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论 孔孟儒学的理想是追求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安定。其具体的实现方法是确立以仁为根本的理念,人人正确管理作为社会原初基本单位的家庭;其最高目标是确立家庭秩序。首要任务是正确实践家庭伦理。 先秦儒学适应当时的现实,建立在农本社会为主的大家庭制的基础之上;现代产业社会的家庭伦理建立在核家族为中心的基础之上,这就是两者的区别。 19、20世纪的产业化使核家族形态发生了变化,随着传统的没落,出现了非人性化和人际关系疏远等非常深刻的社会问题,人们产生社会危机意识。 我们现在已到达国际化的门槛。在今后的社会里,再也不能固守某种特定的文化遗产。因此,未来的21世纪将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东西文化的交流,去克服现代技术文明带来的问题。 这虽然是难以迅速做出判断的问题,但相信21世纪将是信息化的社会,适应这种产业结构的家庭形态主要是混合大家族制度。从感情方面或结构方面看,未来的家庭从核心家族转化为大家族社会的可能性很大。 下面首先考察有可能克服现代产业社会的矛盾并能适应21世纪信息化社会的先秦儒学家庭伦理观,然后阐明现代社会的家庭伦理,最后提出21世纪家庭伦理的处方。 二、先秦儒学的家庭伦理观 仁是人的本性,这是儒学的根本命题,也是伦理的根本问题。知天命的人,就是以仁为本质的人,这种人是符合天理的伦理存在。人虽然是符合天理的理想的伦理存在,但为了建立伦理的道德社会,还要把修身,即把陶冶人格问题当做首要的基本任务。 儒家的理想社会是仁义道德社会,认为正确地实践家庭伦理比统治社会的政治手段或能力更有价值。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原初的基本单位,也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所以,儒家非常重视成为家庭生活基本条件的现实性生计的发展和提高问题。儒学本来就不求助于超越一切的任何神,也不追求遥远的理想伦理,而是在其现实生活中探索建立家庭伦理的合理主义根本方法。 五伦是儒学的基本纲领,其中“父子有亲”、“夫妇有别”是家庭伦理的框架。有人把五伦看作上下,甚至尊卑的人际关系,断定这是强调身份的封建伦理,指出这是违背个人自由和平等原则的从属伦理。这一倾向是把孔孟儒学的五伦与汉代儒学的三纲混同的结果。五伦是孔孟儒学的根本,揭示了人的本质;三纲是汉代把儒学官方化为政治意识形态时对五伦的歪曲利用。 在儒学看来,家庭是从男女结为夫妇开始形成的。但有人把夫妇的基本关系“夫妇有别”理解为根据差别形成的男尊女卑的性差别意识。所以出现了许多错误的见解,提出“烈女不更二夫”等把五伦解释为三纲这样的从属伦理。 在性别或家庭环境和个性的人格形象上,夫妇本来就是相互区别的异质存在,而且以爱情为媒介,结合为家庭并和睦相处。夫妇之间的道理应该是非常严格而慎重,才能持续相处。事实上人类最圣洁的新生命就是从夫妇的结合中诞生的,因此夫妇的和睦相处与天地之合德紧密相连。 夫妇间的关系是根据“二而一”的妙合原理形成家庭的和谐。虽然有人把“夫和妇顺”的和谐解释为主从的伦理,但也可以理解为圆满地维持夫妇间和谐的纽带关系、谋求家庭秩序的连带关系。因此完全可以说这是以男女平等和个人人格为基本原则的夫妇和谐伦理。 儒家家庭伦理的核心是夫妇之间的爱情,根本原则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慈孝。但是与父母对子女的慈爱相比,过份强调了子女对父母的孝顺,结果在传统社会中形成了过份重视家门、家统的意识,出现了束缚人的个性的弊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以血缘关系结成的最亲密的人际关系。父母与子女的人际关系,不仅适用于农本社会大家族制度,而且也适用于现代产业社会核心家庭制度,这是任何社会都不可回避的以天伦结成的父母与子女的最亲密关系。尽管由于时代的变迁,社会结构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人际关系中最密切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中“亲”的本旨是不会改变的。只有在如何处理人际关系的规范伦理上,才有随时代的变迁适当调整的问题。认为父母与子女有最亲密的关系,并把这种最亲密的关系表述为“父慈子孝”,说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双向的互惠伦理关系。但有人却把它曲解为旧的从属伦理,与三纲中的“父为子纲”混淆起来。也有人把作为仁之根本的孝,只理解为做子女的义务,即只强调了一方的孝。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也可以看作脱离伦理层次的生物本能,所以在道德方面只是没有更多强调而已。 儒学中的“孝”的概念,不仅不是指子女对父母的服从,而且也不能把这局限在子女对父母的人际关系上。仁是儒学的根本思想,孝是实践仁的根据。儒学扩大了孝的范围,建立了把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一切关系看成孝悌关系的理论体系,甚而认为是对宇宙的爱,也就是说把孝扩大到社会的一切领域。 正如上述,家庭生活中子女对父母的孝、兄弟之间的友爱,从幼儿开始的成长过程中,对个人的人性形成起非常重要的作用。尊敬和诚实的孝,在社会就成为对师父和长者的恭敬,在工作场所就成为恭敬而诚实地履行职责做出贡献。因此,孝不仅在体现家庭伦理中,而且在体现社会伦理和国家伦理中起着核心的作用。 三、现代产业社会的家庭伦理