若猛兽鸷鸟之发”。同时他还奉行薄利多销的经营原则,“欲长钱,取下谷”,经营“下谷”之类的生活必需品,利钱虽小但多销可获大利。白圭是战国时期善于经商的著名代表人物,故司马迁称“盖天下言治生祖白圭”(均见《史记·货殖列传》)。

       司马迁在《史记》中列举了汉代许多“设智巧,仰机利”,善于经营的富商大贾,他们“皆非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而富”(《史记·货殖列传》)。他还列举了一些不显眼的小生计,靠精心经营也获巨富的事例,如“卖浆,小业也,而张氏千万。”(同上书)

       至于许多挣辛苦钱或致富或未曾致富者更是历代多有。如蒙书《六言杂字》讲:卖酒的“每夜熬油点灯,一家大小无闲,虽然有些利息,看来也是苦钱。”孙中山也讲:“夫商贾逐什一之利,别父母,离乡井,多为饥寒所驱,经商异地,情至苦,事至艰也。”(《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上李鸿章书》)似这类挣辛苦钱的商人,自应属于“良贾”、“诚贾”、“廉贾”的范畴。

       “良贾”最主要的经营原则是以义行商,诚信不欺。《水窗春呓》中载:“著名老店,如扬州之戴春林,苏州之孙春阳,嘉善之吴鼎盛,京城之王麻子,杭州之张小泉,皆天下所知,……然此各家得名之始,只循‘诚理’二字为之。”(转引自《北京商学院学报》1993.3)

       古代的“良贾”(包括“义商”)中,有不少人具勤俭之德。如战国时代的白圭“能薄饮食、忍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史记·货殖列传》)。西汉宣曲任氏与“富人争奢侈”不同,“折节为俭,力田畜”(屈其富人的身份奉行俭约,亲自耕田畜牧),并订有家规:“非田畜所出弗衣食,公事不毕则不得饮酒食肉。”(同上)汉武帝时卜式曾亲自入山牧羊十几年,后入朝为郎,“布衣屠而牧羊”,仍穿麻布衣和草鞋牧羊(见《史记·平准书》)。古代著名的山西商、徽商中许多人也崇尚勤俭。这些富商大贾“富而不奢”不仅同他们懂得积储之道有关,而且同他们中一些人“因义而用财”、“仗义疏财”不无关系。

      

       二

       所谓“义商”,也属“良贾”范畴,但比一般“良贾”商德境界高出一筹。他们不仅能做到公平交易,诚信不欺,而且能济危扶困,乃至不乏爱国济民之举。如范蠡“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被称作“富好行其德者也”(《史记·货殖列传》)。在著名的管(仲)鲍(叔牙)之交美德故事中,鲍叔牙早年与管仲合伙经商,知道管仲家境贫寒,情愿多分盈利给管仲(《史记·管晏列传》注)。东汉马援,在北地牧畜致富,役属数百家,但他毫不吝惜财产,慷慨解囊,济危扶困,尝讲“凡殖货财产,贵其能施赈也。否则守钱虏耳!”(《后汉书·马援列传》)

       有的“义商”更表现了忧国忧民,以国家社稷为重、以民生民瘼为怀的道德思想境界。如春秋时郑国商人弦高,于经商途中遇前来攻袭郑国的秦师于滑,乃假称受郑伯之命,以二十牛犒劳秦师,且暗中使人告知郑伯以为备。秦兵将帅以为郑伯已先知之,作了应战的有力准备,便回师不敢攻袭郑国。子贡经商致富后,曾主动为鲁国流落在国外的奴隶赎身而不向鲁国政府领取赎金(见吴慧:《中国古代商业史》第一册,第198页)。西汉武帝时卜式靠牧羊致富,得知武帝将出击匈奴,他上书愿献一半家产助边。他讲:“天子诛匈奴,愚以为贤者宜死节于边,有财者宜输委,如此而匈奴可灭也。”后来卜式还捐资二十万救济移民,“是时富豪皆争匿财,唯式尤欲输之助费”(见《史记·平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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